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避孕药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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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避孕药具的调拨供应根据国家分配的避孕药具专项经费数额, 参照全省
使用药具的已婚育龄妇女人数和药具库存情况,每年向国家上报年度避孕药具需求计
划,待计划批准后,按计划数额将避孕药具调拨分配给下一级计划生育部门,逐级免
费发放到使用药具避孕的已婚育龄群众手中。缺口部分由省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 (以
下简称省药具站) 向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发展中心申请给予免费调拨。药具调拨发放
遵循免费发放、满足需要、减少浪费、方便群众的基本原则。在实行避孕药具计划免
费发放的同时,山东省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药具零售的规定,在全省实行免费发放与市
场零售相结合的“双轨制”管理办法,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需求。2003年,省政府在
《关于取消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中,决定取消计划生育药具零售许可审批,废
止《山东省计划生育药具零售管理暂行办法》,药具零售市场的监管,由药品监督部
门承担。

图6-25 2003年7月,济南市趵突泉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药具服务人员为育龄妇女进行
药具发放及咨询服务
全省17市均设有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140个县(市、区)设有药具管理机构,有
专职药管员,乡(镇、街道)计生办及村(居)有专兼职人员负责药具发放及随访服务工
作。2002年8月,全省县、乡、村三级共有专兼职药管员92521人。为鼓励先进、促进
工作,1999年起,全省相继开展了市级药具站创建“优秀市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
基层药具工作创“三好”(管理好、服务好、效果好)、争做“最佳药管员”活动。至
2005年,全省共评选出乡村最佳药管员4174名,15个市药具站获“优秀市级计划生育
药具管理站”称号。
省药具站在经过基层调研及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 2002年起对县、乡、村三级
药具管理工作制度进行规范,并本着删繁就简、保证工作基本需要的原则,统一制定
了全省市、县、乡、村四级账、卡、表、册。2002年,省药具站联合青岛市药具站开
发出集药具管理数据统计、药具计划调入调出、库存查询于一体的管理系统软件,同
年在全省17个市药具站推广应用;2005年省药具站联合省信息中心研发全省药具管理
信息系统,主要针对基层药具管理,并在东营市两县四乡进行试点运行。2004年,省
人口计生委印发《山东省药具管理优质服务规范(试行)》,制定了评价计划生育药具
工作的药具应用率、药具使用有效率等14项指标,提出市、县、乡、村四级的机构人
员、阵地设施、工作职责的具体要求。
2003年10月, 省药具站根据省计生委关于开展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的要求,在烟
台市芝罘区、临沂市兰山区、德州市德城区、邹平县进行城市避孕药具管理体制改革
项目试点工作, 2005年8月进行终期评估,改革基本实现预期目标,建立起“属地管
理、单位负责、社会参与、社区服务”,融宣传、管理、服务为一体的新的管理体制。
为适应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

图6-26 2004年5月,济南市历下区泺文路居委会工作人员向育龄妇女介绍IC卡安全套
免费发放机的使用方法
作发展,改革药具工作与人口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不相适应,满足人民群众对避孕节
育、生殖健康的需求,省人口计生委印发实施意见,结合山东实际贯彻落实国家人口
计生委2005年《关于深化计划生育药具工作改革的意见》,加大药具工作改革力度。
为提高避孕药具使用有效率, 收集、分析和研究使用药具失败原因及出现可疑
不良反应情况, 2005年8月,省药具站组织、省医学科学院协助,在淄博市张店区马
尚镇、寿光市羊口镇、昌邑市北孟镇、牟平市高陵镇、莱州市沙河镇、荣成市人和镇、
乳山市夏村镇、 邹平县魏桥镇,对20543名已婚育龄妇女进行全省已婚育龄妇女避孕
药具应用现状流行病学抽样问卷调查,采用避孕措施的时间为2002年1月1日至2005年
6月30日。 对育龄群众采取各种避孕方法的构成比、使用避孕药具避孕失败情况及原
因和常见不良反应的发生情况进行了调查。此次调查对分析育龄人群在使用避孕药具
中存在的问题,引起失败的原因以及对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的监测,改进药具质量,
提高药具使用有效率,促进优生优育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