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人口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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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990年人口普查
为查清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以来全国人口在数量、 地区分布、结构和素质方
面的变化,检查人口控制目标的执行情况,科学地制定人口、教育、就业、产业等社
会经济发展政策,1989年5月9日,国务院下发通知,决定在1990年进行第四次全国人
口普查。普查时点为1990年7月1日零时。普查项目为21项,其中按人填报的项目15项:
1985年7月1日常住地状况、姓名、与户主关系、性别、年龄、民族、户口状况和性质、
迁来本地的原因、婚姻状况、妇女生育存活子女数、1989年1月1日以来的生育状况等。
按户填报的项目6项: 本户编码、户别、本户人数、本户出生人数、本户死亡人数、
本户户籍人口离开本县、市一年以上的人数。普查采用按常住地登记的原则,凡具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在国境内常住的人,均进行登记。按户口登记地状况将调查登
记的人分为五类:第一类,常住本县、市,并已在本县、市登记了常住户口的人;第
二类,已在本县、市常住一年以上,常住户口在外县、市的人;第三类,在本县、市
常住不满一年,但已离开常住户口登记地一年以上的人;第四类,普查时住在本县、
市,常住户口待定的人;第五类,原住本县、市,普查时在国外工作或学习,暂无常
住户口的人。
1989年6月,省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对人口普查工作提
出具体要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和省政府部署,第四次
人口普查工作在全省展开。
1990年6月20日起,全体普查员、普查指导员进入各自负责的调查小区,熟悉本
调查小区地理界限和人口分布情况,逐户核实每一个家庭的人口情况,按正式登记的
顺序编制户主姓名底册,向被调查户预约登记时间。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7月1日,全省40余万名普查员、普查指导员按照各自的分工和预先确定的登记路线,
逐户逐人进行调查登记。
山东省第四次人口普查先后经过筹建机构、 物资准备、选调人员、试点、业务
培训、户口整顿、编制企业单位一览表、划分普查区和调查小区、编制地址代码、宣
传发动、入户摸底、普查登记、复查补漏、手工汇总、非专项编码、专项编码、各阶
段质量验收等工作,历时一年零六个月。

二、2000年人口普查
1999年1月25日,国务院下发通知,决定在2000年进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普
查时点为2000年11月1日零时。 普查表共分为普查表短表、普查表长表、死亡人口调
查表和暂住人口调查表4种。
普查表短表共有普查项目19项。其中按人填报的项目9项:姓名、与户主关系、
性别、年龄、民族、户口登记状况、户口性质、是否识字、受教育程度。按户填报的
项目10项:户编号、户别、本户普查登记人数、本户户籍人口中外出不满半年人数、
本户户籍人口中外出半年以上人数、暂住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登记地不满半年人
数、本户1999年11月1日至2000年10月31日出生人数、本户1999年11月1日至2000年10
月31日死亡人数、本户住房间数、本户住房建筑面积。
普查表长表共有普查项目49项。其中按人填报的项目26项:姓名、与户主关系、
性别、年龄、民族、户口登记状况、户口性质、出生地、何时来本乡(镇、街道)居住、
从何地来本乡(镇、街道)居住、迁出地类型、迁移原因、五年前常住地、是否识字、
受教育程度、学业完成情况、是否有工作、工作时间、行业、职业、未工作者状况、
未工作者主要生活来源、 婚姻状况、初婚年月、生育子女数、1999年11月1日至2000
年10月31日的生育状况。按户填报的项目23项:户编号、户别、本户普查登记人数、
本户户籍人口外出不满半年人数、本户户籍人口中外出半年以上人数、暂住本乡(镇、
街道)离开户口登记地不满半年人数、本户1999年11月1日至2000年10月31日出生人数、
本户1999年11月1日至2000年10月31日死亡人数、本户住房间数、本户住房建筑面积、
住房用途、本住房中是否有其他合住户、住房建成时间、建筑层数、住宅外墙墙体材
料、住房内有无厨房、主要炊事燃料、是否饮用自来水、住房内有无洗澡设施、住房
内有无厕所、住房来源、购建住房费用、月租房费用。
死亡人口调查表共有普查项目8项:户编号、姓名、性别、出生时间、死亡时间、
民族、 受教育程度、婚姻状况。暂住人口调查表共有普查项目5项:户编号、姓名、
性别、年龄、常住户口登记地。
第五次人口普查, 是山东省人口普查历史上规模最大、项目最多、难度最大的
一次普查。 2000年11月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山东省委书记吴官正,省长李春
亭,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志浩,省政协主席韩喜凯等分别以普通公民的身份进行第五
次人口普查现场登记,标志着全省人口普查登记工作在全省全面展开。同年年底,入
户登记和查遗补漏工作结束后,省人口普查办公室派出9个质量抽查小组对全省17市、
63个县(市、区)的64个调查小区重新入户进行质量抽查,对抽查中差错率大于国家控
制标准的小区,责令其村(居)委会普查区返工重登。返工区检查全部达标,有效提高
了普查数据质量。
2001年3月,省人口普查办公室拨出专项经费,制定多种资料开发利用渠道,包
括资料编印、建立宏观数据库、刻制光盘数据集、编写简要分析、撰写《世纪之交的
中国人口》系列丛书、建立人口地理信息系统等。并组织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联合开
发课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