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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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为国家、省、市、县、乡五级,上下级规划紧密衔接。1984年开始,山东省编制国土规划,在土地利用与农业布局专题规划中对全省土地利用进行基本的结构调整规划。1988年3月至1989年8月,省土地管理局编制完成《山东省黄淮海平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提出山东省黄淮海平原区域的用地方案,为黄淮海平原农业开发提供依据。1990年4月至1994年3月,全省有史以来第一个系统、全面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完成。1997年7月至1999年1月,对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修编,进一步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用地,统筹安排其他各类、各项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