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省属事业单位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g0&A=21&rec=103&run=13

1986-2005年,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15个厅属事业单位。其中,省劳动就业办
公室、省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和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委托依法行
使部分行政职能。

一、省劳动就业办公室
1981年3月建立,原为省劳动服务公司,与省劳动局社会劳动力处一个机构,两
块牌子。
1984年2月,与省劳动局社会劳动力管理处分设。山东省劳动服务公司更名为山
东省劳动就业指导中心, 处级单位,事业编制。6月,山东省劳动就业指导中心又更
名为山东省劳动服务公司。
1991年6月,加挂“山东省劳动就业办公室”牌子。
1997年5月,省劳动厅确定省劳动服务公司(省劳动就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统筹管理全省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劳动就业工作。2.拟订城乡劳动就业规
划、政策、法规和再就业方案并组织实施。3.规划和指导劳动力市场建设,制订劳动
力市场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4.规划和推动就业服务事业
发展,指导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管理职业介绍、就业训练、失业保险工作和劳服企业。
5.综合管理各类职业介绍机构,制订劳务中介规范。6.指导城乡劳动力就业训练和失
业下岗人员的转业转岗训练。归口管理就业训练中心和转业训练基地 (不包括省城镇
劳动就业训练中心) 。审批主要以就业、再就业为目的的社会办班,核发学员结业证
书。7.拟订失业保险政策法规和失业保险基金、失业人员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
8.拟订劳服企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归口管理劳服企业。9.拟订农村劳动力
有序流动的政策法规,管理指导跨省和省内区域性劳动力的流动。管理用人单位从省
外招工,审批省属、中央属及部队驻济用人单位招收合同期在一年以内的农村劳动力。
10.拟订全省公民国(境)外就业的政策法规,并负责监督。11.负责提报拨付市(地)的
就业经费和就业扶持资金的分配方案,制订使用管理政策,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
查。12. 负责劳动就业系统微机管理人员培训,微机联网、软件开发及推广应用等工
作。13.指导乡镇劳动服务站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方面的工作。14.承办领导交办事项。
2000年省级机构改革后, 被委以行使劳动就业工作的行政职能。原承担的企业
职工失业保险职能合并到新组建的省社会保险事业局。

二、省城镇劳动就业训练中心
1981年8月建立,为省劳动局领导的处级事业单位。1992年10月,建立山东省劳
动局服务技工学校,与山东省城镇劳动就业训练中心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主要职责
是实施城镇各类人员的岗前、转岗、创业、在职培训和鉴定。

三、省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
1986年10月建立, 为省劳动局领导的处级事业单位,是国家对国营企业和县以
上集体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人退休养老工作实行管理的专门机构。主要职责是:筹集退
休养老基金,支付退休养老费用,组织管理退休工人,并负责国营企业固定职工退休
费用的社会统筹工作。
1997年5月,省劳动厅确定省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的主要职责是:1.综合管
理全省城镇社会保险工作,指导全省各级社会保险机构的业务工作。2.拟订全省城镇
社会保险事业总体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3.拟订企业职工养老、医疗、
工伤、生育、疾病、死亡、探亲、休假等方面的政策、法规、改革方案并指导组织实
施。4.负责拟订社会保险财务预决算以及会计、统计、内部管理审计制度和保险费收
缴、给付业务规程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对保险基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管理企业职工福利工作,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6.贯彻拟订企业职工退休条件、待
遇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政策。7.贯彻制订因工伤残鉴定标准,组织指导劳动鉴定和
伤残评定工作,制订伤残康复事业发展规划。8.贯彻实施职工工龄政策,拟订劳务出
国人员、停薪留职人员、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等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
9. 组织推动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10.负责社会保险系统微机联网管理、软件
开发及推广应用、社会保险信息统计工作。11. 负责社会保险系统干部的业务培训和
考核工作。12.进行社会保险的科学研究工作。13.承办领导交办事项。
1998年9月,加挂“山东省中央、省属企业养老保险统筹办公室”牌子,负责办
理中央、省属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的收缴和发放等工作。
2000年,省级机构改革中撤销,业务合并到新组建的省社会保险事业局。

四、省劳动经济科学研究所
1991年9月建立,为省劳动局所属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从事劳动和社会保
障领域的科学研究工作。主要业务工作:从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基础研究和应用
研究;编辑出版《山东劳动和社会保障》杂志;编纂《山东省志·劳动和社会保障志》;
编辑出版《山东劳动和社会保障年鉴》。

五、省职业介绍中心
1994年3月建立,主要负责就业服务工作,重点做好省直各部门,中央、省属驻
济各企事业单位(部队)招工用人的综合服务工作。主要职责是:1.收集、传递劳动力
供求信息,承办全省范围的劳务交流活动。2.与省外和市、县级职业介绍机构建立业
务联系,开展省际和跨地区劳务合作。3.为中央、省属驻济单位招聘各类员工办
理有关手续。4.为“三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居民家庭介绍用工。5.为
城镇各类求职人员,包括技校、职校和职业技术培训毕(结)业生以及大中专毕业生等
办理求职登记、推荐就业。6.根据用工需要,为未经职业教育和培训的城镇失业人员、
失业职工、农村劳动力和省外、境外就业人员提供职业信息,开展技能培训。7.积极
拓展境外就业服务。8.为职工代存档案、代缴养老保险基金。9.为用人单位现场办理
劳动合同鉴证、养老保险、职工交流手续。

六、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1995年6月建立,为厅属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的处级事业单位,与省职业技术培训
研究室合署,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主要职责是:具体组织实施全省职业技能鉴定工
作;负责考评员的资格培训;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技术研究和咨询服务;依据国家职
业分类体系、技术等级标准和考评条件,建立试题库;推动技能竞赛活动等。

七、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机关服务中心
1996年5月建立,原为省劳动厅机关服务中心。2000年,改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
厅机关服务中心。
1997年5月,省劳动厅确定厅机关服务中心的职责是:1.负责厅机关行政事务、
后勤保障、职工生活等项服务工作。2.负责按照编制配备的各类车辆及工作人员的管
理工作。3.负责厅机关办公楼、宿舍(含自建房)房屋及公用设施的修缮,水、电、暖、
公用空调、消防、煤气设备的管理与维修。4.负责厅机关宿舍区的卫生、治安保卫、
子女入托入学以及与驻地公安、消防、街道办事处、学校等单位的协调工作。5.负责
宿舍区电话及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6.负责机关职工生活服务,包括机关食堂、医务
室、锅炉房和其他服务设施的管理。开展便利职工生活的服务工作。承办机关职工福
利项目经费的融资工作。7.组织创收,搞好经营管理,包括机关印刷所的管理工作。
8.承办领导交办事项。

