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g0&A=26&rec=67&run=13

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是在当地政府领导下, 采取以统计部门为主,公安、计
划生育部门为辅的组织实施方法。调查人员在基层组织协助下,到抽中的调查小区进
行入户调查登记。 样本量由国家统计局确定,一般在5万人左右。样本单位由省统计
局按照抽样方法抽取确定。 逢五年,抽样1%。调查时点:1989-1993年为每年的1月1
日零时;1994-1999年为每年的10月1日零时;2001-2005年为每年的11月1日零时。
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采用按常住人口登记的原则, 以户为单位,既调查家庭
户,也调查集体户。单身居住的作为一个家庭户。应在本调查小区登记的人口为:常
住本调查小区,户口在本县(市)的人口(包括办理了集镇自理口粮落户的常住人口)。
调查时正在国外工作和学习(一年及一年以内)的人,出国前常住户口登记地在本调查
小区的按此款登记;住本调查小区,户口待定的人口,是指手持户口迁移证、复员证、
转业证和出生证的人,以及在其他任何地方都没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的人;住本调查小
区一年以上,户口在外县、市的人口;住本调查小区不满一年、离开户口登记地一年
以上的人口。现役军人以及人民武装警察不在调查范围之内。
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的调查内容, 根据各调查年度的不同要求,一般都存在
差异,但主要调查项目1996-2005年全部保留未作删减。包括:1. 按人填报的项
目。姓名、与户主的关系、性别、出生年月、户口状况和性质、一年前常住地、受教
育程度、学业完成情况、是否工作、未工作原因、能否应聘、寻找工作的方式、不能
应聘和未找工作的原因、就业者身份、行业、职业、婚姻状况、妇女生育和存活子女
数、出生、死亡20项。2.按户填报的项目。本户住址编码、户别、本户报告期末总人
口、本户报告期出生人口、本户报告期死亡人口、本户户籍人口中外出半年以上的人
口、本户年内迁出人口7项。3. 按社区填报的项目。居住地类型、全村户数、人口数
和出生、死亡人口、距公共交通站公里数、距小学校公里数、距卫生所(院)公里数、
饮用水、电、电话、是否通邮、耕地面积、上年人均年纯收入13项。调查重点是当年
的出生和死亡人口情况。
1996年起, 省统计局根据国家要求每年进行一次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以准
确及时地反映全省每年人口变动情况,为国家和山东省政府掌握人口计划执行情况、
发布统计公报提供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