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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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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是矿产资源大省和矿业大省,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问题突出。至2005年底,山东省煤炭查明储量168.7亿吨,可采储量55.2亿吨。在可采储量中,三下(铁路、水体和建筑物下)压煤总量22.4亿吨,其中,受水威胁的约3.8亿吨,村庄建筑物压覆的约17.6亿吨,铁路和桥压覆的约9446.2万吨。

表5-10 1989—2005年山东省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主要种类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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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矿产资源种类 │ 矿产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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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源矿产 │石油、天然气、煤、地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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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属矿产 │金、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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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金属矿产 │石灰岩、白云岩、石英砂岩、石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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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管理措施
1993年11月,省政府批转省地矿局《关于解决建设项目压覆矿床问题的报告》,明确省和市(地)、县(市、区)地矿主管部门保护辖区内矿产资源的职责和新建、已建项目压矿的管理规定。
2000年,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的通知》,规定全省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对辖区内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在依法保护资源前提下考虑工程建设。建设项目选址应当避免或尽量少压覆矿床;压矿地质报告应由具备资质的地勘单位编写,报告要具体说明建设项目的由来、主管部门、建设单位、设计单位、选址情况,重点说明压覆的矿种、位置、范围、矿产资源储量类型、数量、质量、可采性、开采情况、潜在价值、矿业权设置,并详细说明难以避免压覆矿床的理由和依据,对压覆的矿产资源作出必要的经济分析论证;建设项目所在地矿产资源情况调查报告应说明建设项目选址区域及周边地区矿产资源分布和矿业权设置情况,重点说明已有资源与拟建项目空间关系,明确说明是否存在压覆矿产资源或影响矿产资源开发情况;未经批准,建设项目不得压覆矿产资源。
2003年8月,省国土资源厅组织编写《山东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指南》,其中就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管理的法律依据及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的有关概念、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管理作了详细说明。
二、审批情况
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管理坚持保护为主、统筹兼顾、现场调研审查原则。该项工作实行国家、省、市、县四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管理。市、县两级国土资源部门核实情况、提出意见,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审批。
泰安市大汶口盆地内石膏、岩盐、钾盐、自然硫等非金属矿产资源丰富,其中已探明石膏资源总量约360.51亿吨,约占全国的60%,是亚洲最大的石膏矿产地。1998年,京沪高速铁路和京福高速公路设计线路途经泰安市大汶口盆地。经估算,将压覆盆地内石膏约36亿吨,价值3600亿元人民币。省地矿厅根据泰安市政府建议,经与省直有关部门、铁路部门论证协调,将经过矿区的线路稍作东移,少压矿20多亿吨,价值2000亿元人民币。2003-2005年,全省共审批压覆矿产资源报告157个,压覆矿床管理取得显著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