八、省社会保险事业局
2000年8月,在省级机构改革中,为适应新的社会保险管理体制需要,决定将原
省劳动社会保险事业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事业办公室和省劳动就业办公室内设
的失业保险机构合并组建省社会保险事业局,10月正式组建,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管理的副厅级事业单位。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委托负责统一管理养老、失业、医疗、
工伤、生育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事务,组织实施社会保险的基础性、
技术性、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主要职责是:按照建立完善社会保险管理体制的要求,
依据有关法规和政策,拟订全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审核社会保险
缴费申报、开展社会保险费征缴以及办理社会保险关系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
止工作的办事程序与操作规范并组织实施;拟订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社会保险缴费
记录、档案和个人账户的业务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编制全省社会保险基金缴拨计划,
负责全省社会保险基金的收缴、支付、管理、运营和缴费基数的核定;负责经办省直、
中央驻鲁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省级机关、事业单
位,中央、省属驻济经济组织管理机构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业务;汇总编制全省养老、
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的财务报告;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社会保险
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制定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规范,承担全省社会保险待遇核定及
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全省社会保险信息与统计数据的采集、整理、分
析及管理工作;拟订社会保险基金稽核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建立健全防范欠缴、
拒缴、瞒报社会保险费和虚报冒领保险待遇的工作制度。内设机构:办公室、基金稽
核管理处、企业养老保险统筹处(挂社会化服务处牌子)、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统筹处、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处、 失业保险统筹处和统计信息处7个处级机构。全额预算管
理。

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2004年7月建立,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所属处级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是:负责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广域网和机关局域网的运行和管理,为主系统提供
信息技术服务。

十、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
1955年1月建立,原为山东省劳动局济南工人技术学校。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属副厅级高等职业院校。
1956年6月,改为山东省劳动局工人技术学校。
1958年8月,改为山东省劳动局机器制造学校,为中等专业学校。
1962年7月,改为山东省劳动厅技工学校。
1965年1月,改为山东省劳动厅半工半读中等技术学校。
1966年,改为山东省劳动厅半工半读机械学校,下辖济南、青岛、淄博、烟台、
威海、潍坊、德州、聊城、济宁9所分校。
1969年3月,所辖9所分校下放给所在市(地)领导。
1969年11月,改为济南第六机床厂。
1978年5月,改为山东省劳动局技工学校,由省劳动局直接领导。
1979年2月,扩建山东技工师范学院(1985年停建)。
1989年12月,试办山东省高级技工学校。
2000年6月,改为山东技术学院。
2000年12月, 经省政府批准,与山东省轻工业技工学校合并,组建山东劳动职
业技术学院,保留“山东技术学院”牌子。
2004年8月,东校区(原山东省轻工业技工学校)分出,筹建山东技师学院。
至2005年,学院设有机械工程系、机制工艺系、电气及自动化系、汽车工程系、
信息工程与艺术设计系、经济管理系和基础部等7个教学系部。“双师型”教师占70%
以上。有“全国技术能手”2名,有“山东省技术能手”24名,“山东省首席技师”1
名, “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技师”2名。招生种类包括三年制大专、五年制大专、三
年制技师、两年制高级技工、四年制高级技工。

十一、山东技师学院
1980年5月建立,原为山东省一轻工业技工学校。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属技工
院校。
1981年4月,增设济南市轻工业学校。
1993年,由济南收归省一轻厅直属管理,改为山东省轻工业技工学校(原济南市
轻工业学校归济南市教委管理)。
2000年,由省一轻厅划归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管理。与山东省高级技工学校(山
东技术学院) 合并组建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为专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副厅级事业单位,实行校、系两级管理。原校区为东校区。
2003年7月,筹建山东技师学院。
2004年8月,经省政府批准,将山东技术学院(东校区) 改为山东技师学院(山东
工贸高级技工学校)。
2005年9月,章丘市新校区建成并投入使用。有教职工382名,教学系(部)7个,
开设30多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9000余人,成为以培养技师、高级技工为主的全日制
普通高等职业教育院校。

十二、山东工程技师学院
1965年建立, 原为聊城地区交通运输技工学校。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属技工
院校。后改为山东省建材工业技工学校、山东省建材高级技工学校、山东省第二技术
学院和山东工程技师学院。
至2005年, 学院设材料科学、经济管理、自动化、机电工程、交通车辆和驾驶
培训部、基础部等7个系部,常设14个专业。有专兼职教师465人,副教授(高级讲师、
高级工程师、高级技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 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占40%,专业教师中
70%以上为“一体化”教师。

十三、山东化工高级技工学校
1974年建立, 原为山东鲁南化工技工学校。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属处级高等
技工院校。
2001年,划归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管理,改为山东省化工技工学校。
2003年,改为山东化工高级技工学校。
至2005年,有教职工350人,其中教师260人,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67人。
开设技师、高级技工、中级技工三个培训层次,开设化工工艺、机械设备维修、电气
仪表与自动化、化工分析与检验、数控加工、精细化工、石油炼制、焊接加工、工业
自动化仪器仪表装配与维护、电子技术应用、音像电子设备应用与维修、办公设备维
修、计算机应用与维修、环境保护与检测、高分子材料加工、有色金属冶炼、火电厂
热力设备运行与维修、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汽车维修、市场营销等20个专业。

十四、山东省轻工技工学校
1978年6月建立,原为潍坊市轻工技工学校。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属处级高等
技工院校。
1981年2月,由省一轻厅直接领导,改为山东省潍坊一轻工业技工学校。1997年
9月隶属省第一轻工总会。
2001年5月,划归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管理。6月,改为山东省轻工技工学校。
至2005年底, 设有机电工程系、数控技术系、印刷工程系、轻化工程系、信息
工程系、基础教学部6个教学系(部) 。设机电一体化、电气自动化、数控加工技术、
汽车检测与维修、模具设计与制造、印刷技术、造纸技术等25个专业(工种),在校生
9700余人。 教职工323人,其中专任教师260人。一体化教师180人,硕士及本科学历
人员占90%以上,副高以上职称人员67人。

