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防震减灾事业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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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通过向各级政府领导及社会公众宣传党和国家防震
减灾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度,宣传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地震应急与救援等工作
进展和水平,让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理解、重视、支持防震减灾工作,进而推进防震
减灾事业发展。
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是防震减灾工作宣传的主要对象。 为使政府领导和政府部门
工作人员更加深入了解防震减灾工作,增强防震减灾法制意识,山东省各级地震部门
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积极与各级政府及有关工作部门沟通,以多种形式
进行防震减灾工作宣传,宣传形式主要有:定期召开由省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参加的
山东省地震(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向领导小组成员通报震情形势,介绍防震
减灾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薄弱环节等,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了解防震减灾工作
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工作内容;经常性地向政府领导汇报防震减灾工作,通报显
著性地震事件及其人民群众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需求,定期向省领导提供《震情参阅》;
组织召开防震减灾工作专题座谈会;与有关部门在合作立法、联合执法和执法检查中,
在同发展改革(计委)、建设、民政等部门协同管理防震减灾工作中,多渠道沟通,取
得对防震减灾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图4-10 1997年5月5日, 省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听取省地震局局长林趾祥关于震情形势
的汇报
省委、 省人大、省政府对防震减灾事业给予了极大地关心、支持。1990年2月,副省
长高昌礼主持第四十八次省政府常务会议,听取省地震局局长秦国柱关于加强地震工
作的汇报,随后成立了以高昌礼为组长、省政府相关部门参加的山东省地震工作领导
小组; 同年9月,副省长高昌礼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临沂行署关于本地区的地震
工作和今后意见的汇报,就加强山东省地震重点监视区的地震宣传工作和监测预报工
作作出重要指示; 1991年2月,第72次省长办公会听取了省地震局局长秦国柱关于当
前地震形势和防震减灾意见的汇报,同意以省政府名义召开全省地震工作会议;同年
4月, 省人大科教文卫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专题听取省地震局关于山东地震工作和
地震形势的汇报; 1994年5月,省委宣传部和省地震局联合召开全省防震减灾宣传工
作会议; 1995年2月,省政府第47次办公会听取了省地震局局长秦国柱关于全国防震
减灾工作会议精神及贯彻意见的汇报, 同意成立省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1998年2
月,国家地震局、国务院法制局、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联合召开宣传、贯彻《中
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电视、电话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苗枫林、副省长吴
爱英、省军区副司令员秦江昌等出席了济南分会场的会议。2005年3月,省委副书记、
省长韩寓群主持召开第44次省政府常务会议,听取省地震局局长晁洪太关于当前震情
形势、防震减灾现状和工作建议的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