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自然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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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属暖温带季风气候,农业自然灾害发生比较频繁,尤其是灾害性天气常给农
业造成损失,个别年份损失严重。常见的灾害有干旱、洪涝、霜冻、大风和冰雹。另
外,还有一定发生频率的小麦成熟期干热风、沿海低平地的海潮等。
为减轻各类自然灾害给农业生产和农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山东省各级政府认
真履行职责,不断完善抗灾救灾机制,加大农业救灾工作力度,在防灾抗灾基础设施
建设、资金投入、依法抗灾、预警预报体系建设等方面不断加大扶持力度,取得了显
著的减灾效果。1992年机构改革以后,山东省基本形成了政府领导、部门分工、对口
管理、相互配合、社会协同的抗灾救灾工作新体制。2005年,省政府颁布实施《山东
省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明确山东省各种自然灾害应急综合协调机构为省自然灾害应
急领导小组。参照省里的做法,各市、县也都建立健全了本级的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
组。每次灾情发生后,各级农业部门迅速派出工作组和技术指导组,深入灾区第一线
进行指导,帮助灾区恢复生产,全力做好抗灾救灾工作,把灾害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