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中低产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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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是传统的农业大省,土地垦殖率高,但耕地中的中低产田比重较大。在耕地利用中,自然及人为因素导致农业生态环境日趋恶化,土壤养分失衡,污染、沙化、水土流失等现象较为突出。全省三分之二的耕地为中低产田,主要分布在黄淮海平原地区。
1949-2005年,山东省重视中低产田的改造,使耕地质量得到有效提升。根据1985年土壤普查资料统计,中低产田占全省耕地的比重为73.72%。
“六五”时期,全省应用土壤普查成果,开展土壤改良利用的实验示范和推广工作,初步改造中低产田2300万亩。改良后的1300万亩中产田亩产由325公斤提高到425公斤,改良后的1000万亩低产田亩产由175公斤提高到325公斤。其后,山东省把中低产田改造作为促进农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每年改造中低产田面积均在100万亩以上。“七五”时期,改造中低产田1150万亩。1998年改造中低产田150万亩,1999年改造中低产田261万亩,2000年改造中低产田150.5万亩。“十五”时期,改造中低产田900万亩。
2005年,全省约有高产农田4780万亩,中产农田2300万亩,低产农田3229万亩。全省中低产田占耕地面积的54%。根据地理位置、地貌成因、土壤类型及其他生态环境的差异,全省中低产田分为黄泛平原区、黄河三角洲及滨海平原区、山前冲积平原区、胶东半岛及泰沂丘陵区四个类型区。
(一)黄泛平原区
包括德州、聊城、菏泽、济南、济宁5个市的32个县(市、区),耕地面积3228.6万亩,其中中低产田面积1655万亩。农业灌溉以引黄为主,局部地区为井灌区。土壤多为潮土和盐化土,土层深厚,地下水位较高。
(二)黄河三角洲及滨海平原区
包括东营、滨州、淄博、潍坊、烟台5个市的15个县(区),耕地面积1215.6万亩,其中中低产田面积643万亩。该区位于黄河入海口,土地平整,人少地多,后备资源充足,引黄条件较好,水利设施比较完善。由于地处黄河最下游,引水时间受季节性来水限制较大。因地面高程较低,地下水位较高,盐碱地较多,土壤养分含量低。历史上旱、涝、碱等灾害较多。
(三)山前冲积平原区
包括济南、淄博、枣庄、潍坊、济宁、泰安、日照、莱芜、临沂、滨州10个市的53个县(市、区),耕地面积3529.9万亩,其中中低产田面积1730万亩。地势起伏不平,灌溉设施不配套,易发生干旱危害。滨临湖区地带由于地势低洼和局部降雨较为集中,排灌设备老化、损坏严重,遭受渍涝危害较大。土壤类型多为褐土和砂姜黑土,土层薄、粘性大、易旱易涝。田间林网稀少,防护作用较差。
(四)胶东半岛及泰沂丘陵区
包括青岛、烟台、威海、淄博、日照、临沂、潍坊、枣庄8个市的37个县(市、区),耕地面积2325.9万亩,其中中低产田面积1501万亩。地域跨度较大,地形地貌比较复杂,岭地、坡耕地、山间小平原相间分布,灌溉水源以水库、井灌为主,尚有部分缺乏水源条件,土层浅、肥力差,水土流失严重。
对中低产田实施高产攻关和土地治理改造工程具有较大增产潜力。中低产田转化为旱涝保收的稳产高产农田,耕地亩均可提高粮食生产能力150公斤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