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干部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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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党政分管领导培训
根据各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形势和任务要求, 针对市、县两级党委、政府换届
后分管领导变动调整的情况,为使新任分管领导尽快熟悉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确保全
省计划生育工作持续发展,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宏观管理和决
策能力,1991-2005年,省人口计生委会同省委组织部、省委党校举办5期分管领导干
部培训班, 总计37天,培训752人次。培训对象主要是各市分管人口计生工作的副书
记或副市长、计生委主任;各县(市、区)分管人口计生工作的副书记或副县(市、区)
长,各大企业计生办主任;省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和省人口计生委各处室、
直属单位负责人。培训内容主要有人口理论,党中央、国务院和山东省委、省政府关
于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精神,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建设等。培训和教学方式主要
采取课堂讲授、专题讲座与报告、收看录像、汇报交流、撰写论文等形式。
省人口计生委与省委党校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省委党校将人口理论和人口与计
划生育等相关内容列入正常教学计划,作为各类培训班的教育内容。

二、岗位培训
1992年, 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和省计生委联合印发《山东省计划生育干部岗
位培训实施意见》,确定从当年起,对全省计划生育干部进行岗位培训。按照分级负
责原则,省计生委培训对象主要是在全省各级政府部门中从事计划生育工作、年龄在
50岁及以下的在职干部。其中,县(市、区)计生委正、副主任(含科级)以上干部文化
程度未达到中专或高中,乡镇计生干部文化程度未达到初中的,须经文化补课,达到
起点要求后,方可参加培训。岗位培训课程分专业课与公修课两大类。专业课为人口
理论、计划生育管理、人口统计与计划、计划生育技术等。公修课为行政管理学、法
学基础与行政法、社会调查研究方法、职业道德规范。县级计划生育干部专业课程学
习时间不少于250学时,乡级不少于220学时。各专业课时可视岗位不同需要有所侧重。
专业课使用国家计生委编写的教学大纲和教材,公修课使用省人事部门统一规定的大
纲和教材。参训人员学完规定专业课,经考试、考查合格者,颁发由国家计生委统一
印制的岗位专业培训证书。 至1996年, 省级举办培训班11期,每期培训均在45天、
250学时以上,共培训548人。其间,还选送市级计生委主任、副主任28人参加国家计
生委举办的培训班。 经过5年时间,全省各级政府部门的计划生育在职干部普遍培训
一遍。

图6-15 1995年8月,省计生委组织的第十期县级计生委主任培训班在省计划生育干部
培训中心开班

三、公务员专门业务培训
根据国家计生委《全国计划生育教育培训三年工作计划及2010年远景规划》 要
求,1998年12月,省计生委印发《关于在全省计划生育系统进行公务员专门业务培训
的实施意见》 ,要求用3年时间,对全省在计划生育系统工作的各级公务员和乡镇、
街道从事计划生育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员普遍进行一次专门业务培训,重点为县、乡两
级公务员。按照分级负责的培训原则,“九五”时期,省级举办16期,每期培训均为
10天, 培训人员798人;选送市级计生委主任、副主任31人参加国家举办的公务员专
业培训班。培训工作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加
强职业道德和计划生育公务员行为规范教育,注重业务知识和实际工作技能的培养。
按照国家计生委教学大纲要求完成规定课时和学时,经考核合格者,颁发由省和市分
别验印的公务员培训证书。
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 《关于在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开展公务员专业知识
培训的通知》,2003年,省计生委印发《关于在全省计划生育系统开展公务员专业知
识培训的实施意见》。此次培训是在“九五”时期公务员专门业务培训的基础上普遍
进行的一次专业知识补充培训。 全省计生系统用3年时间,使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系
统的公务员和行政管理工作人员普遍接受一次专业知识补充培训。按照分级负责的原
则, 省级举办的公务员专业培训班9期,每期培训均为7天,培训人员524人;举办市
级公务员师资培训班1期,全省各市均选派2NFDA13名师资参加培训,共有43人接
受培训;省选送市级计生委主任、副主任26人参加国家举办的公务员专业培训班。专
业知识培训设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两类。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采取脱产、半脱产、
自学与集中面授辅导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培训考核采取闭卷考试与考查学员运用所学
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相结合的办法。经考核合格者,由考核机构在其本人国
家公务员培训证书上注册。从事计划生育行政管理工作非公务员身份人员,参加培训
并成绩合格,由省人口计生委统一颁发人口和计划生育专业知识培训合格证书。

