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法规实施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g0&A=25&rec=69&run=13

全省各级档案部门认真贯彻《档案法》 ,通过法制宣传、执法队伍建设、执法
监督检查等工作,使依法治档水平不断提高。

一、法制研讨宣传
1991年11月, 全省档案法制工作研讨会在泰安市举行,会议就档案法制建设问
题进行了交流、探讨,试点单位介绍了工作经验。1993年11月,全省开发区档案工作
和档案法制工作研讨会在济南市长清县召开。 1996年6月,全省档案法制工作理论研
讨会在济南召开, 会议主题是“《档案法》理论、实践与展望”。1999年6月,全省
档案法制工作理论研讨会在莱芜市召开。
1990年, 《山东档案》杂志开设“学习、宣传、贯彻《档案法》”专栏,发表
了《深入实施〈档案法〉促进档案事业发展》《〈档案法〉实施三年烟台档案工作呈
现新局面》《依法治馆成效明显》等文章。1991年,济南市档案学会组织《档案法》
知识竞赛,济南市档案局开展了以宣传《档案法》、公民利用档案和家庭建档为主要
内容的咨询服务活动;泰安市档案局开展了《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宣传周
活动。
1992年, 省档案局、省档案学会召开庆祝《档案法》颁布五周年大会;菏泽、
滨州地区负责人先后发表庆祝《档案法》颁布五周年电视讲话。
1997年, 济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启万,青岛市委常委、副市长邹立健,泰安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史怀君先后发表电视讲话,庆祝《档案法》颁布十周年;省档案
局、济南市档案局、烟台市档案局开展《档案法》《山东省档案条例》宣传咨询活动;
《青岛日报》全文刊登《青岛市档案管理条例》;青岛经济广播电台“经济子午线--
社会与法”栏目宣传《青岛市档案管理条例》;临沂市档案局、司法局、法制局等联
合举办“兰陵杯”档案法律法规知识竞赛。
1998年, 东营市档案局组织开展国际档案周宣传活动;烟台市档案局通过市电
视台、市广播电台、《烟台日报》等新闻媒体宣传《烟台市档案管理办法》;寿光市
将《档案法》宣传纳入“普法宣传一条街”活动;沂南县档案局举办“中保财产保险
杯”档案法规知识竞赛。
2001年, 为庆祝《档案法》修订颁布实施五周年,枣庄市档案局在主要街道作
巡回宣传,市委副书记杜学平作讲话。
2004年, 为庆祝《山东省档案条例》修订并颁布,省档案局、济南市及市中区
档案局在济南英雄山广场进行档案法制宣传;青岛市开展“《山东省档案条例》统一
宣传日”活动;淄博市、张店区联合开展“《山东省档案条例》集中宣传一条街”活
动;枣庄市档案局以专题新闻、公益广告的形式进行宣传;日照市档案局组织干部职
工上街发放宣传材料;临清市领导发表电视讲话;菏泽学院开展档案法制知识竞赛。
据统计,全省共发放宣传材料20万份,参加活动人员超过20万人。

图5-4 2005年5月,烟台市档案局工作人员走上街头进行档案法制宣传

“十五”时期,全省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邀请各级领导发表电视讲话320余人
次,制作电视专题片136部,发布公益广告16300余条,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和考试1936
场次,发放宣传材料13万份。

二、执法队伍建设
1990年底, 省档案局加强全省档案执法队伍建设,成立政策法规处。1992年省
档案局下发《关于建立监督检查员制度加强档案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在全省范围
内建立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员队伍。1997年、1998年,对全省档案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系
统培训,三期共培训300余人,并选聘200余人担任省档案行政执法员。1997年开始,
省档案局组织本局执法人员参加省政府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培训,参加人员
全部通过考核并领取行政执法证书。
1999年6月,省监察厅、省人事厅、省档案局印发《违反档案法律法规行政处分
暂行规定》,明确了省、市、县三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执法责任,对档案行政执法人
员的执法行为提出具体要求。
各市、县档案局也相继成立了法制科,或明确了法制工作机构和行政执法人员。
1992年, 青岛市建立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员制度, 全市聘任15名监督检查员;制定了
《青岛市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实施细则》,经培训建立了由42名执法监督员组成的市、
区两级档案执法队伍。日照市市、县两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均成立档案执法领导小组,
明确执法责任科室,日照市档案局还聘请市直部门14个档案协作组组长为特邀档案执
法监督检查员。
1996-2000年,按照《档案法》《山东省档案条例》规定,县以上各级档案行政
管理部门在政府执法主体清理整顿中,都被明确为行政执法主体。档案执法人员领取
了省政府统一制发的行政执法证件。
2001年, 省档案局重新申请了行政处罚主体资格,莱芜等市档案局审验换发了
执法证。菏泽等市档案局举办了档案执法人员培训班并派员参加司法系统的有关培训,
提高了执法水平,规范了执法行为。

