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档案价值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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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开始,安丘县档案馆围绕县级综合档案馆档案综合鉴定的理论研讨和业务
实践展开相关工作,改变以往仅划期限、只判真伪与存毁的传统做法,运用系统理论
等科学原理统筹规划,从档案价值判定、降密释密、载体耐久性、废止标注、能否开
放、案卷质量六个方面对馆藏档案进行综合鉴定。1992年5月6日, 由潍坊市档案局、
安丘县档案局承担的“县级档案馆档案综合鉴定方法”课题通过省档案局组织的鉴定。
至1992年5月, 安丘县档案馆鉴定档案54个全宗, 11747卷 (其中永久5678卷,长期
4768卷,短期1301卷) ,共243648份。经鉴定,对91卷永久卷、98卷长期卷分别提出
20年和10年后处理及待销意见, 对713卷短期卷提出待销意见;共补漏档案信息目录
251条; 标注废止文件384件;登记有密文件13047件,其中对8885件提出解密意见;
满30年档案4986卷, 其中开放4718卷,111551件,控制使用范围的档案268卷;鉴定
中登记破损褪变文件121586页,分别提出急复制(13931页)、3年复制(13738页)、5年
复制(26714页)、10年复制(57091页)的意见;共完善档案编目和档号编制1121卷,卷
皮勘误137卷,补充目录备考130卷,剔钉装订505卷。
1992年, 潍坊市档案馆开始对昌潍地委等重点全宗档案进行综合鉴定试点,至
1993年,共鉴定档案1万卷。
除此之外,1991-2005年,全省各级各类档案馆基本没有开展档案价值鉴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