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农民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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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跨世纪青年农民培训工程
1999年,农业部、财政部和团中央启动实施跨世纪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199
9-2000年为试点阶段,2001-2005年为全面实施阶段。至2005年,国家安排山东省跨
世纪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项目县64个,山东省安排省级项目县60个,补助奖励40个
项目县,中央财政安排880万元,省财政安排6000多万元。根据中央要求,省农业厅
制订跨世纪青年农民培训工程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成立由省农业厅、省财政厅
、团省委等有关部门组成的山东省青年农民培训工程协调小组。在培训中,注意现有
教育培训资源的整合利用,依托省属大中专农业院校和省级重点培训基地,举办省级
一年制全脱产高级班,依托县农广校、农技中学,举办半年制和二个月、三个月的县
级中心班,依托县、乡、村三级农技推广机构,根据不同农时季节、不同生产环节分
段进行培训。

二、绿色证书工程
绿色证书工程自1990年全国开始试点推广,1992年8月,农业部在山东省招远市
召开全国绿色证书工作会议。至2005年底,山东省有120个县(市、区)开展这项工作
,累计培训170万人,其中80万人取得绿色证书。在取得绿色证书的人员中,普通农
民35.8万人,占44.8%,村干部15万人,占18.8%,从事服务业人员11.1万人,占1
3.9%,农村中学8.6万人,占10.8%,其他9.5万人,占11.9%;学历方面,获证人
员大多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其中,初中毕业60.2万人,占75.3%,高中毕业17.1万人
,占21.4%。
各级农业部门根据绿色证书岗位规定的技术要求,制定各类岗位规范,累计投入
经费5908万元,其中,省级投入364万元,市级1560万元,县级3712万元,农民自筹
投入272万元。全省共建教学基地716个,实习基地1217个,省、市(地)统编教材148
种,各县、乡自编乡土教材144种,声像教材87万套。通过实施该工程,全省累计推
广1983项科技开发项目,推广面积近亿亩。有10万名绿色证书学员被乡镇政府、农村
社会化服务组织和专业协会录(聘)用或接纳,绿色证书工程取得显著成效。

三、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
2004年4月,农业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建设部联
合发文,决定从2004年起共同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简称阳光工程
)。在国家统一部署下,山东省2004年起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20
04年、2005年,中央和省财政共投入资金4500万元,其中,2004年中央财政1000万元
,省财政500万元;2005年中央财政1500万元,省财政1500万元。两年全省安排示范
性培训39.38万人,其中,2004年15万人,2005年24.38万人。至2005年底,全省共培
训农村劳动力41.3万人,转移就业39.2万人,转移就业率94.9%。

图8-22 2004年7月28日,全省农广校系统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服务工作会议在威
海市召开

省委、省政府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高度重视,把实施阳光工程写入2005年省政
府工作报告和省委1号文件。全省有9个市和57个承担项目的县(市、区)把农村劳动力
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纳入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考核指标。阳光工程实施注重整合社会教
育培训资源,许多民办培训机构参与进来,形成整合利用全社会强势教育培训资源开
展阳光工程培训的局面。经过阳光工程培训的学员转移就业后,月收入在700元左右
,比未经培训的转移人员高出200元左右,比在家务农人员高出400元左右。许多地方
形成“外出一人,致富一家”“输出一批,富裕一方”的劳务经济亮点,全省涌现出
“沂蒙巧妹”“菏泽保安”“滕州技工”等劳务输出品牌。
2004年4月12日,省政府组织农业、财政、劳动、教育、科技、建设等部门召开
专门协调会议,成立山东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指导小组,由省农业厅牵头
,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厅。全省17个市和所有承担阳光工程的项目县,均成立领导机构
和工作机构,全省形成上下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按照农民受益的原则,山东
省采取培训券的方式将补助资金直接补贴受训农民。2004年每名阳光工程学员补贴1
00元,2005年提高到每人120元,其中省确定的30个经济欠发达县每人160元。为促进
阳光工程实施,研究制定《山东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细则》《山东省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
程考核办法》,对项目管理、基地认定、资金管理、检查验收等环节作出明确规范。

