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出生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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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 颁布后,全省严格执行生育政策,全面加强计
划生育工作,全省及各地人口出生率普遍明显下降,人口增长速度得到有效控制。但
城乡和地区间变化亦有差异。

一、出生人数与出生率变动
1989-1991年仍在第三次生育高峰期内,处于生育旺盛期的育龄夫妇总量大,加
上基层基础工作薄弱,政策外生育较多的现象仍较普遍,全省出生人数和出生率仍在
较高水平, 年均出生人数140万人,每年出生率超过15‰。1992年起,随着基层基础
工作的加强和控制计划外生育能力的不断提高, 全省出生人数和出生率迅速下降。
1993-1996年降至10‰左右。 1993-1995年只出生259.5万人, 相当于1989-1991年的
61.8%。 其间, 出生率和出生人数受“生育空档” 的影响,维持在较低水平。此后
“生育空档” 消失,全省出生率、出生人数一直维持在低水平。1996-2005年,出生
率在10.6‰——11.42‰,年出生人数在100万左右。2003年《婚姻登记条例》公布,
婚姻登记办法改变,晚婚率下降。2004年、2005年出生率略有上升,但总体上仍然维
持在低水平。
1990年, 威海市、济南市人口出生率为12.43‰、12.88‰,处于较低水平,全
省其余各市(地)均处于较高水平,最高的济宁市、泰安市达40.83‰、37.58‰。以后
各市出生率均持续下降至较低水平,下降幅度基本一致。在排除“生育空档”影响后,
至2000年,出生率下降至10‰以下的有威海、烟台、枣庄3市,分别为7.62‰、8.5‰
和9.75‰, 最高的是临沂、滨州和东营市,分别为13.68‰、12.72‰和12.53‰;至
2005年, 出生率在10‰以下的有威海、烟台、莱芜、枣庄、聊城、淄博6市,分别为
5.81‰、7.41‰、9.26‰、9.72‰、9.74‰和9.82‰。全省人口出生率稳定在低生育
水平的基础上。

1990-2005年部分年份山东省各市出生率情况统计表
表1-5
单位:‰

┌──┬───┬───┬───┬───┐
│年份│1990 │1995 │2000 │2005 │
│地区│ │ │ │ │
├──┼───┼───┼───┼───┤
│全省│18.21 │9.82 │10.75 │12.14 │
├──┼───┼───┼───┼───┤
│济南│12.28 │10.02 │11.09 │10.14 │
├──┼───┼───┼───┼───┤
│青岛│17.28 │11.96 │10.38 │10.26 │
├──┼───┼───┼───┼───┤
│淄博│15.40 │12.78 │11.35 │9.82 │
├──┼───┼───┼───┼───┤
│枣庄│14.57 │8.27 │9.75 │9.72 │
├──┼───┼───┼───┼───┤
│东营│21.78 │11.53 │12.53 │10.55 │
├──┼───┼───┼───┼───┤
│烟台│15.58 │10.13 │8.50 │7.41 │
├──┼───┼───┼───┼───┤
│潍坊│19.57 │11.81 │10.98 │10.12 │
├──┼───┼───┼───┼───┤
│济宁│40.83 │9.48 │10.47 │10.30 │
├──┼───┼───┼───┼───┤
│泰安│37.58 │6.12 │11.27 │10.76 │
├──┼───┼───┼───┼───┤
│威海│12.43 │11.05 │7.62 │5.81 │
├──┼───┼───┼───┼───┤
│日照│23.34 │10.77 │11.95 │10.46 │
├──┼───┼───┼───┼───┤
│莱芜│17.73 │10.34 │11.75 │9.26 │
├──┼───┼───┼───┼───┤
│临沂│20.83 │9.17 │13.68 │10.59 │
├──┼───┼───┼───┼───┤
│德州│19.05 │7.13 │10.94 │12.20 │
├──┼───┼───┼───┼───┤
│聊城│17.27 │6.01 │10.40 │9.74 │
├──┼───┼───┼───┼───┤
│滨州│19.13 │9.77 │12.72 │11.81 │
├──┼───┼───┼───┼───┤
│菏泽│23.47 │7.50 │11.72 │10.99 │
└──┴───┴───┴───┴───┘

资料来源:各市(地)数据为统计公报,全省总计数为《山东省统计年鉴(2006)》

二、出生率城乡差异
1989-2005年,全省人口出生率不断下降,城乡差异逐步缩小。1990年,全省出
生率为18.21‰, 其中,城镇出生率为17.58‰,农村出生率为22.39‰;1995年,全
省出生率为9.82‰, 其中城镇出生率为7.52‰,农村出生率为10.08‰;2000年,全
省出生率为10.75‰,其中,城镇出生率为9.87‰,农村出生率为11.53‰;2005年,
全省出生率为12.14‰,其中城镇出生率为8.54‰,农村出生率为11.01‰。

三、出生率东、中、西部地区差异
1990年,全省出生率东部为17.31‰,中部为21.04‰,西部为23.95‰,东西部
差为6.64个千分点,差距较大。1995年,西部比东部低2.97个千分点,是由于西部的
“生育空档” 效应强于东部。 至2000年,东西部差距逐步缩小至1.66个千分点,至
2005年,为1.74个千分点。总体差异缩小的趋势是西部经济社会水平提高、计划生育
工作能力增强、计划外生育人数减少的结果。

1990-2005年部分年份山东省东、中、西部地区出生率差异情况一览表
表1-6
单位:‰

┌──┬───┬───┬───┐
│年份│东部 │中部 │西部 │
├──┼───┼───┼───┤
│1990│17.31 │21.04 │23.95 │
├──┼───┼───┼───┤
│1995│11.07 │10.18 │8.10 │
├──┼───┼───┼───┤
│2000│9.84 │11.36 │11.50 │
├──┼───┼───┼───┤
│2005│8.90 │10.38 │10.6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