第一节 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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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10月,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联合发布《建设用地计划管理暂行办法》。1988年2月,省计委、省土地管理局将国家建设,乡镇、村集体建设,农村个人建房用地和技术改造项目等用地纳入建设用地计划。凡需要征拨用地的国家基本建设项目(含需要新增用地的技术改造项目),必须有按照规定程序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扩初设计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向土地管理部门申报年度用地计划;具有按照规定程序批准的初步设计或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才能纳入年度用地计划。各市(地)土地管理部门根据投资规模和不同工程项目的用地情况,编制年度国家建设用地计划。乡镇、村集体建设用地计划,要根据当地土地利用规划、用地定额等因素编制年度用地计划。农村个人建房用地计划,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状况、人均耕地等因素编制年度用地计划。建设用地计划批准后,由各级土地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分配方案,经同级计划部门综合平衡后,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除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国务院各部门建设项目的用地指标由省直接下达外,其余的国家建设、乡镇集体建设、农村个人建房用地计划指标,切块下达到市(地),由市(地)分解下达。对用地计划确定的占用耕地实行指令性计划,非耕地执行指导性计划。乡镇、村集体建设,农村个人建房用地与国家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不能相互调剂使用;乡镇、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农村个人建房用地计划指标,可以相互调剂使用。
1990年6月,省土地管理局印发《关于加强农业建设用地管理的意见》,将农业建设用地逐步纳入计划管理轨道,并将建设用地计划按非农业建设用地和农业建设用地计划分别下达。
1996年9月,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建设用地计划管理办法》,规定省及省以下用地计划的编制,先由各级土地管理部门根据同级计划部门的统一部署,按照国家编制年度计划的要求,根据本地土地利用规划和土地利用实际情况提出本地用地计划建议,报同级计划部门综合平衡后,分别由计划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将计划建议报上级计划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
1999年2月,国土资源部发布《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上级下达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耕地保有量计划指标和土地开发整理计划指标逐级分解,拟订实施方案,经同级政府批准后下达。并可结合当地实际增加若干控制指标。没有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或者超过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的,不得批准新增建设用地。未严格执行建设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或者没有完成土地开发整理计划指标的,核减下一年度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节约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经核准后可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3月,《办法》正式实施。
从1999年开始,建设用地计划表开始分列国务院批准转用指标和省政府批准转用指标,不再分列非农业建设用地和农业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1988-1998年山东省建设用地年度计划统计表
表4-2
单位:公顷

┌──┬─────────┬─────────┬─────────┬─────────┬─────────┐
│年份│建设用地 │国家建设用地 │乡镇、村 │农业建设用地 │农民建房用地 │
│ │ │ │集体建设用地 │ │ │
│ ├────┬────┼────┬────┼────┬────┼────┬────┼────┬────┤
│ │合计 │其中 │小计 │其中 │小计 │其中 │小计 │其中 │小计 │其中 │
│ │ │耕地 │ │耕地 │ │耕地 │ │耕地 │ │耕地 │
├──┼────┼────┼────┼────┼────┼────┼────┼────┼────┼────┤
│1988│26666.67│19200.00│12093.33│9666.67 │5666.67 │4666.67 │ │ │8906.67 │4866.67 │
├──┼────┼────┼────┼────┼────┼────┼────┼────┼────┼────┤
│1989│25666.67│17333.33│12280.00│9333.33 │5020.00 │3666.67 │ │ │8366.67 │4333.33 │
├──┼────┼────┼────┼────┼────┼────┼────┼────┼────┼────┤
│1990│23666.67│12666.67│8000.00 │5533.33 │5333.33 │2800.00 │3333.33 │2000.00 │7000.00 │2333.33 │
├──┼────┼────┼────┼────┼────┼────┼────┼────┼────┼────┤
│1991│24666.67│15680.00│10666.67│8013.33 │4000.00 │3000.00 │4000.00 │2666.67 │6000.00 │2000.00 │
├──┼────┼────┼────┼────┼────┼────┼────┼────┼────┼────┤
│1992│21333.33│14000.00│10666.67│8000.00 │2666.67 │1666.67 │4000.00 │2666.67 │4000.00 │1666.67 │
├──┼────┼────┼────┼────┼────┼────┼────┼────┼────┼────┤
│1993│26671.20│20004.60│16708.00│13807.80│3070.30 │2103.80 │3333.30 │2666.70 │3559.60 │1426.30 │
└──┴────┴────┴────┴────┴────┴────┴────┴────┴────┴────┘

续表

┌──┬─────────┬─────────┬─────────┬─────────┬─────────┐
│年份│建设用地 │国家建设用地 │乡镇、村 │农业建设用地 │农民建房用地 │
│ │ │ │集体建设用地 │ │ │
│ ├────┬────┼────┬────┼────┬────┼────┬────┼────┬────┤
│ │合计 │其中 │小计 │其中 │小计 │其中 │小计 │其中 │小计 │其中 │
│ │ │耕地 │ │耕地 │ │耕地 │ │耕地 │ │耕地 │
├──┼────┼────┼────┼────┼────┼────┼────┼────┼────┼────┤
│1994│25333.00│18667.00│15733.00│12767.00│3000.00 │2000.00 │3000.00 │2500.00 │3600.00 │1400.00 │
├──┼────┼────┼────┼────┼────┼────┼────┼────┼────┼────┤
│1995│22000.00│14000.00│14000.00│8500.00 │2500.00 │1800.00 │3000.00 │2500.00 │2500.00 │1200.00 │
├──┼────┼────┼────┼────┼────┼────┼────┼────┼────┼────┤
│1996│19200.00│11700.00│12000.00│8500.00 │2600.00 │1400.00 │1800.00 │1200.00 │2800.00 │600.00 │
├──┼────┼────┼────┼────┼────┼────┼────┼────┼────┼────┤
│1997│13600.00│7000.00 │8600.00 │5200.00 │1500.00 │500.00 │1700.00 │1000.00 │1800.00 │300.00 │
├──┼────┼────┼────┼────┼────┼────┼────┼────┼────┼────┤
│1998│11620.00│6120.00 │8600.00 │5200.00 │1300.00 │400.00 │500.00 │300.00 │1220.00 │220.00 │
└──┴────┴────┴────┴────┴────┴────┴────┴────┴────┴────┘

1999-2005年山东省建设用地年度计划统计表
表4-3
单位:公顷

┌──┬────────┐
│年份│计划用地 │
│ ├───┬────┤
│ │农用地│其中耕地│
├──┼───┼────┤
│1999│19580 │13480 │
├──┼───┼────┤
│2000│19000 │13000 │
├──┼───┼────┤
│2001│16000 │11400 │
├──┼───┼────┤
│2002│15000 │11600 │
├──┼───┼────┤
│2003│14000 │11000 │
├──┼───┼────┤
│2004│12000 │8500 │
├──┼───┼────┤
│2005│13510 │1015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