四、畜牧新技术推广培训及职业技能鉴定培训
山东省各级畜牧部门围绕重点推广的技术,利用举办不同层次的培训班、科技下
乡、巡回指导、科技入户等多种形式,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八五”“九五”“
十五”时期,省直畜牧单位培训技术人员和养殖户分别为4万、8万、15万人次。
省畜牧办先后于1998年、1999年、2003年报经农业部批准,组织设立畜牧兽医、
饲料、兽药职业技能鉴定站,2003年设立山东省畜牧业职业技能鉴定总站,选聘副高
级以上技术职务人员,组成全省畜牧业职业技能开发的技术专家队伍,指导各专业技
能鉴定站搞好技能鉴定工作。
至2005年,鉴定工种12个,鉴定合格畜牧兽医人员11478人,合格率82.4%;鉴
定合格的饲料化验员、饲料加工设备维修工等3428人,合格率91.4%。

五、农机人员培训
全省各级农业机械管理部门以农业机械化学校为依托,与农机推广、农机监理、
农机鉴定、农机修配等部门分工协作,形成以农业机械化实用技术培训、拖拉机驾驶
培训为主的新型农机培训体系,为农业机械化事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培养了大量人才。
1986-2005年,全省各级农业机械化学校共培训各种农机人员946.94万人。

1986-2005年山东省农机人员培训情况统计表
表8-15
单位:万人

┌───┬───────┬──────────────────────┐
│ 年份│ 合计 │其中 │
│ ├───┬───┼───┬───┬───┬──────────┤
│ │ 人数│其中 │ 管理│ 技术│ 监理│ 操作人员 │
│ │ │新训 │人员 │人员 │人员 ├───┬──────┤
│ │ │ │ │ │ │ 小计│ 其中 │
│ │ │ │ │ │ │ │拖拉机驾驶员│
├───┼───┼───┼───┼───┼───┼───┼──────┤
│1986 │14.50 │9.18 │ │ │ │14.50 │5.62 │
├───┼───┼───┼───┼───┼───┼───┼──────┤
│1987 │17.41 │6.98 │ │0.54 │ │14.96 │6.25 │
├───┼───┼───┼───┼───┼───┼───┼──────┤
│1988 │26.14 │8.19 │ │0.65 │ │23.82 │6.74 │
├───┼───┼───┼───┼───┼───┼───┼──────┤
│1989 │35.42 │7.46 │ │0.79 │ │32.43 │6.02 │
├───┼───┼───┼───┼───┼───┼───┼──────┤
│1990 │41.13 │5.29 │ │0.76 │ │35.25 │4.17 │
├───┼───┼───┼───┼───┼───┼───┼──────┤
│1991 │43.43 │7.39 │ │0.88 │ │37.67 │5.90 │
├───┼───┼───┼───┼───┼───┼───┼──────┤
│1992 │47.53 │8.78 │ │0.70 │ │44.09 │16.89 │
├───┼───┼───┼───┼───┼───┼───┼──────┤
│1993 │47.01 │8.57 │ │0.97 │ │44.67 │19.37 │
├───┼───┼───┼───┼───┼───┼───┼──────┤
│1994 │48.99 │8.38 │ │0.94 │ │42.88 │16.87 │
├───┼───┼───┼───┼───┼───┼───┼──────┤
│1995 │49.06 │9.21 │ │1.08 │ │45.54 │20.95 │
├───┼───┼───┼───┼───┼───┼───┼──────┤
│1996 │52.67 │10.42 │ │1.39 │ │47.20 │20.16 │
├───┼───┼───┼───┼───┼───┼───┼──────┤
│1997 │54.13 │7.87 │ │1.44 │ │48.59 │21.59 │
├───┼───┼───┼───┼───┼───┼───┼──────┤
│1998 │60.95 │8.74 │ │1.95 │ │55.42 │22.49 │
├───┼───┼───┼───┼───┼───┼───┼──────┤
│1999 │72.76 │9.31 │ │1.81 │ │66.41 │31.97 │
├───┼───┼───┼───┼───┼───┼───┼──────┤
│2000 │53.29 │ │0.86 │4.61 │0.25 │43.90 │25.40 │
├───┼───┼───┼───┼───┼───┼───┼──────┤
│2001 │59.65 │11.86 │1.63 │5.81 │0.67 │44.54 │28.59 │
├───┼───┼───┼───┼───┼───┼───┼──────┤
│2002 │55.82 │11.33 │1.42 │5.39 │0.19 │42.22 │26.54 │
├───┼───┼───┼───┼───┼───┼───┼──────┤
│2003 │55.40 │10.81 │1.24 │5.09 │0.19 │43.21 │26.65 │
├───┼───┼───┼───┼───┼───┼───┼──────┤
│2004 │56.62 │13.23 │1.92 │5.51 │0.22 │42.46 │29.23 │
├───┼───┼───┼───┼───┼───┼───┼──────┤
│2005 │55.03 │13.82 │1.59 │5.74 │0.21 │43.42 │29.31 │
└───┴───┴───┴───┴───┴───┴───┴──────┘

