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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劳动保障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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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后, 山东省按照劳动部部署,结合全省实际,围绕劳动保障中心工作和
劳动保障领域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检查。

一、综合检查
(一)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执法检查
为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遵守《劳动法》 ,1995年10月15日至12月10日,在全
省范围内第一次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情况大检查。检查范围包括山东省行政
区域内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及其他用人单位。重点是外商投资、私营、城镇街居、
乡镇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兴办的经济实体。检查内容为:用人单位
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是否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有无招用童工以及擅自招用外来劳动
力行为;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法规、执行工资支付和最低工资规定、遵
守劳动安全卫生法规情况;女职工、未成年工劳动权益保障情况;用人单位缴纳社会
保险费情况;用人单位制定劳动规章制度情况等。检查方法采取用人单位自查和举报
专查、组织抽查相结合。由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负责人带队,同级公安、工
商、 人民法院、总工会、政府法制、新闻部门配合,协同执法。全省组成115个检查
小组,参加检查人员3803人,参检用人单位32703家,涉及职工545万人,抽查用人单
位11593家,涉及职工249.2万人。通过检查,清退童工62人,补签劳动合同25.9万人,
补办用工手续10.8万人;为35.3万人补发被克扣拖欠工资7344万元;查处有超时加班
问题用人单位5292家,补发加班工资3950万元;查处欠缴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1559家,
补缴金额6584万元。 对480家用人单位实行警告和通报批评;对2123家用人单位责令
整改,对严重违反劳动法规的用人单位罚款43.1万元,对使用童工、欠缴社会保险费、
招聘职工收取押金、 签订违法劳动合同等5家问题突出用人单位和10家乱收费、乱办
班、乱发证的职业培训机构进行公开曝光。
(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期、执法月活动
为配合全国人大省人大《劳动法》执法检查,预防和纠正用人单位劳动保障
违法行为,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1995年、1996年连续2年在全省开展劳动监察执法
期、执法月活动。围绕劳动关系建立、工资支付、工作时间、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等
问题,组织力量深入各类用人单位,对劳动违法侵权行为较为严重的行业、企业和地
区集中进行检查。 两次检查全省共组成检查组828个,参加检查人员2380人,主动检
查用人单位10720家,涉及职工215万人。通过检查,清退童工96人,补签劳动合同23
万人,清退用人单位收取劳动者风险抵押金2780万元,为17.2万人补发克扣拖欠工资
7800万元,补发加班工资570万元。对943户用人单位通报批评,处罚用人单位107家,
罚款金额83万元。
(三)私营和外商投资企业劳动保障执法检查
针对私营和外商投资企业劳动保障法律意识淡薄、 侵害职工合法权益较为严重
的状况, 根据省委领导批示,2000年,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联合组织了对私
营和外商投资企业劳动保障执法大检查。 此次检查,全省共检查用人单位16076家,
其中, 私营企业11440家, 外商投资企业2322家, 各类经济实体2314家,涉及职工
83.6万人。通过检查,补办招用手续8万人,补签劳动合同14万人,为3.2万名职工补
发克扣拖欠工资1138万元;督促1058家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签订集体合同;督促2690
家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涉及职工7.6万人;督促796家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
费3483万元。责令5422家用人单位改正;给予116户用人单位经济处罚,罚款93.86万
元;行政处理用人单位104家,涉及金额117.86万元;7家用人单位被申请人民法院强
制执行。
(四)执行劳动保障法律监督活动
2001年2月,省长韩寓群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向省委、省政府报送的呈阅件
批示,对一些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情况,
要求有关部门严肃查处。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联合省经贸委、省外经贸委、省总工会、
妇联等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执行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监督检查活动。通过排查、
群众举报、劳动和社会保障年检等确定一批重点检查单位。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经
贸、外经贸、工会、妇联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开展监督检查活
动。 此次活动,全省共监督检查用人单位12282家,其中,国有、集体企业6663家,
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952家,个体私营企业3663家,其他企业1004家,涉及职工362
万人。通过监督检查,督促1337家用人单位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涉及职工17万
人, 督促1875户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12069万元,涉及职工53万人;督促用人单
位规范补签、续签、变更或终止劳动合同16万人;督促1662家用人单位落实女职工和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责令3404家用人单位改正,对158家用人单位罚款79万元,
给予246家用人单位行政处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86家,涉及金额9276万元。

二、专项检查
(一)农民工有序流动执法检查
为促进农民工有序流动, 加强劳动力市场管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
