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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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较早,规模较大,形式多样。主要包括农民专业合
作经济组织、股份合作社、农民专业协会、农村合作基金会、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简
称农技协)等多种类型。这些合作经济组织为农民产前、产中、产后提供技术支持,
为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运输、存储提供服务,明确了农民在农业经济发展中的主体
地位,解决了一家一户的小生产与农村大市场之间的矛盾,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是对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有益探索和补充。

一、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随着农业市场化、产业化进程的加快,特别是1995年省政府确立了以合作制推进
产业化的工作思路以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进一步加快,出现了以莱阳市宏
达果蔬合作社为代表的一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好典型。1999年省政府制定的《关
于加快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意见》和2005年省委、省政府制定的《关于鼓励和引
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意见》,推动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至2
005年底,全省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到21126个,总量居全国首位。农民专
业合作社已发展成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主体,全省已发展到10078个,占合作经济组
织总数的47.7%;全省加入合作经济组织的农民519万人,带动农户484万户,占全省
农户总数的23%。

二、股份合作社
股份合作社是合作制基础上实行股份制的一种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农民在兴办龙
头企业或龙头企业牵头兴办合作经济组织,进行农产品加工、销售、运输、储藏、资
源开发和水利建设等方面多采取这种形式。如宁阳县蒋集镇郑龙蔬菜股份合作社,农
民可以土地入股,年终根据销售额和入股额分红,入股农户人均增收千元。

三、农民专业协会
农民专业协会组织形式多样,有农民协会、专业技术协会、专业技术研究会和专
业合作社等。从发起方式上看,有能人带头农民自发组织的,也有县、乡科技、生产
、供销及经营管理部门牵头组建的;从依托对象上看,有依托大户或企业(养殖场、
工厂)的,也有依托科技服务部门或集体经济组织的;从产业上看,有种植、养殖、
水产、加工、运销等多个行业;从合作内容上看,有的只从事技术、信息交流或围绕
某项生产的一个环节活动,有的既从事产中技术服务,又进行产前产后的购销服务。
1994年,全省有各类农民专业协会3994个,有589个协会兴办各种经济服务实体1438
个。全省农民专业协会每年约为200多万农户进行技术经济服务,并通过服务收入积
累固定资产总值达12501万元。

四、农村合作基金会
1993年底,全省建立乡镇合作基金会1260个,村级基金会3863个。之后,农村合
作基金会出现了一些问题:一是管理、监督部门不够明确,不合理的行政干预较多;
二是跨社区设置机构、违规经营金融业务、高息吸收资金;三是内部监督管理制度不
健全,风险大。1994年,省农业厅、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联合转发农业部、中国
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农村合作基金会管理的通知》。从1999开始,按照国家要求,对
合作基金会开展清理整顿工作,到2002年,全省原有基金会1797家,并入信用社467
家,清盘关闭1330家,遗留问题由各级政府解决。

五、农技协
农技协是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出现、在农民自愿互利的基础上成立、以技
术为纽带的专业协会。1990年开始,在各级科协推动下,农技协取得长足发展,涉及
种植、养殖、加工、储运、营销等40多个行业门类,分布在粮油、蔬菜、畜牧、林果
、水产、加工、运输等10多个产业。至2005年,农技协已发展形成技术交流、技术经
济服务、技术经济实体和科研开发四种类型,涌现出寿光三元朱蔬菜协会、莒县西瓜
协会、鲁西毛皮动物研究会、莱芜养猪协会、莱芜长毛兔协会等全国闻名的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