(一)农业机械化实用技术培训
20世纪80年代后期及90年代初期,培训内容主要有小麦联合收获技术、小麦机械
精少量播种技术、机械化旱作节水技术、化肥机械深施技术、秸秆粉碎还田技术、设
施农业工程技术等。90年代中期,国家开始实施农民绿色证书制度,农业机械化技术
培训主要以绿色证书教育培训为主。至2000年底,全省3万人接受农机绿色证书教育
培训。进入21世纪,农业机械化技术培训转移到提高农机手素质和经营服务能力,促
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增加农民收入上来。2004年、2005年,省农业机械管理办公
室在平度市分别召开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机培训现场会和洽谈会,为东西部农村劳
动力转移农机培训的交流搭建平台。2005年,全省有40所市、县农业机械化学校开展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培训3.26万人。
1987年2月,山东省农业机械服务公司印发《关于加强县级农机培训工作的若干
规定(试行)》,明确县农业机械化学校为农村职业技术学校和为农村培养初、中等农
机技术人才的常设教育机构,是各县开展农机培训工作和普及农业机械化技术的中心

1988年9月,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局下发通知,在系统内逐步开展农业机械化
学校“四有”标准建设,即:有独立配套的培训基地;有一支素质好、数量足的师资
队伍;有适应教学需要、比较先进的教学设备;有办学经费并财务独立。根据农业部
要求,全省各地加大投入,加强县级农业机械化学校“四有”建设。1989年4月,农
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确定山东省崂山县农机校等9所学校为第一批全国“四有”农
机校,至1996年5月,全省105所农业机械化学校达到“四有”标准,占全省农业机械
化学校总数的82.03%。
1998年后,部分农业机械化学校的建设出现不同程度下滑。2003年3月,省农业
机械管理办公室印发《山东省县级农机化学校规范化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对县级
农业机械化学校的培训场所、教学设备、教练车及教具、教师数量、教学质量等进行
量化,提出建设标准,制定评价指标。全省各级农业机械管理部门和县级农业机械化
学校认真组织实施,许多学校教室得到修缮,教学设施得到补充完善,教学人员得到
充实。2004年2月,省农业机械管理办公室下发通知,部署农业机械化学校评估验收
和农业机械化学校教师资格岗位培训工作,对全省1200名农业机械化学校的教师(教
练)进行岗位培训和考核,并颁发省农机主管部门统一发放的上岗证。
至2005年,全省有117所农业机械化学校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其中,“山东省
农机重点学校”8所,“山东省农机规范化建设示范学校”30所,“山东省农机规范
化建设学校”79所。
(二)农业机械驾驶员培训
培训机构许可。1991年4月,省农业机械管理局下发《关于对市地、县农机校进
行评估的通知》。评估合格者,由省公安厅车管部门颁发《拖拉机驾驶员培训合格证
》。1992年4月,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制定《关于加强山东省拖拉机驾驶员培训管理工
作的意见》,提出要严格拖拉机驾驶员考核结业制度,以及加强拖拉机驾驶员复训和
拖拉机驾驶员培训工作领导等要求。至2003年底,全省有101所农业机械化学校获得
《山东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2004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实施后,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的资格管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拖拉机
驾驶培训许可证》的颁发,由省级农业机械管理部门负责。5月,省农业机械管理办
公室下发通知,分期分批对126个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拖拉机驾驶培训许可证》的
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进行书面审查和现场评审。至2005年底,全省有123个拖拉机驾
驶培训机构经省农业机械管理办公室批准开展拖拉机驾驶培训,并获得《中华人民共
和国拖拉机驾驶培训许可证》。
教员资格管理。1989年公安部颁布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班)管理办法》规
定,理论教员具有与农机专业相关的中专以上学历,教练员具有高中或相当高中毕业