三、档案执法
(一)档案执法检查
1994年、 1999年、2001年、2002年、2005年,省档案局联合省人大、省政府法
制部门依法对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农业农村、重点建设项目进行了档案执法监督
检查。
1994年, 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省政府法制局、省档案局联合对部分市、县
的60余个机关、企事业单位贯彻执行《档案法》情况进行检查。临沂地区档案局与地
直200余个党政机关、 企事业单位分别签订档案执法责任书。2002年,省档案局与省
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省政府法制办、省计委联合进行了全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
执法调研。
1998年, 日照、莱芜、东营市进行了机关档案工作、农村档案工作的专项执法
检查;临沂市档案局确定对30个重点单位进行“审计式”检查,对损毁丢失档案以及
不按规定立卷的4个单位下达了执法监督检查通知书、 责令整改通知书,予以警告、
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德州市对部分档案工作落后单位进行执法检查,下达限期整改
通知书。
1999年, 聊城市档案局分别与市政府法制局、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和市人事
局、 市监察局进行了两次联合执法检查,检查单位371个,向43个单位发放了限期整
改通知书。
2001年,青岛市档案局联合青岛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市政府法制办对1998-
2000年竣工或已开工的16个市级重点建设和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档案管理情况进行重点
检查;济宁、泰安、莱芜等市档案局会同市人大法制工作部门进行机关档案工作联合
执法检查;淄博市档案局会同市政府法制局、市司法局对重点工业建设项目档案工作
进行了联合检查;德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通知,在全市开展档案工作年
度检查活动,建立了经常性的执法监督机制。
2002年, 济南、烟台、潍坊、威海、泰安、莱芜、滨州等市采取定期检查和专
项检查相结合,普遍自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开展档案执法检查;聊城市
档案局实行档案执法巡回检查制度,制定了档案执法检查程序,执法人员按照规定程
序对所辖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开展经常性检查。
2004年, 新修订的《山东省档案条例》 颁布施行后, 全省各地积极开展贯彻
《条例》 的执法检查活动。7月,青岛市档案局与市人大、法制部门围绕档案资源建
设、档案馆库建设及破产企业档案处置、小城镇建设进行档案执法检查,解决有关单
位保管的艺术档案、出生档案长期拖延进馆的问题,顺利接收破产企业档案14000卷;
淄博市档案局对11家上市公司以及近40家民营企业档案工作进行执法检查;日照市档
案局联合市人大、市政协法制工作部门及市机关工委对县(市、区)直20余个单位进行
贯彻《档案法》《山东省档案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五莲县档案
局会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大法工委组成档案执法检查组对36个单位进
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按期复查并进行通报;泰安市档案局联合市人
大、市政府法制工作部门对企业改制过程中档案存在的问题、三大国资运营公司及权
属企业进行档案执法检查,所属县(市、区)档案局也对有关单位进行档案执法检查;
莱芜市档案局于7-10月对120余个机关、 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档案执法检查,其所属两
区也相应进行档案执法检查;潍坊市档案局联合县(市、区) 档案局对全市6家上市公
司和重点建设项目档案进行执法检查;威海市档案局联合市人大、市政府法制工作部
门开展了针对音像档案管理的执法检查,并在网上发布有关标准,对不合格单位下达
整改通知书, 同时对市直135个单位和15个重点建设项目档案进行执法检查,对15个
问题严重单位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并进行复查;聊城市档案局联合有关部门全年共检
查了265个单位。8月,东营市档案局对市直30余个部门进行档案执法检查,并做问卷
调查。 9月,济南市档案局联合人大、法制、城建、环保等部门,对市规划局、市土
地局等8个城建部门及有关单位进行档案执法检查,所属县(市、区)也对所辖600余家
机关、企业事业、街道办事处、村居等单位进行了档案执法检查。
(二)档案违法案件查处
《档案法》和《山东省档案条例》对档案违法行为规定了法律责任,1991-2005
年,全省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了一批档案违法案件。
1998年, 威海市档案局对市环保局某职工借用市档案馆珍贵历史照片,长期不
予归还,并企图据为己有一事,调查取证,查清了事实,依法下达处罚通知书,责令
该职工交回了非法占有10年之久的历史照片底片86张、照片75张。
1998年5月,定陶县发生一起由极少数人煽动不明真相群众参与的打砸抢公安机
关的暴力事件。事件中,部分案件档案被不法分子搞乱、撕毁和窃走,共撕毁、散乱、
丢失已装订规范的各类档案130卷,尚未装订完备的278卷,常驻和暂住户口卷7000余
页。县档案局闻讯后,立即向县委、县政府汇报,根据《档案法》和《山东省档案条
例》规定,配合协助公安部门对违法人员进行处理,三名主犯被依法逮捕。
临沭县档案局于2002年和2003年对两镇政府分别丢失组织人事档案25卷、 撤销
单位档案11卷事件,进行了调查,分别作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决定,并督促两镇政府
采取补救措施,2004年又对档案工作存在问题的12个单位进行立案调查。
2004年9月,菏泽市档案局查处了一起盗窃馆藏档案事件,对某河南籍人士盗窃
撕毁档案事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