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计划与经费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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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事业规划计划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制定和指导实施中、 长期地震事业发展计
划。1995年之前,省地震局综合计划处根据国家地震局的编制计划通知,对各单位提
出的地震监测和科研、物资装备和技术引进、基本建设和国家资产的购置、机构设置
和人员发展、教育和人才培养、科技合作与交流、科技开发和成果推广应用、科技情
报和图书出版以及其他专项事业发展与保障等计划建议(草案),进行审查、平衡、汇
总,编制中期计划和长远规划,经局长办公会议审查,报国家地震局核批后组织实施。
1986年, 省地震局编制完成《一九八六年至一九九O年山东省地震工作发展规划》。
1989年,以纪念山东省地震事业二十年为契机,促进将防震减灾事业纳入全省事业发
展规划,按照省计委组织编制“八五”计划的要求和地震事业发展的需求,组织编制
《一九九一年至一九九五年山东省减轻地震灾害规划》 ,报省政府和国家地震局。1
995年, 省地震局会同省计委编制印发《山东省防震减灾事业发展“九五”计划和20
10年规划纲要》。1996年开始,山东省防震减灾规划纳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
划。2001年,省地震局会同省计委编制印发《山东省防震减灾事业发展“十五”计划》。
2001年,省地震局组织编写的《山东省防震减灾规划纲要》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

经过“七五”“八五”“九五”“十五”四个防震减灾五年规划(计划) 的制定
和实施,全省防震减灾事业得到快速发展,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紧急
救援三大工作体系逐步建立健全,防震减灾投入和国有资产总量不断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