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饲料质量保障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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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饲料标准化
2001年,省饲料监察所(简称省饲料所)承担修订的饲料用大豆粕农业行业标准通
过全国饲料评委会评审。
2002年7月,省饲料所参与起草的无公害食品--肉牛饲养饲料使用准则经农业部
批准发布实施。10月,饲料所承担的农业部“948”项目违禁饲料添加物检测技术及
设备子课题--安定等违禁药物的快速检测和定量、定性确认检测方法,获得立项批准
。11月,饲料所承担制定的饲料中安定的测定和饲料中铜、铁、锰、锌、镁、钠、钾
、钙的测定两项国家标准,饲料中氯苯胍的测定标准,通过全国饲料评委会评审。
至2005年底,饲料工业实行国家和行业标准295项,其中,综合基础标准10项,
方法标准95项,产品标准31项,原料标准45项,添加剂标准62项,其他相关标准52项
;实行地方标准10项。此外,大多数饲料企业制定了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
标准的企业标准,初步形成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共存的相互配
套的标准体系。
全省饲料行业实行标准化生产,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有行业标准的执行
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执行企业标准。对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的
基础标准、方法标准和产品标准中的饲料原料和饲料添加剂部分,饲料生产企业大都
采用,对于鸡、猪配合饲料、浓缩饲料和预混料的国家标准,只有少数饲料生产企业
采用,大多数企业采用企业标准进行生产,其他产品标准也是部分采用,部分执行企
业标准。执行企业标准的必须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其中饲料添加剂和预混料执
行企业标准的必须经过省饲料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然后报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
国家分别于1999年修订颁布《饲料标签》标准、2001年修订颁布《饲料卫生标准
》,凡是不按照标准生产或企业标准不经过备案的,饲料质量主管部门通过加大执法
力度要求企业执行。
2000年后,全省饲料企业加大认证力度,至2005年底,全省有40多家企业通过I
SO系列质量体系认证,20多家企业通过HACCP的认证。

二、饲料质量检验监测
1999年,省饲料所加挂农业部饲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济南)牌子,承担饲料
和饲料添加剂产品中感官指标、加工指标、营养指标、卫生指标、药物残留、禁用药
物以及动物源DNA等质量与安全检测任务。
2001年后,省与市级财政联合投资,重点建设潍坊、烟台、淄博市饲料检测机构
。2005年底,全省有青岛、烟台、潍坊、临沂、济南、菏泽市饲料检测中心。所在地
的饲料质检站(所)承担规划区域内的饲料监测任务,依据国家标准抽查、委托检验;
帮助饲料生产组织质量自检。
饲料质量监测体系遵照公正、科学、廉洁、高效的技术监督工作方针,通过加强
硬件和软件建设及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重点由单纯的质量检验转向包括饲料安全
因素和养殖环境在内的全方位监测。通过建立局域电子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应用计算
机技术,从样品的受理、传递,样品的检验、校核,报告的编制、分发,能够准确、
快速、方便地完成各种信息和数据的收集、整理。
饲料所除承担日常的批准文号报批检验、饲料免税检验、仲裁检验和社会委托检
验外,还承担饲料监督抽查、质量打假、质量跟踪、药残重点等检验任务。围绕畜禽
产品安全,重点监管饲料生产、经营、使用企业,特别是畜禽养殖场(户),重点检测
药物添加剂、违禁药品和卫生指标。“九五”中后期,各级饲料主管部门加强对饲料
生产企业、畜禽养殖场(户)乱用兽药和违禁药品的监督抽查,特别是加大对出口企业
所用饲料、饮用水、尿样中兽药和违禁药品,对反刍动物饲料中使用动物源性饲料的
抽检力度。1999年完成检品3080批。2000年完成检品2771批。2001年完成检品2491批
。2002年完成本省检品3587批,外省送检的预混料551批,安定6931批。2003年完成
检品2831批。2004年完成检品2457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