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市、县级土地事业单位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g0&A=28&rec=107&run=13

1984年10月,济南市成立征地办公室,为自收自支县级事业单位,2004年12月调整为全额预算管理副局级事业单位。1990年8月,青岛市成立统一征地办公室。至2005年8月,全省有市征地办公室(统一征地办公室)8个,部分县(市)也成立征地办公室。
1987年12月,全省各级土地管理部门相继建立土地勘测规划事业单位,并于2001年12月前整建制转入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
1992年9月至1997年3月,全省市土地管理局相继成立地产估价事务(交易)所17个,部分县土地管理局也相继成立地产估价事业单位。2000年,各级土地管理部门地价评估事业单位相继实行脱钩改制。
1997年2月,临沂市土地管理局在全省率先成立地租征收处。至2005年5月,全省有10个市土地管理局(国土资源局)成立地租征收事业单位。莒南、博兴等县也成立相同机构。
1999年4月起,各市土地管理局(国土资源局)相继成立土地开发整理中心,80%的县(市、区)土地管理局(国土资源局)成立土地开发整理事业单位。
1999年4月起,全省17个市土地管理局(国土资源局)相继成立土地储备中心,少数县(市、区)土地管理局(国土资源局)也成立相同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