十五、山东省中医药高级技工学校
1977年建立, 原名山东泰安药材技工学校。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所属处级高
等技工院校。
1994年,加挂“山东医药职工中等专业学校”牌子。
2002年7月,划归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管理。
2004年,改为山东省中医药高级技工学校。
至2005年底,有副教授以上教师60余人。开设药品营销、制药工程、食品科学、
化妆品等四大类20余个专业。 建有符合国家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GMP实训车间、
标本室、药用植物野外实习基地。
第一节省属事业单位
1986-2005年,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15个厅属事业单位。其中,省劳动就业办
公室、省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和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委托依法行
使部分行政职能。

一、省劳动就业办公室
1981年3月建立,原为省劳动服务公司,与省劳动局社会劳动力处一个机构,两
块牌子。
1984年2月,与省劳动局社会劳动力管理处分设。山东省劳动服务公司更名为山
东省劳动就业指导中心, 处级单位,事业编制。6月,山东省劳动就业指导中心又更
名为山东省劳动服务公司。
1991年6月,加挂“山东省劳动就业办公室”牌子。
1997年5月,省劳动厅确定省劳动服务公司(省劳动就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统筹管理全省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劳动就业工作。2.拟订城乡劳动就业规
划、政策、法规和再就业方案并组织实施。3.规划和指导劳动力市场建设,制订劳动
力市场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4.规划和推动就业服务事业
发展,指导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管理职业介绍、就业训练、失业保险工作和劳服企业。
5.综合管理各类职业介绍机构,制订劳务中介规范。6.指导城乡劳动力就业训练和失
业下岗人员的转业转岗训练。归口管理就业训练中心和转业训练基地 (不包括省城镇
劳动就业训练中心) 。审批主要以就业、再就业为目的的社会办班,核发学员结业证
书。7.拟订失业保险政策法规和失业保险基金、失业人员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
8.拟订劳服企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归口管理劳服企业。9.拟订农村劳动力
有序流动的政策法规,管理指导跨省和省内区域性劳动力的流动。管理用人单位从省
外招工,审批省属、中央属及部队驻济用人单位招收合同期在一年以内的农村劳动力。
10.拟订全省公民国(境)外就业的政策法规,并负责监督。11.负责提报拨付市(地)的
就业经费和就业扶持资金的分配方案,制订使用管理政策,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
查。12. 负责劳动就业系统微机管理人员培训,微机联网、软件开发及推广应用等工
作。13.指导乡镇劳动服务站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方面的工作。14.承办领导交办事项。
2000年省级机构改革后, 被委以行使劳动就业工作的行政职能。原承担的企业
职工失业保险职能合并到新组建的省社会保险事业局。

二、省城镇劳动就业训练中心
1981年8月建立,为省劳动局领导的处级事业单位。1992年10月,建立山东省劳
动局服务技工学校,与山东省城镇劳动就业训练中心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主要职责
是实施城镇各类人员的岗前、转岗、创业、在职培训和鉴定。

三、省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
1986年10月建立, 为省劳动局领导的处级事业单位,是国家对国营企业和县以
上集体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人退休养老工作实行管理的专门机构。主要职责是:筹集退
休养老基金,支付退休养老费用,组织管理退休工人,并负责国营企业固定职工退休
费用的社会统筹工作。
1997年5月,省劳动厅确定省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的主要职责是:1.综合管
理全省城镇社会保险工作,指导全省各级社会保险机构的业务工作。2.拟订全省城镇
社会保险事业总体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3.拟订企业职工养老、医疗、
工伤、生育、疾病、死亡、探亲、休假等方面的政策、法规、改革方案并指导组织实
施。4.负责拟订社会保险财务预决算以及会计、统计、内部管理审计制度和保险费收
缴、给付业务规程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对保险基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管理企业职工福利工作,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6.贯彻拟订企业职工退休条件、待
遇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政策。7.贯彻制订因工伤残鉴定标准,组织指导劳动鉴定和
伤残评定工作,制订伤残康复事业发展规划。8.贯彻实施职工工龄政策,拟订劳务出
国人员、停薪留职人员、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等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
9. 组织推动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10.负责社会保险系统微机联网管理、软件
开发及推广应用、社会保险信息统计工作。11. 负责社会保险系统干部的业务培训和
考核工作。12.进行社会保险的科学研究工作。13.承办领导交办事项。
1998年9月,加挂“山东省中央、省属企业养老保险统筹办公室”牌子,负责办
理中央、省属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的收缴和发放等工作。
2000年,省级机构改革中撤销,业务合并到新组建的省社会保险事业局。

四、省劳动经济科学研究所
1991年9月建立,为省劳动局所属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从事劳动和社会保
障领域的科学研究工作。主要业务工作:从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基础研究和应用
研究;编辑出版《山东劳动和社会保障》杂志;编纂《山东省志·劳动和社会保障志》;
编辑出版《山东劳动和社会保障年鉴》。

五、省职业介绍中心
1994年3月建立,主要负责就业服务工作,重点做好省直各部门,中央、省属驻
济各企事业单位(部队)招工用人的综合服务工作。主要职责是:1.收集、传递劳动力
供求信息,承办全省范围的劳务交流活动。2.与省外和市、县级职业介绍机构建立业
务联系,开展省际和跨地区劳务合作。3.为中央、省属驻济单位招聘各类员工办
理有关手续。4.为“三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居民家庭介绍用工。5.为
城镇各类求职人员,包括技校、职校和职业技术培训毕(结)业生以及大中专毕业生等
办理求职登记、推荐就业。6.根据用工需要,为未经职业教育和培训的城镇失业人员、
失业职工、农村劳动力和省外、境外就业人员提供职业信息,开展技能培训。7.积极
拓展境外就业服务。8.为职工代存档案、代缴养老保险基金。9.为用人单位现场办理
劳动合同鉴证、养老保险、职工交流手续。

六、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1995年6月建立,为厅属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的处级事业单位,与省职业技术培训
研究室合署,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主要职责是:具体组织实施全省职业技能鉴定工
作;负责考评员的资格培训;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技术研究和咨询服务;依据国家职
业分类体系、技术等级标准和考评条件,建立试题库;推动技能竞赛活动等。