会稳定,1996-1999年,连续4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民工有序流动大检查。检查内容
为劳动力输入地区用人单位执行3月份以前不得新招收外地新民工规定情况, 用人单
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以及职业介绍机构是否
依法开展中介活动情况。检查采取组织举报专查和劳动监察机构会同劳动就业管理机
构对重点地区和单位进行检查,必要时商请当地公安机关参加的方式。对检查发现的
私招乱雇农村劳动力、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非法职业中介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全
省共检查用人单位和职业介绍机构1.6万家次,涉及农民工60.96万人次。查处有违法
行为的用人单位和职业介绍机构4104家次,对违法行为较轻的3252家予以教育、责令
整改或通报批评; 处以罚款的452家,罚款金额68.12万元;取缔非法职业介绍所263
家; 补签劳动合同8.6万人,为农民工追回拖欠克扣工资645.52万元,清退收取农民
工风险押金211.52万元。
(二)社会保险费扩面征缴执法检查
为贯彻“两个确保”(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国有企业
下岗职工基本生活) ,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
1998-2000年连续3年在全省开展社会保险费征缴执法大检查。范围是应缴纳社会保险
费的用人单位,重点是非公有制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和欠费单位。检查的主
要内容是缴费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申报
情况,补缴社会保险费情况等。检查采取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等有
关机构人员,深入用人单位进行检查的方式。各地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对拒不
参保和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积极协调工商、税务、审计、法院、新闻等部门配合,
加大检查工作力度, 保证执法到位。1998-2000年,全省共7569人次参加检查,检查
单位15.2万户, 涉及职工910万人次,查处违法案件6.1万件,给予行政处理单位523
户, 罚款182万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465户,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389起。通过检
查,督促3.1万户单位办理了社会保险登记,2.6万户用人单位进行了申报,分别涉及
职工163万人、 128万人;督促4.6万户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费4.2亿元,3.2万户单位缴
纳失业保险费3.2亿元,分别涉及职工63万人、92万人。
(三)禁止使用童工执法检查
针对一些用人单位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意识淡薄、 片面追
求利润最大化、 使用童工现象比较严重的状况,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从2001
年起连续5年部署在全省开展禁止使用童工执法检查。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统一行动,
分工负责, 密切配合,综合整治,查处了大量非法使用童工案件。2001-2005年,全
省共抽调检查人员9120人次, 组成检查组2987个,对4.3万户外商投资企业乡镇
办企业、 民营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经营业户进行检查,查处非法使用童工案件365
起,涉及童工423名,罚款182万元,通过新闻媒体曝光58起。
(四)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执法检查
2003年起, 拖欠农民工工资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保障农民工的合
法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2003-2005年,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与省建设厅、省公安厅、
省总工会等部门联合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各地专门成立检查小组,制
订实施方案,对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加工制造、建设施工、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
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劳动保障、建设、公安、
总工会等部门密切配合,分工负责,形成工作合力,查处大量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案
件。 2003-2005年,全省共抽调检查人员3366人,组成检查组1120个,检查用人单位
5.3万户, 涉及职工670.26万人,其中农民工471.57万人;检查出拖欠工资涉及职工
128.67万人,其中农民工106.47万人;拖欠总额7.6亿元,其中农民工工资6.4亿元;
为117.12万职工补发工资6.2亿元, 其中为100.6万农民工补发工资5.4亿元。对拖欠
克扣农民工工资严重的180家单位给予行政处理或处罚,罚款196万元,吊销或降低建
筑资质企业236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168家,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强威慑力。
(五)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执法检查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 要求,整顿劳动力市
场秩序,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打击非法职业介绍机构,规范企业招用工行为,净化劳
动力市场秩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于2005年2月部署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
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执法检查。各部门密切配合、精心组织、严格执法。全省共出动
专项行动人员4053人次,其中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1645人次,公安部门858人次,工商行
政管理部门847人次,其他部门703人次。共检查职介机构、用工场所或个人3358家,查
处各类违法案件1128件; 责令改正465件,责令退赔求职费用86.2万元,给予罚款处
罚34件, 罚款金额18.2万元;取缔非法职业中介860家,吊销许可证11家,吊销营业
执照11家,给予治安管理处罚10家,刑事立案侦查7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