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五、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 资料库:二轮山东省志 章节:劳动保障志(1986—2005)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2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2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21/article/38/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21/article/38/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99年8月,山东省确定在济南、青岛等市开展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试 点。至2005年底,全省17市全部建立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 为完善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体系, 指导企业加强人工成本控制和管理,提高 市场竞争力, 2005年2月,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 制度的通知》要求,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下发通知,提出用两年时间建立省、市两级 主要行业的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