七、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机关服务中心
1996年5月建立,原为省劳动厅机关服务中心。2000年,改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
厅机关服务中心。
1997年5月,省劳动厅确定厅机关服务中心的职责是:1.负责厅机关行政事务、
后勤保障、职工生活等项服务工作。2.负责按照编制配备的各类车辆及工作人员的管
理工作。3.负责厅机关办公楼、宿舍(含自建房)房屋及公用设施的修缮,水、电、暖、
公用空调、消防、煤气设备的管理与维修。4.负责厅机关宿舍区的卫生、治安保卫、
子女入托入学以及与驻地公安、消防、街道办事处、学校等单位的协调工作。5.负责
宿舍区电话及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6.负责机关职工生活服务,包括机关食堂、医务
室、锅炉房和其他服务设施的管理。开展便利职工生活的服务工作。承办机关职工福
利项目经费的融资工作。7.组织创收,搞好经营管理,包括机关印刷所的管理工作。
8.承办领导交办事项。

八、省社会保险事业局
2000年8月,在省级机构改革中,为适应新的社会保险管理体制需要,决定将原
省劳动社会保险事业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事业办公室和省劳动就业办公室内设
的失业保险机构合并组建省社会保险事业局,10月正式组建,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管理的副厅级事业单位。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委托负责统一管理养老、失业、医疗、
工伤、生育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事务,组织实施社会保险的基础性、
技术性、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主要职责是:按照建立完善社会保险管理体制的要求,
依据有关法规和政策,拟订全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审核社会保险
缴费申报、开展社会保险费征缴以及办理社会保险关系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
止工作的办事程序与操作规范并组织实施;拟订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社会保险缴费
记录、档案和个人账户的业务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编制全省社会保险基金缴拨计划,
负责全省社会保险基金的收缴、支付、管理、运营和缴费基数的核定;负责经办省直、
中央驻鲁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省级机关、事业单
位,中央、省属驻济经济组织管理机构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业务;汇总编制全省养老、
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的财务报告;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社会保险
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制定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规范,承担全省社会保险待遇核定及
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全省社会保险信息与统计数据的采集、整理、分
析及管理工作;拟订社会保险基金稽核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建立健全防范欠缴、
拒缴、瞒报社会保险费和虚报冒领保险待遇的工作制度。内设机构:办公室、基金稽
核管理处、企业养老保险统筹处(挂社会化服务处牌子)、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统筹处、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处、 失业保险统筹处和统计信息处7个处级机构。全额预算管
理。

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2004年7月建立,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所属处级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是:负责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广域网和机关局域网的运行和管理,为主系统提供
信息技术服务。

十、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
1955年1月建立,原为山东省劳动局济南工人技术学校。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属副厅级高等职业院校。
1956年6月,改为山东省劳动局工人技术学校。
1958年8月,改为山东省劳动局机器制造学校,为中等专业学校。
1962年7月,改为山东省劳动厅技工学校。
1965年1月,改为山东省劳动厅半工半读中等技术学校。
1966年,改为山东省劳动厅半工半读机械学校,下辖济南、青岛、淄博、烟台、
威海、潍坊、德州、聊城、济宁9所分校。
1969年3月,所辖9所分校下放给所在市(地)领导。
1969年11月,改为济南第六机床厂。
1978年5月,改为山东省劳动局技工学校,由省劳动局直接领导。
1979年2月,扩建山东技工师范学院(1985年停建)。
1989年12月,试办山东省高级技工学校。
2000年6月,改为山东技术学院。
2000年12月, 经省政府批准,与山东省轻工业技工学校合并,组建山东劳动职
业技术学院,保留“山东技术学院”牌子。
2004年8月,东校区(原山东省轻工业技工学校)分出,筹建山东技师学院。
至2005年,学院设有机械工程系、机制工艺系、电气及自动化系、汽车工程系、
信息工程与艺术设计系、经济管理系和基础部等7个教学系部。“双师型”教师占70%
以上。有“全国技术能手”2名,有“山东省技术能手”24名,“山东省首席技师”1
名, “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技师”2名。招生种类包括三年制大专、五年制大专、三
年制技师、两年制高级技工、四年制高级技工。

十一、山东技师学院
1980年5月建立,原为山东省一轻工业技工学校。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属技工
院校。
1981年4月,增设济南市轻工业学校。
1993年,由济南收归省一轻厅直属管理,改为山东省轻工业技工学校(原济南市
轻工业学校归济南市教委管理)。
2000年,由省一轻厅划归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管理。与山东省高级技工学校(山
东技术学院) 合并组建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为专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副厅级事业单位,实行校、系两级管理。原校区为东校区。
2003年7月,筹建山东技师学院。
2004年8月,经省政府批准,将山东技术学院(东校区) 改为山东技师学院(山东
工贸高级技工学校)。
2005年9月,章丘市新校区建成并投入使用。有教职工382名,教学系(部)7个,
开设30多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9000余人,成为以培养技师、高级技工为主的全日制
普通高等职业教育院校。

十二、山东工程技师学院
1965年建立, 原为聊城地区交通运输技工学校。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属技工
院校。后改为山东省建材工业技工学校、山东省建材高级技工学校、山东省第二技术
学院和山东工程技师学院。
至2005年, 学院设材料科学、经济管理、自动化、机电工程、交通车辆和驾驶
培训部、基础部等7个系部,常设14个专业。有专兼职教师465人,副教授(高级讲师、
高级工程师、高级技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 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占40%,专业教师中
70%以上为“一体化”教师。

十三、山东化工高级技工学校
1974年建立, 原为山东鲁南化工技工学校。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属处级高等
技工院校。
2001年,划归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管理,改为山东省化工技工学校。
2003年,改为山东化工高级技工学校。
至2005年,有教职工350人,其中教师260人,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67人。
开设技师、高级技工、中级技工三个培训层次,开设化工工艺、机械设备维修、电气
仪表与自动化、化工分析与检验、数控加工、精细化工、石油炼制、焊接加工、工业
自动化仪器仪表装配与维护、电子技术应用、音像电子设备应用与维修、办公设备维
修、计算机应用与维修、环境保护与检测、高分子材料加工、有色金属冶炼、火电厂
热力设备运行与维修、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汽车维修、市场营销等20个专业。

