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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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养老保险扩面

2001年, 青岛、枣庄、烟台、潍坊、济宁、威海、日照、莱芜、临沂、滨州、
聊城11个市参保职工人数呈净增长。2002年,省政府计划养老保险实际缴费人数净增
10万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将省计划分解下达到各市,各市分解下达到县(市、区)。
枣庄、潍坊、临沂3市政府与各县(市、区) 政府签订扩面工作责任书。淄博市争取税
务、工商等部门协助,成立专门科室负责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工作。济宁市
在兖州市试点,建立由市政府领导、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乡镇政府和各有
关部门分工负责、共同推进扩面联动机制,带动全市扩面工作。当年实际缴费人数比
2001年增加16万人。2003年初,省政府召开各市分管市长参加的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
缴会议, 要求用3年时间,把各类企业纳入养老保险范围,基本实现全覆盖。各市及
所属县(市、区)政府普遍成立扩面征缴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任组长。通过部门联
动、激励约束、监察监督和协调调度,当年净增参保人数69.1万人,实际缴费人数净
增37.7万人。
2004-2005年,参保人数和实际缴费人数连续2年增加。
2005年, 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在全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推行社会保险费“一票
征缴”工作制度。至年底,全省市级经办机构均落实社会保险费“一票征缴”或“集
中征缴”,实现了全省经办工作会议和“一票征缴”视频会议提出的工作目标。全省
参保职工833.8万人,比2004年净增65万人,合计净增57.9万人;实际缴费人数731.5
万人,比2004年净增39.8万人,合计净增38.5万人。
2001-2005年, 全省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由2001年的640.4万人增加到2005年
的833.8万人,净增193.4万人,年均增加38万人。

二、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
2001年,各市积极采取措施提高征缴率。青岛、东营、烟台、济宁、菏泽5市政
府与各县(市、区) 政府签订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责任状;潍坊、威海、临沂、聊城4
市规定,各县(市、区)政府要将每月征缴进度排名上报市委和市政府;淄博市规定对
超额完成征缴计划的县(区) 兑现奖励;青岛、泰安、聊城3市规定,不按时足额缴费
的企业负责人不得评先评优、晋升工资、出国考察。由于措施得力,当年全省企业基
本养老保险费征缴收入129亿元,增长率18.40%,当期征缴率96.3%。除枣庄、德州、
菏泽3市外, 征缴率均达到95%以上,其中济宁、临沂、滨州、聊城4市基本养老保险
费征缴率达到98%以上。
2002年,省政府下达当期增收10亿元的任务指标。烟台、威海2市采取缴费基数
公示办法,济南市采取定期在报纸上公布参保单位缴费情况办法,当年基本养老保险
费征缴收入明显增加,全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收入150.8亿元,增长率16.90%,
征缴率提高到97.6%。
2003年, 全省严格落实定期通报制度。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将全省各市养老保
险费征缴情况按季报送省政府分管领导,通报给各市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及劳动和社
会保障部门。各市将养老保险费征缴情况及时通报给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领
导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时对基金收支差额较大的市和企业实行重点监控。当年
全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收入175.4亿元,增长率11.70%,当期征缴率98%。
2004-2005年,全省进一步建立健全机制,征缴工作再上新台阶。2004年,全省
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收入202亿元, 增长率15.5%,当期征缴率97%。2005年,全
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收入239.8亿元,增长率18.40%,当期征缴率98%。

三、企业养老保险欠费清理追缴
2001年,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与各市政府签订企业养老保险缴费清欠责任书。
枣庄、临沂、威海、莱芜、滨州、菏泽6市政府分别与所属县(市、区) 政府签订清欠
责任书,各县(市、区)政府分别与所属欠费企业签订补缴责任书。枣庄、东营、潍坊
3市建立欠费企业档案数据库,实施监控。淄博市对欠费20万元以上的企业定期通报,
欠费50万元以上的重点监督。 青岛市下达《劳动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104份,《行
政处罚决定书》19份,其中申请法院强制执行8户。全省清理企业欠费70825万元。
2002-2003年,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连续两年与各市政府签订清欠工作责任书。
同时,在全省建立定期调度和欠费大户重点监控制度。两年补缴历年欠费12.3亿元,
完成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达清欠任务的246%,清欠收入居全国第2位。
2004-2005年,各市继续加大清欠工作力度,充分发挥法律、行政、经济和社会
监督职能,清欠效果明显。两年共清理追缴企业欠费24.7亿元。

四、建立个人账户数据库
自1996年起, 各市相继为在职职工建立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济南、青
岛、 淄博、枣庄、东营、烟台、潍坊7市为职工建立了较为完整的个人账户数据库,
每年年初为职工个人打印对账清单,落实职工对账制度。青岛、淄博、枣庄、东营、
潍坊、 威海、菏泽7市建立职工个人账户电话查询系统和电脑触摸屏查询系统,淄博
市建立个人账户网上查询系统,为职工了解缴费情况提供方便。
全省“金保工程” 启动后,各市按照信息系统建设要求,不断完善个人账户数
据库。各市均将个人账户对账单及时发送到参保人员手中,并按规定程序更改记录,
确保信息的完整、准确。大多数市设立触摸屏、咨询电话等个人账户查询设备,方便
职工查询。淄博市和东营市社会保险事业处与电信部门联合,推出个人账户电话查询
系统, 为企业参保职工提供及时准确的查询服务。烟台、泰安和淄博3市开通网上和
手机短信等查询业务。

五、省直管企业养老保险统筹
1998年后, 根据国务院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要求,省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完成
对10个中央行业的94万名在职职工、31.3万名离退休人员的接收,1999年,原由各市
管理的33家中央属企业的16.6万名在职职工、 3.5万名离退休人员上交省级管理。行
业统筹企业移交省级管理后,煤炭等企业拖欠离退休人员养老金问题得到解决,理顺
了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统筹项目,统一了行业企业缴费比例。至2000年,原行业统筹企
业和中央属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全部实现社会化发放。
2001年, 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在职职工个人账户数据库、建立健全企业离退休人
员数据库,开始直接打印省直管企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
2002年, 省直管企业职工个人账户数据库和企业离退休人员数据库等基础管理
工作取得积极进展。118家企业上报的100余万名职工的养老保险基础数据成功导入数
据库。研究开发了个人账户业务应用和退休待遇审核软件,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准
确性。
2003年, 在严格按照政策办理退休待遇审核手续的同时,省社会保险事业局组
织人员多次到胜利石油管理局、齐鲁石化公司等大企业和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上门服务。
为完善在职职工个人账户数据库, 抽调20名业务骨干,分成5个小组,对各直管企业
上报的职工数据进行审核, 审核人数占职工总人数的10%。共为137家省直管企业121
万名职工建立了包括34项单位信息和职工信息指标的个人账户数据库,对离退休人员
数据库系统功能进行拓展升级,达到数据库联网要求。
2004年后,省直管企业的社会保险费“一票征缴”工作逐步启动,并于2005年7
月底实现了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一票征缴”。为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核心平台经办
信息系统建设,省社会保险事业局从有关市、直管企业和局有关处室抽调人员,组成
6个工作组,按照核心平台二版要求,对企业上报的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审核117家企
业,114.2万人,抽查档案18.5万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