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执法监察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g0&A=28&rec=31&run=13

1949-1982年,山东省土地监察工作由多部门管理,或由政府统一组织检查。检查内容大多是非农业建设用地清查、土地纠纷调查处理和根据群众反映检查建设用地征而不用造成的土地荒芜浪费。1986年《土地管理法》颁布后,市(地)、县(市、区)相继成立土地管理局。在各级政府的重视与支持下,土地监察工作迅速发展,至2005年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省、市、县、乡、村五级监察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