十四、山东省轻工技工学校
1978年6月建立,原为潍坊市轻工技工学校。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属处级高等
技工院校。
1981年2月,由省一轻厅直接领导,改为山东省潍坊一轻工业技工学校。1997年
9月隶属省第一轻工总会。
2001年5月,划归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管理。6月,改为山东省轻工技工学校。
至2005年底, 设有机电工程系、数控技术系、印刷工程系、轻化工程系、信息
工程系、基础教学部6个教学系(部) 。设机电一体化、电气自动化、数控加工技术、
汽车检测与维修、模具设计与制造、印刷技术、造纸技术等25个专业(工种),在校生
9700余人。 教职工323人,其中专任教师260人。一体化教师180人,硕士及本科学历
人员占90%以上,副高以上职称人员67人。

十五、山东省中医药高级技工学校
1977年建立, 原名山东泰安药材技工学校。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所属处级高
等技工院校。
1994年,加挂“山东医药职工中等专业学校”牌子。
2002年7月,划归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管理。
2004年,改为山东省中医药高级技工学校。
至2005年底,有副教授以上教师60余人。开设药品营销、制药工程、食品科学、
化妆品等四大类20余个专业。 建有符合国家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GMP实训车间、
标本室、药用植物野外实习基地。
第一节省属事业单位
1986-2005年,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15个厅属事业单位。其中,省劳动就业办
公室、省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和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委托依法行
使部分行政职能。

一、省劳动就业办公室
1981年3月建立,原为省劳动服务公司,与省劳动局社会劳动力处一个机构,两
块牌子。
1984年2月,与省劳动局社会劳动力管理处分设。山东省劳动服务公司更名为山
东省劳动就业指导中心, 处级单位,事业编制。6月,山东省劳动就业指导中心又更
名为山东省劳动服务公司。
1991年6月,加挂“山东省劳动就业办公室”牌子。
1997年5月,省劳动厅确定省劳动服务公司(省劳动就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统筹管理全省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劳动就业工作。2.拟订城乡劳动就业规
划、政策、法规和再就业方案并组织实施。3.规划和指导劳动力市场建设,制订劳动
力市场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4.规划和推动就业服务事业
发展,指导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管理职业介绍、就业训练、失业保险工作和劳服企业。
5.综合管理各类职业介绍机构,制订劳务中介规范。6.指导城乡劳动力就业训练和失
业下岗人员的转业转岗训练。归口管理就业训练中心和转业训练基地 (不包括省城镇
劳动就业训练中心) 。审批主要以就业、再就业为目的的社会办班,核发学员结业证
书。7.拟订失业保险政策法规和失业保险基金、失业人员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
8.拟订劳服企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归口管理劳服企业。9.拟订农村劳动力
有序流动的政策法规,管理指导跨省和省内区域性劳动力的流动。管理用人单位从省
外招工,审批省属、中央属及部队驻济用人单位招收合同期在一年以内的农村劳动力。
10.拟订全省公民国(境)外就业的政策法规,并负责监督。11.负责提报拨付市(地)的
就业经费和就业扶持资金的分配方案,制订使用管理政策,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
查。12. 负责劳动就业系统微机管理人员培训,微机联网、软件开发及推广应用等工
作。13.指导乡镇劳动服务站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方面的工作。14.承办领导交办事项。
2000年省级机构改革后, 被委以行使劳动就业工作的行政职能。原承担的企业
职工失业保险职能合并到新组建的省社会保险事业局。

二、省城镇劳动就业训练中心
1981年8月建立,为省劳动局领导的处级事业单位。1992年10月,建立山东省劳
动局服务技工学校,与山东省城镇劳动就业训练中心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主要职责
是实施城镇各类人员的岗前、转岗、创业、在职培训和鉴定。

三、省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
1986年10月建立, 为省劳动局领导的处级事业单位,是国家对国营企业和县以
上集体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人退休养老工作实行管理的专门机构。主要职责是:筹集退
休养老基金,支付退休养老费用,组织管理退休工人,并负责国营企业固定职工退休
费用的社会统筹工作。
1997年5月,省劳动厅确定省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的主要职责是:1.综合管
理全省城镇社会保险工作,指导全省各级社会保险机构的业务工作。2.拟订全省城镇
社会保险事业总体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3.拟订企业职工养老、医疗、
工伤、生育、疾病、死亡、探亲、休假等方面的政策、法规、改革方案并指导组织实
施。4.负责拟订社会保险财务预决算以及会计、统计、内部管理审计制度和保险费收
缴、给付业务规程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对保险基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管理企业职工福利工作,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6.贯彻拟订企业职工退休条件、待
遇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政策。7.贯彻制订因工伤残鉴定标准,组织指导劳动鉴定和
伤残评定工作,制订伤残康复事业发展规划。8.贯彻实施职工工龄政策,拟订劳务出
国人员、停薪留职人员、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等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
9. 组织推动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10.负责社会保险系统微机联网管理、软件
开发及推广应用、社会保险信息统计工作。11. 负责社会保险系统干部的业务培训和
考核工作。12.进行社会保险的科学研究工作。13.承办领导交办事项。
1998年9月,加挂“山东省中央、省属企业养老保险统筹办公室”牌子,负责办
理中央、省属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的收缴和发放等工作。
2000年,省级机构改革中撤销,业务合并到新组建的省社会保险事业局。

四、省劳动经济科学研究所
1991年9月建立,为省劳动局所属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从事劳动和社会保
障领域的科学研究工作。主要业务工作:从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基础研究和应用
研究;编辑出版《山东劳动和社会保障》杂志;编纂《山东省志·劳动和社会保障志》;
编辑出版《山东劳动和社会保障年鉴》。

五、省职业介绍中心
1994年3月建立,主要负责就业服务工作,重点做好省直各部门,中央、省属驻
济各企事业单位(部队)招工用人的综合服务工作。主要职责是:1.收集、传递劳动力
供求信息,承办全省范围的劳务交流活动。2.与省外和市、县级职业介绍机构建立业
务联系,开展省际和跨地区劳务合作。3.为中央、省属驻济单位招聘各类员工办
理有关手续。4.为“三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居民家庭介绍用工。5.为
城镇各类求职人员,包括技校、职校和职业技术培训毕(结)业生以及大中专毕业生等
办理求职登记、推荐就业。6.根据用工需要,为未经职业教育和培训的城镇失业人员、
失业职工、农村劳动力和省外、境外就业人员提供职业信息,开展技能培训。7.积极
拓展境外就业服务。8.为职工代存档案、代缴养老保险基金。9.为用人单位现场办理
劳动合同鉴证、养老保险、职工交流手续。