四、适应性培训
1994年, 省计生委制定印发《全省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工作适应性培训实施
意见》,组织开展了对全省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工作适应性培训。主要培训对象
是乡、村两级计生工作岗位上的各类专兼职人员。各类人员的培训时间,乡级不少于
10天(计80学时) ,村级不少于5天(计40学时)。乡、村两级培训的公修课使用由省计
生委统一编写的教材。培训乡级工作人员时,在此教材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实际工作需
要的内容。

五、短期业务培训
根据全省计划生育形势和任务需要, 省计生委机关各处室及直属事业单位对各
市(部分县级)的系统干部,经常组织短期业务培训。培训主要内容有人口与可持续发
展、坚持“三为主”、发展“三结合”、综合改革、优质服务、规划统计、考核评估、
法律法规、依法行政、法制信访、政务信息、信息化建设、技术服务、宣传教育改革
创新、流动人口管理、人事管理、药具管理、会计电算化、生殖保健、财务管理、摄
影录像、新闻写作等。培训时间一般为3——5天,主要采取课堂面授、辅助录像讲座、
现场参观等方法。 1991-2005年,先后举办各类短期培训班136期,培训人员16345人
次。

六、学历教育
为加快提高全省计划生育干部队伍专业素质步伐, 省计生委采取多形式、多渠
道, 积极组织在职干部和职工参加脱产和业余学历教育。1989-2005年,在每时期的
计划生育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中对干部职工学历教育均作出规划,组织生源参加文化课
补习和辅导等。各市按照省下达的招生计划积极组织和输送生源参加学历教育,全省
计划生育干部学历培训规划得以顺利实施。
1989-2005年,全省计生系统脱产学习主要采取计划生育专门院校培养、借地委
托培养和普通院校培养的方法。输送生源到国家人口计生委所属大中专院校进行学习,
主要有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四川生殖卫生学院和泰安人口学校,学历学制为两年
或三年大专和四年本科。组织生源参加省内有关院校学习,主要有山东省教育学院、
山东师范大学、泰山医学院,学历学制为两年或三年大专和四年本科。同时,发挥本
系统教育基地作用,培养基层骨干,主要是山东省人口学校 (山东省人口职工中专学
校),学历学制为两年或三年中专。
1987年起, 省计生委与省教育学院联合举办人口教育专业函授班,分专科和本
科(专升本)两个层次,函授教学,学制三年。1999年起,省计生委组织全省基层干部、
职工参加泰安人口学校连续3年举办的计划生育管理专业成人中专函授教育, 学制两
年,培养对象为村级计生专兼职主任。2001年起,山东省人口学校在全省开展乡、村
两级计划生育专干中专函授学历教育,设计划生育管理专业,学制两年。
1989-2005年,全省各地采取全方位、多渠道形式,通过学历教育积极培养计划
生育干部职工,使计划生育干部队伍素质得到明显提高,各类高等学校培养本专科生
2267人,其中,本科生730人,专科生1537人;脱产生1691人,业余(函授)生576人。
各类中等专业学校培养学生29930人,其中,脱产生3180人,函授生26750人。
通过开展计划生育干部学历教育, 逐步改变了计划生育干部队伍知识和专业技
术结构,大批毕业学生成为计生系统骨干力量,为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稳步、健康发
展提供了人才支持和队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