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规范防震减灾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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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对地震灾害普遍具有恐惧心理, 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必须恰当把握
口径,不仅要向社会公众普及必要的地震科学知识,还要力求避免产生地震谣言、造
成社会恐慌。为此,自1990年起,山东省颁布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逐步推进防震减
灾宣传教育工作,并在宣传对象、宣传内容等方面进行规范。
为推进防震减灾宣传教育、 提高社会公众防震减灾意识,1990年,省政府下发
《关于做好防震抗震工作的通知》;1991年,下发《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
1994年,省委宣传部、省地震局联合下发通知,印发加强山东省防震减灾宣传工作管
理方面几个文件, 包括《山东省1994-1996年防震减灾宣传工作计划》《山东省关于
震情报道统一口径的规定》《山东省防震减灾强化宣传提纲》;2000年,省政府下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2002年,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和省地震
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等。这些文件要求防震减灾宣
传教育工作要遵循“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经常持久,科学求实”的原则,贯彻“主
动、慎重、科学、有效”的宣传工作方针;把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各级各部门
的宣传工作计划,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来抓,并确定了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的工作重点。
1999年,《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颁布实施,对全省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在法规层
面上进行了规范。
1995年9月20日苍山地震发生时,部分学生因处置不当而受到伤害。对中小学生
的防震减灾知识的科学普及受到重视。1996年,省教委、省地震局联合下发《关于在
全省中小学校开展防震减灾知识教育的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
自1996年秋季新学年起,把地震科普知识和防震减灾知识教育列入学校的课外活动计
划,在中、小学生中定期组织地震科普知识讲座;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当地每年一度
的“纪念唐山地震宣传周活动”;有条件的学校,可结合当地实际建立地震测报小组,
开展地震课外活动和信息收集。2003年,省地震局与省教育厅、省科协联合下发《关
于开展地震科普示范学校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全国率先开展地震科普示范学校建设
工作;2005年,省地震局与省教育厅、省科协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省级地震科普示范
学校建设的通知》,对各市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地震科普示范学校建设进行了部署。这
些文件要求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在面向社会公众的基础上,将中小学生作为防震减
灾宣传教育的重点受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