六、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1995年6月建立,为厅属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的处级事业单位,与省职业技术培训
研究室合署,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主要职责是:具体组织实施全省职业技能鉴定工
作;负责考评员的资格培训;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技术研究和咨询服务;依据国家职
业分类体系、技术等级标准和考评条件,建立试题库;推动技能竞赛活动等。

七、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机关服务中心
1996年5月建立,原为省劳动厅机关服务中心。2000年,改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
厅机关服务中心。
1997年5月,省劳动厅确定厅机关服务中心的职责是:1.负责厅机关行政事务、
后勤保障、职工生活等项服务工作。2.负责按照编制配备的各类车辆及工作人员的管
理工作。3.负责厅机关办公楼、宿舍(含自建房)房屋及公用设施的修缮,水、电、暖、
公用空调、消防、煤气设备的管理与维修。4.负责厅机关宿舍区的卫生、治安保卫、
子女入托入学以及与驻地公安、消防、街道办事处、学校等单位的协调工作。5.负责
宿舍区电话及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6.负责机关职工生活服务,包括机关食堂、医务
室、锅炉房和其他服务设施的管理。开展便利职工生活的服务工作。承办机关职工福
利项目经费的融资工作。7.组织创收,搞好经营管理,包括机关印刷所的管理工作。
8.承办领导交办事项。

八、省社会保险事业局
2000年8月,在省级机构改革中,为适应新的社会保险管理体制需要,决定将原
省劳动社会保险事业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事业办公室和省劳动就业办公室内设
的失业保险机构合并组建省社会保险事业局,10月正式组建,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管理的副厅级事业单位。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委托负责统一管理养老、失业、医疗、
工伤、生育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事务,组织实施社会保险的基础性、
技术性、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主要职责是:按照建立完善社会保险管理体制的要求,
依据有关法规和政策,拟订全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审核社会保险
缴费申报、开展社会保险费征缴以及办理社会保险关系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
止工作的办事程序与操作规范并组织实施;拟订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社会保险缴费
记录、档案和个人账户的业务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编制全省社会保险基金缴拨计划,
负责全省社会保险基金的收缴、支付、管理、运营和缴费基数的核定;负责经办省直、
中央驻鲁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省级机关、事业单
位,中央、省属驻济经济组织管理机构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业务;汇总编制全省养老、
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的财务报告;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社会保险
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制定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规范,承担全省社会保险待遇核定及
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全省社会保险信息与统计数据的采集、整理、分
析及管理工作;拟订社会保险基金稽核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建立健全防范欠缴、
拒缴、瞒报社会保险费和虚报冒领保险待遇的工作制度。内设机构:办公室、基金稽
核管理处、企业养老保险统筹处(挂社会化服务处牌子)、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统筹处、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处、 失业保险统筹处和统计信息处7个处级机构。全额预算管
理。

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2004年7月建立,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所属处级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是:负责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广域网和机关局域网的运行和管理,为主系统提供
信息技术服务。

十、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
1955年1月建立,原为山东省劳动局济南工人技术学校。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属副厅级高等职业院校。
1956年6月,改为山东省劳动局工人技术学校。
1958年8月,改为山东省劳动局机器制造学校,为中等专业学校。
1962年7月,改为山东省劳动厅技工学校。
1965年1月,改为山东省劳动厅半工半读中等技术学校。
1966年,改为山东省劳动厅半工半读机械学校,下辖济南、青岛、淄博、烟台、
威海、潍坊、德州、聊城、济宁9所分校。
1969年3月,所辖9所分校下放给所在市(地)领导。
1969年11月,改为济南第六机床厂。
1978年5月,改为山东省劳动局技工学校,由省劳动局直接领导。
1979年2月,扩建山东技工师范学院(1985年停建)。
1989年12月,试办山东省高级技工学校。
2000年6月,改为山东技术学院。
2000年12月, 经省政府批准,与山东省轻工业技工学校合并,组建山东劳动职
业技术学院,保留“山东技术学院”牌子。
2004年8月,东校区(原山东省轻工业技工学校)分出,筹建山东技师学院。
至2005年,学院设有机械工程系、机制工艺系、电气及自动化系、汽车工程系、
信息工程与艺术设计系、经济管理系和基础部等7个教学系部。“双师型”教师占70%
以上。有“全国技术能手”2名,有“山东省技术能手”24名,“山东省首席技师”1
名, “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技师”2名。招生种类包括三年制大专、五年制大专、三
年制技师、两年制高级技工、四年制高级技工。

十一、山东技师学院
1980年5月建立,原为山东省一轻工业技工学校。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属技工
院校。
1981年4月,增设济南市轻工业学校。
1993年,由济南收归省一轻厅直属管理,改为山东省轻工业技工学校(原济南市
轻工业学校归济南市教委管理)。
2000年,由省一轻厅划归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管理。与山东省高级技工学校(山
东技术学院) 合并组建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为专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副厅级事业单位,实行校、系两级管理。原校区为东校区。
2003年7月,筹建山东技师学院。
2004年8月,经省政府批准,将山东技术学院(东校区) 改为山东技师学院(山东
工贸高级技工学校)。
2005年9月,章丘市新校区建成并投入使用。有教职工382名,教学系(部)7个,
开设30多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9000余人,成为以培养技师、高级技工为主的全日制
普通高等职业教育院校。

十二、山东工程技师学院
1965年建立, 原为聊城地区交通运输技工学校。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属技工
院校。后改为山东省建材工业技工学校、山东省建材高级技工学校、山东省第二技术
学院和山东工程技师学院。
至2005年, 学院设材料科学、经济管理、自动化、机电工程、交通车辆和驾驶
培训部、基础部等7个系部,常设14个专业。有专兼职教师465人,副教授(高级讲师、
高级工程师、高级技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 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占40%,专业教师中
70%以上为“一体化”教师。

