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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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和安排,《山东省志·农业志(1991-2005)》(简称《
农业志》),由省农业厅、省畜牧兽医局、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共同承编,省地方史志
办公室审查、总纂,经省政府批准后出版。
2001年12月20日,《农业志》编纂委员会成立,下设办公室,开始组织人员搜集
资料,拟订编写篇目方案。2002年8月,篇目经省史志编委会批复同意。经多次召开
会议和培训撰写人员,农业志续修工作顺利开展。2003年搜集相关资料1000余万字,
图片近千幅。2010年10月,各参编单位完成初稿撰写,汇编成册,印发各参编单位征
求意见。经修改补充后,2012年6月,完成《农业志》征求意见稿,分发各市农业局
,对志稿进行审查,提出意见,并再次发给各参编单位,进一步征求意见。经反复修
改,2013年6月,形成约110万字的评议稿。同年8月,召开评议会。根据评议会提出
的意见,由主编主持,集体对评议稿通编统纂,逐字逐句修改加工,精简文字20多万
字。2014年1月,形成送审稿,报省地方史志办公室总纂。
2014年2月,省地方史志办公室按照《山东省志》总纂规定及程序要求开始总纂
《农业志》。初审主要是调整结构、优化体例、补充内容、规范记述、考证资料、统
一行文等,7月底完成。复审全面审查志稿的观点、体例、内容、资料、行文,着重
对志稿内容进行政治、保密和史实审核把关,并经省农业厅核实,11月底完成。12月
,总纂审定后,报主审终审,交付出版。
志书编纂过程中,省农业厅把编纂《农业志》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
有关编纂工作的组织机构、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等重大问题;各参编单位尽职尽责,
100余人参与《农业志》资料搜集、提供及编写,付出了艰辛劳动。初稿编写工作具
体分工:毕海昕负责农业基础条件篇,刘成旭负责农业经济篇,鲁波负责种植业篇,
省畜牧局负责畜牧业篇,褚瑞云、任春阳负责农业产业化篇,张殿德、张宜红负责农
业综合开发与扶贫开发篇,省农业机械管理局负责农业机械化篇,于永德负责科技与
教育篇,赵明坤、毛松负责机构与管理篇,概述由主编负责。刘宪才(2003.10-2007
.9任副主编)、王桂梅、戴文超、吕思光、李明玉、毛松、谢传峰等先后作为《农业
志》编委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做了大量工作。在此,对所有给予志书编纂工作指导、
协助和支持的单位和个人表示衷心的感谢!

《山东省志·农业志》总纂组
201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