以上的文化程度,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经考核合格,由省公安厅
车辆管理所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教练员证》。2005年4月,省农业机械管理
办公室印发《山东省拖拉机驾驶培训教学人员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对农业机械化
学校的理论教员和教练员考核监督、管理、发证等作出规定,对符合规定的申请人考
试考核,合格的发给《山东省农机驾驶培训准教证》,有效期3年。至2005年底,省
农业机械管理办公室分两期对1300多名拖拉机驾驶理论教员,398名拖拉机驾驶教练
员进行集中培训和考核,并核发《山东省拖拉机驾驶培训准教证》。
培训内容及范围。1986年后,山东省各农机驾驶培训学校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教
学大纲,并按省农业机械管理局统编教材教学。
1995年3月,省农业机械管理局下发通知,对初学拖拉机驾驶员的培训时间进行
调整,即大中型拖拉机、四轮农用运输车3个月,其驾驶操作时间不得少于60个小时
;三轮农用运输车、小型及手扶拖拉机、轮式自行专用机械1个月,其驾驶操作时间
不得少于40个小时。理论授课仍执行部颁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规定的时间。

图8-23 2005年,蓬莱市农业机械化学校对手扶拖拉机驾驶员进行考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为加强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的教学管理
,保证教学质量,农业部于2004年11月制定《大中型拖拉机驾驶员培训教学计划、教
学大纲》《小型拖拉机驾驶员培训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联合收割机驾驶员培训
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原有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员培训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
即行废止。
山东省从事农田作业的拖拉机驾驶员一直由农机部门培训。1987年,公安部下发
通知,规定对农用运输车驾驶员的培训及考核等参照方向盘式拖拉机规定执行。198
9年9月,山东省公安部门将上道路行驶的专门从事运输和既从事农田作业又从事运输
的拖拉机委托给农机部门管理,驾驶员培训一并由农机部门负责。1994年12月6日,
《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颁布,规定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实施牌证管理,农机驾
驶培训在拖拉机和农用运输车驾驶员培训的基础上,增加联合收割机驾驶员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农用运输车纳入汽车管理,由公安交通部
门负责,农机驾驶培训改为只培训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员。
1986-2005年,全省新训拖拉机驾驶员总数约达100万人次。
(三)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培训
1998年2月6日,省农业机械管理局下发《关于搞好农业机械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
定及试点工作的通知》,对拖拉机(联合收获机)驾驶员、农业机械操作工、农机修理
工等11个农业机械特有工种,提出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培训要求,其中农机修理工为试
点工种。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在济宁市和省农业机械化学校开始试点,当年有100余人
参加农机修理中级工职业技能鉴定培训。
2002年4月,省农业机械管理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对拖拉机驾驶员实行职业技
能鉴定,同时要求新训拖拉机驾驶员时,增加技能鉴定的培训内容。2002年后,山东
省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工作发展较快,至2005年底,全省累计培训农机职业技
能鉴定考评员340多人。经培训考核,向9万多人发放了农机职业资格合格证书,位居
全国同行业前列。

图8-24 2005年,垦利县农民喜领《农业机械推广技术合格证》和《职业资格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