十三、山东化工高级技工学校
1974年建立, 原为山东鲁南化工技工学校。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属处级高等
技工院校。
2001年,划归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管理,改为山东省化工技工学校。
2003年,改为山东化工高级技工学校。
至2005年,有教职工350人,其中教师260人,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67人。
开设技师、高级技工、中级技工三个培训层次,开设化工工艺、机械设备维修、电气
仪表与自动化、化工分析与检验、数控加工、精细化工、石油炼制、焊接加工、工业
自动化仪器仪表装配与维护、电子技术应用、音像电子设备应用与维修、办公设备维
修、计算机应用与维修、环境保护与检测、高分子材料加工、有色金属冶炼、火电厂
热力设备运行与维修、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汽车维修、市场营销等20个专业。

十四、山东省轻工技工学校
1978年6月建立,原为潍坊市轻工技工学校。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属处级高等
技工院校。
1981年2月,由省一轻厅直接领导,改为山东省潍坊一轻工业技工学校。1997年
9月隶属省第一轻工总会。
2001年5月,划归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管理。6月,改为山东省轻工技工学校。
至2005年底, 设有机电工程系、数控技术系、印刷工程系、轻化工程系、信息
工程系、基础教学部6个教学系(部) 。设机电一体化、电气自动化、数控加工技术、
汽车检测与维修、模具设计与制造、印刷技术、造纸技术等25个专业(工种),在校生
9700余人。 教职工323人,其中专任教师260人。一体化教师180人,硕士及本科学历
人员占90%以上,副高以上职称人员67人。

十五、山东省中医药高级技工学校
1977年建立, 原名山东泰安药材技工学校。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所属处级高
等技工院校。
1994年,加挂“山东医药职工中等专业学校”牌子。
2002年7月,划归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管理。
2004年,改为山东省中医药高级技工学校。
至2005年底,有副教授以上教师60余人。开设药品营销、制药工程、食品科学、
化妆品等四大类20余个专业。 建有符合国家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GMP实训车间、
标本室、药用植物野外实习基地。
第一节省属事业单位
1986-2005年,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15个厅属事业单位。其中,省劳动就业办
公室、省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和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委托依法行
使部分行政职能。

一、省劳动就业办公室
1981年3月建立,原为省劳动服务公司,与省劳动局社会劳动力处一个机构,两
块牌子。
1984年2月,与省劳动局社会劳动力管理处分设。山东省劳动服务公司更名为山
东省劳动就业指导中心, 处级单位,事业编制。6月,山东省劳动就业指导中心又更
名为山东省劳动服务公司。
1991年6月,加挂“山东省劳动就业办公室”牌子。
1997年5月,省劳动厅确定省劳动服务公司(省劳动就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统筹管理全省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劳动就业工作。2.拟订城乡劳动就业规
划、政策、法规和再就业方案并组织实施。3.规划和指导劳动力市场建设,制订劳动
力市场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4.规划和推动就业服务事业
发展,指导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管理职业介绍、就业训练、失业保险工作和劳服企业。
5.综合管理各类职业介绍机构,制订劳务中介规范。6.指导城乡劳动力就业训练和失
业下岗人员的转业转岗训练。归口管理就业训练中心和转业训练基地 (不包括省城镇
劳动就业训练中心) 。审批主要以就业、再就业为目的的社会办班,核发学员结业证
书。7.拟订失业保险政策法规和失业保险基金、失业人员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
8.拟订劳服企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归口管理劳服企业。9.拟订农村劳动力
有序流动的政策法规,管理指导跨省和省内区域性劳动力的流动。管理用人单位从省
外招工,审批省属、中央属及部队驻济用人单位招收合同期在一年以内的农村劳动力。
10.拟订全省公民国(境)外就业的政策法规,并负责监督。11.负责提报拨付市(地)的
就业经费和就业扶持资金的分配方案,制订使用管理政策,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
查。12. 负责劳动就业系统微机管理人员培训,微机联网、软件开发及推广应用等工
作。13.指导乡镇劳动服务站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方面的工作。14.承办领导交办事项。
2000年省级机构改革后, 被委以行使劳动就业工作的行政职能。原承担的企业
职工失业保险职能合并到新组建的省社会保险事业局。

二、省城镇劳动就业训练中心
1981年8月建立,为省劳动局领导的处级事业单位。1992年10月,建立山东省劳
动局服务技工学校,与山东省城镇劳动就业训练中心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主要职责
是实施城镇各类人员的岗前、转岗、创业、在职培训和鉴定。

三、省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
1986年10月建立, 为省劳动局领导的处级事业单位,是国家对国营企业和县以
上集体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人退休养老工作实行管理的专门机构。主要职责是:筹集退
休养老基金,支付退休养老费用,组织管理退休工人,并负责国营企业固定职工退休
费用的社会统筹工作。
1997年5月,省劳动厅确定省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的主要职责是:1.综合管
理全省城镇社会保险工作,指导全省各级社会保险机构的业务工作。2.拟订全省城镇
社会保险事业总体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3.拟订企业职工养老、医疗、
工伤、生育、疾病、死亡、探亲、休假等方面的政策、法规、改革方案并指导组织实
施。4.负责拟订社会保险财务预决算以及会计、统计、内部管理审计制度和保险费收
缴、给付业务规程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对保险基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管理企业职工福利工作,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6.贯彻拟订企业职工退休条件、待
遇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政策。7.贯彻制订因工伤残鉴定标准,组织指导劳动鉴定和
伤残评定工作,制订伤残康复事业发展规划。8.贯彻实施职工工龄政策,拟订劳务出
国人员、停薪留职人员、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等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
9. 组织推动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10.负责社会保险系统微机联网管理、软件
开发及推广应用、社会保险信息统计工作。11. 负责社会保险系统干部的业务培训和
考核工作。12.进行社会保险的科学研究工作。13.承办领导交办事项。
1998年9月,加挂“山东省中央、省属企业养老保险统筹办公室”牌子,负责办
理中央、省属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的收缴和发放等工作。
2000年,省级机构改革中撤销,业务合并到新组建的省社会保险事业局。

四、省劳动经济科学研究所
1991年9月建立,为省劳动局所属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从事劳动和社会保
障领域的科学研究工作。主要业务工作:从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基础研究和应用
研究;编辑出版《山东劳动和社会保障》杂志;编纂《山东省志·劳动和社会保障志》;
编辑出版《山东劳动和社会保障年鉴》。

