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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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民主党派是在中国民主革命时期随着革命形势的发展,逐步形成发展起来
的。1998-2005年,全国共有8个民主党派,即: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简称民革)、
中国民主同盟(简称民盟)、中国民主建国会(简称民建)、中国民主促进会(简称民进)、
中国农工民主党(简称农工党)、中国致公党(简称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
同盟(简称台盟) 。在山东省内,除台盟未建立组织外,其余7个民主党派均建立省级
组织。至2005年底,民主党派在山东建立的组织,共有7个省级组织,87个市级组织,
12个县(市、区)级组织,及其所属的1394个总支部、支部和直属小组。
各民主党派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爱国统一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 他们与中国共
产党长期风雨同舟、患难与共,为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和
改革开放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1989年12月,《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
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
商制度是中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执政党,
各民主党派是中国共产党的亲密友党, 是参政党, 明确了民主党派的参政党地位。
2005年2月, 中共中央颁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
制度建设的意见》,提出一系列新的关于多党合作的理论观点和政策思想,进一步明
确中国民主党派的性质,即: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
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
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进步性和广泛性相统一、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
业的参政党。同年11月,中共山东省委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
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为山东省
民主党派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发挥自身优势,提供了有力支持。
民主党派发展成员, 均按照各民主党派共同协商的范围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成立后,各民主党派中央经过共同协商,根据各民主党派的历史情况,确定各民主党
派发展对象的重点分工,民革发展对象是同原中国国民党有关系的人士、同民革有历
史联系和社会联系的人士、同台湾各界有联系的人士和其他中上层人士;民盟发展对
象是从事文化教育以及科学技术和其他工作的知识分子;民建发展对象是经济界人士
以及有关专家学者;民进发展对象是从事教育文化出版及科技等其他工作的知识分子;
农工党发展对象是从事医药卫生及科技、教育和其他工作的知识分子;致公党发展对
象是归侨、侨眷中的中上层人士和其他有海外关系的代表性人士;九三学社发展对象
是从事科学技术工作及高等教育、医药卫生等方面的中高级知识分子;台盟发展对象
是居住在大陆的台湾省人士。各民主党派在坚持重点分工的前提下,可适当发展一些
其他方面有代表性的中高级知识分子。1996年、1999年、2004年,各民主党派中央先
后共同印发《关于民主党派组织发展若干问题座谈会纪要》《各民主党派中央关于加
强自身建设若干问题座谈会纪要》《关于进一步做好民主党派组织发展工作座谈会纪
要》,明确指出:民主党派的组织发展坚持“三个为主”的原则,即以协商确定的范
围和对象为主,以大中城市为主,以有代表性人士为主,注重质量、保持特色、组织
发展与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山东省各民主党派根据以上原则,认真做好
组织发展和成员的教育管理工作,民主党派成员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以及界别组成
都有新变化。至2005年底,全省有民主党派成员24370人,比1997年增长48.1%,其中:
民革2303人,民盟7096人,民建4121人,民进2623人,农工党3032人,致公党843人,
九三学社4352人;平均年龄52.2岁;具有大学以上学历的17861人,占73.3%;具有中
高级职称的20594人, 占84.5%,比1997年底增长4.8个百分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
自由择业知识分子等新社会阶层人士1331人,比1997年底增加1209人。
民主党派成员人才济济, 有相当多有影响、有专长的中上层人士。截至2005年
底,全省民主党派成员在各级人大、政协组织担任职务的共有3592人,占全省成员总
数的14.7%, 比1997年底增加1221人。其中:全国人大代表36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
任1人, 常委11人,人大代表51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3人,常委32人,人大代表
105人。全国政协常委3人,委员17人;省政协副主席5人,常委55人,委员179人;市
政协副主席63人,常委341人,委员977人;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499人。全省民主
党派成员在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司法机关和各大企业、高等院校及人民团体中任
县(处)级以上职务的395人,其中,市(厅)级46人,县(处)级349人。
各民主党派积极参加政治协商,1998-2005年,参加中共山东省委召开的协商会、
情况通报会、座谈会等99次;认真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以民主党派省委名
义提交提案271件; 积极发挥自身优势,为改革发展作贡献,民主党派成员中的著名
专家、学者,利用在省内外和国内外的较大影响,与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广泛联
系,在加强海外联谊、加快改革开放、促进祖国统一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工商业联合会(简称工商联) ,1997年起加挂民间商会的牌子,二者一个机构、
一套班子。根据2002年全国工商联第九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
程》规定,中国工商业联合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工商界组成的人民团体和民间
商会,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和纽带,是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
助手。其性质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三者有机统一的人民团
体和商会组织。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 山东省各级工商联逐步恢复组织和工作,围绕中共山
东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活动,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截至2005年,全
省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全部建立工商联组织;建立基层工商联组织1729个,其中,乡镇
和街道商会组织1638个,其他类型商会组织91个;全省各级工商联建立所属同(行)业
组织523个,其中,省级5个,市级50个,县级285个,乡镇和街道组织183个;全省工
商联会员108822人,其中,企业会员49232个,团体会员868个,个人会员58722人。
1998-2005年,全省各民主党派加大自身建设力度,不断建立健全适应新形势、
新任务的参政党机制,自身建设取得很大进步。积极探索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工作的
新思路、新途径、新形式,努力发挥参政党作用,认真履行好参政党职责,参政议政、
民主监督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新的历史条件下,全省各民主党派、
工商联将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全省中心工作,进一
步提高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水平和参与经济社会建设能力,为加快建设经
济文化强省,谱写山东人民美好生活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