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地质矿产规划体系由省、市、县三级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构成。省级规划包括山东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山东省地质勘查规划、山东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市级规划包括各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县级规划包括矿产资源较丰富的80个县(市、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17个县(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第一章 地质矿产规划
山东省地质矿产规划体系由省、市、县三级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构成。省级规划包括山东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山东省地质勘查规划、山东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市级规划包括各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县级规划包括矿产资源较丰富的80个县(市、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17个县(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