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全省外事工作指导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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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9月,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市地外办主任会议,省委书记梁步庭作了重
要指示。各市(地)外办主任及省直各部门外事负责人8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全省外事工作“七五”规划》《关于加强地方外事工作管理的具体规定》《关于
友好城市交往中适当放宽政策的建议》和《关于外国人在我省旅行管理的暂行规定》
4个文件。
为进一步加强对外事工作的统一归口管理,1987年,省外办着重抓了政策指导、
政策把关和干部培训工作,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强省级机关外事经费管理工作的实施
细则》《关于处理外国人病、伤、亡问题注意事项》《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干部出国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编印了《出国文件汇编》
《专家工作文件汇编》《出国人员须知》等。
1988年, 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地方外事工作统一管理的若干规定》,要求地
方外事工作统一归口于各级外办管理,因公出国团组由省外办统一预审,各级外办做
好当地党委、政府处理涉外工作的参谋和助手。
1991年, 省外办制定《进一步改进省领导同志会见、宴请外宾的意见》《关于
进一步做好外事接待工作的若干规定》《关于简化部长级以上外宾免检、免验、方便
卫生检疫手续的报告》《关于外国记者来我省采访的管理规定》《山东省对外参观点
建设和管理工作暂行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外事服务工作归口管理的规定》等政策
性文件。
1992年,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省领导同志会见外
宾和加强涉外宴请工作管理的通知》,对省领导会见外宾的报批制度、会见时间、新
闻报道提出了明确要求。同年,省外办制定印发《县市区外办职责范围》《关于进一
步做好全省友城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我省外事服务工作管理的通知》《山东省简
化因公出国审批手续规定》等政策性文件。
1993年,为加强对全省因公出国审批工作的指导,省委、省政府授权省外办出台
了《关于调整派遣临时出国人员和邀请外国人来华审批权限的办法》,并建立了按月
统计汇总全省因公出国情况的制度。同年,省外办印发《关于邀请外国记者来访的几
个问题》,提出了加强外国记者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意见。
1994年,为理顺出国审批关系,严格审批程序,利用护照签证实施“二次把关”,
省委、省政府授权省外办出台《山东省因公出国审批管理工作细则》。同时,按照中
央关于开展反腐败斗争、严格清理在出国工作中存在的公费旅游等不正之风的要求,
省外办下发《关于贯彻中央16号文件精神,严格禁止公费出国(境)旅游的通知》,对
进一步严格出国审批手续,压缩控制赴新马泰等热门国家团组,严禁各种形式的出国
旅游活动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省政府印发《山东省关于对外公务活动的若干规定》
《关于授予外国友人“荣誉公民”称号的有关规定》《关于国际友城交往实行优惠政
策的意见》,省外办与省教委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对外建立友好校际关系工作管理的
通知》等,进一步统一和规范了全省对外交往活动。
1995年, 省政府印发《山东省关于对外公务活动的有关规定》,对全省涉外公
务活动的各个方面提出具体、规范的要求。省外办会同有关部门转发外交部等五部门
《关于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和人员问题的通知》,下发《关于规范我省自办签
证管理工作的通知》,对驻京签证处的申办签证权限、手续及有关管理工作提出明确
要求,建立了定期报告制度。下发《关于济南、青岛两市副省级干部临时因公出国报
批办法的通知》,对组团原则、申报程序作出明确规定。针对山东省有外派劳务权单
位增多的情况,省外办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外派劳务护照签证工作的通知》;
针对部分单位对涉外事件处理程序不了解、权限不明确、汇报不及时,影响处理效果
的问题,制定了《关于规范处理涉外事件的实施办法》。为规范对外国经济专家的管
理,制定了《外国经济专家来华工作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1996年,是地方外事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发展的一年。3月,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
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地方外事工作的若干规定》,这是此后一个时期内地方外事工
作的纲领性文件,对于加强新形势下地方外事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和严格管理,保证
外事工作更加健康有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和深远的意义。5月9日,根据中央文件精神,
结合全省实际,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全省外事工作的若干规定》,
要求切实加强党委和政府对外事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一)根据外交大权在中央的原
则,全省外事工作必须在中央和省授权范围内开展。(二)各级党委和政府(行署)要加
强对外事工作的领导。要有一位主要领导同志主管外事工作,重大问题“一把手”要
亲自抓。党委和政府(行署)其他领导同志在处理其分管工作遇有涉及对外政策的重要
问题时,要与分管外事工作的领导同志协商,防止政出多门。 (三) 市地党委和政府
(行署)要按照“站稳立场、掌握政策、熟悉业务、严守纪律”的标准,努力建设一支
德才兼备的外事干部队伍。《规定》还明确了市地外事工作体制、市地外事办公室基
本任务、全省对外交往应严格遵守的原则等。同年,省外办印发《关于加强全省外事
部门系统建设的若干规定》 《关于进一步加强申办因公出国护照签证纪律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护照管理工作的通知》《山东省外国专家管理职责》和《外国专家
证颁发与管理规定》等。
1997年,省外办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出国(境) 团组和人员管理的通知》。为
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签发〈往来香港特别行政区通行证〉有关
问题的通知》和国务院港澳办公室《关于签发往来香港通行证及赴港签注细则的通知》
精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签发〈往来香港特别行政区通行证〉的
暂行规定》。省外办会同省外经贸委、省经贸委、省体改委等制定《关于贯彻〈关于
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的公司派遣临时出国(境)人员和邀请外国经贸人员来华审批办法〉
的实施意见》。为解决山东省跨地区、跨部门组团出访问题,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
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跨地区跨部门因公出国(境)团组管理办法的通知〉
的通知》。
1998年, 为了抓好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质,使之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
省外办党组制定《省外办党组关于加强自身政治理论学习的决定》,坚持每月一次的
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条
例》;及时传达贯彻中纪委二次会议、省纪委九次全会精神,印发《党风廉政建设工
作意见》。
1999年, 省外办总结近年外国记者管理工作经验,根据外交部的要求,结合全
省实际,印发《山东省外国记者管理办法》。
2000年3月,省外办按照省委的部署,结合深入开展“三讲”教育和“回头看”
活动,印发《2000年省外办理论学习计划》《省外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
实施细则》等。为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研究制定了《省外办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
设责任制的实施细则》和《省外办反腐败抓源头工作实施办法》。
进入21世纪后, 外事工作面临的外部环境发生了许多新变化,原有的外事工作
政策规定已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
国外事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2001年4月4日,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全
国外事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规定,省委成立外事工作领
导小组,组长由省委主要领导同志兼任。《实施意见》对省外办工作职责和其他部门
外事工作授权作了进一步界定,明确了需报送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委、省政府
审批的事项,规范了省内跨地区、跨部门组团出国的申报与审批程序,明确了外事工
作的纪律与监督措施。为促进上述文件的贯彻落实,省外办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因
公出国管理工作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基本上解决了多年来因公出国审批工作中存
在的多头管理、体制不顺的问题,各级外办的综合归口管理职能得到加强。
2002年3月,省外办印发《关于政府“提速”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外事工作
精简审批事项、提高审批效率、实行政务公开、转变机关作风的有关措施。
2005年, 省外办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针对外国记者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省外办下发《关于加强外国记者管理的通知》。
针对全省劳务人员涉外案件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省外办制定《外事系统突发事
件应急预案》,对及时协调处理重要涉外案件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