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与亚洲国家的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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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是山东省对外开放的重点地区。 发展与亚洲国家的交流与合作,山东具有
独特的地缘和文化优势。1992年,中国与韩国建交后,国务院明确山东省外事工作的
重点是积极开展与日本、韩国的交流与合作。山东省充分利用环渤海经济圈、中日韩
经济合作、东北亚合作论坛等区域性合作平台,大力拓展与日本和韩国的合作空间。
其间,高层互访频繁,经贸往来密切,友城关系众多,民间友好顺畅。交往内容之多,
合作范围之广,超过了亚洲其他国家。

在重点推动与日本、 韩国全方位合作的同时,山东省重视发展与朝鲜的传统友
谊并保持高层交往,较早建立了友好省道关系;开拓与越南的友好关系,交流党的建
设经验,推动实质性合作;积极发展与新加坡的友好合作与交流,共同组织经济贸易
理事会;推动与泰国在文化、旅游、农业等领域的实质性合作。同时,建立和巩固与
东南亚其他国家的友好关系,开拓与南亚国家和西亚国家的交往渠道,有力配合了国
家总体外交战略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