五、省职业介绍中心
1994年3月建立,主要负责就业服务工作,重点做好省直各部门,中央、省属驻
济各企事业单位(部队)招工用人的综合服务工作。主要职责是:1.收集、传递劳动力
供求信息,承办全省范围的劳务交流活动。2.与省外和市、县级职业介绍机构建立业
务联系,开展省际和跨地区劳务合作。3.为中央、省属驻济单位招聘各类员工办
理有关手续。4.为“三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居民家庭介绍用工。5.为
城镇各类求职人员,包括技校、职校和职业技术培训毕(结)业生以及大中专毕业生等
办理求职登记、推荐就业。6.根据用工需要,为未经职业教育和培训的城镇失业人员、
失业职工、农村劳动力和省外、境外就业人员提供职业信息,开展技能培训。7.积极
拓展境外就业服务。8.为职工代存档案、代缴养老保险基金。9.为用人单位现场办理
劳动合同鉴证、养老保险、职工交流手续。

六、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1995年6月建立,为厅属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的处级事业单位,与省职业技术培训
研究室合署,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主要职责是:具体组织实施全省职业技能鉴定工
作;负责考评员的资格培训;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技术研究和咨询服务;依据国家职
业分类体系、技术等级标准和考评条件,建立试题库;推动技能竞赛活动等。

七、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机关服务中心
1996年5月建立,原为省劳动厅机关服务中心。2000年,改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
厅机关服务中心。
1997年5月,省劳动厅确定厅机关服务中心的职责是:1.负责厅机关行政事务、
后勤保障、职工生活等项服务工作。2.负责按照编制配备的各类车辆及工作人员的管
理工作。3.负责厅机关办公楼、宿舍(含自建房)房屋及公用设施的修缮,水、电、暖、
公用空调、消防、煤气设备的管理与维修。4.负责厅机关宿舍区的卫生、治安保卫、
子女入托入学以及与驻地公安、消防、街道办事处、学校等单位的协调工作。5.负责
宿舍区电话及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6.负责机关职工生活服务,包括机关食堂、医务
室、锅炉房和其他服务设施的管理。开展便利职工生活的服务工作。承办机关职工福
利项目经费的融资工作。7.组织创收,搞好经营管理,包括机关印刷所的管理工作。
8.承办领导交办事项。

八、省社会保险事业局
2000年8月,在省级机构改革中,为适应新的社会保险管理体制需要,决定将原
省劳动社会保险事业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事业办公室和省劳动就业办公室内设
的失业保险机构合并组建省社会保险事业局,10月正式组建,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管理的副厅级事业单位。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委托负责统一管理养老、失业、医疗、
工伤、生育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事务,组织实施社会保险的基础性、
技术性、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主要职责是:按照建立完善社会保险管理体制的要求,
依据有关法规和政策,拟订全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审核社会保险
缴费申报、开展社会保险费征缴以及办理社会保险关系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
止工作的办事程序与操作规范并组织实施;拟订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社会保险缴费
记录、档案和个人账户的业务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编制全省社会保险基金缴拨计划,
负责全省社会保险基金的收缴、支付、管理、运营和缴费基数的核定;负责经办省直、
中央驻鲁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省级机关、事业单
位,中央、省属驻济经济组织管理机构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业务;汇总编制全省养老、
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的财务报告;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社会保险
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制定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规范,承担全省社会保险待遇核定及
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全省社会保险信息与统计数据的采集、整理、分
析及管理工作;拟订社会保险基金稽核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建立健全防范欠缴、
拒缴、瞒报社会保险费和虚报冒领保险待遇的工作制度。内设机构:办公室、基金稽
核管理处、企业养老保险统筹处(挂社会化服务处牌子)、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统筹处、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处、 失业保险统筹处和统计信息处7个处级机构。全额预算管
理。

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2004年7月建立,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所属处级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是:负责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广域网和机关局域网的运行和管理,为主系统提供
信息技术服务。

十、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
1955年1月建立,原为山东省劳动局济南工人技术学校。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属副厅级高等职业院校。
1956年6月,改为山东省劳动局工人技术学校。
1958年8月,改为山东省劳动局机器制造学校,为中等专业学校。
1962年7月,改为山东省劳动厅技工学校。
1965年1月,改为山东省劳动厅半工半读中等技术学校。
1966年,改为山东省劳动厅半工半读机械学校,下辖济南、青岛、淄博、烟台、
威海、潍坊、德州、聊城、济宁9所分校。
1969年3月,所辖9所分校下放给所在市(地)领导。
1969年11月,改为济南第六机床厂。
1978年5月,改为山东省劳动局技工学校,由省劳动局直接领导。
1979年2月,扩建山东技工师范学院(1985年停建)。
1989年12月,试办山东省高级技工学校。
2000年6月,改为山东技术学院。
2000年12月, 经省政府批准,与山东省轻工业技工学校合并,组建山东劳动职
业技术学院,保留“山东技术学院”牌子。
2004年8月,东校区(原山东省轻工业技工学校)分出,筹建山东技师学院。
至2005年,学院设有机械工程系、机制工艺系、电气及自动化系、汽车工程系、
信息工程与艺术设计系、经济管理系和基础部等7个教学系部。“双师型”教师占70%
以上。有“全国技术能手”2名,有“山东省技术能手”24名,“山东省首席技师”1
名, “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技师”2名。招生种类包括三年制大专、五年制大专、三
年制技师、两年制高级技工、四年制高级技工。

十一、山东技师学院
1980年5月建立,原为山东省一轻工业技工学校。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属技工
院校。
1981年4月,增设济南市轻工业学校。
1993年,由济南收归省一轻厅直属管理,改为山东省轻工业技工学校(原济南市
轻工业学校归济南市教委管理)。
2000年,由省一轻厅划归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管理。与山东省高级技工学校(山
东技术学院) 合并组建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为专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副厅级事业单位,实行校、系两级管理。原校区为东校区。
2003年7月,筹建山东技师学院。
2004年8月,经省政府批准,将山东技术学院(东校区) 改为山东技师学院(山东
工贸高级技工学校)。
2005年9月,章丘市新校区建成并投入使用。有教职工382名,教学系(部)7个,
开设30多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9000余人,成为以培养技师、高级技工为主的全日制
普通高等职业教育院校。

十二、山东工程技师学院
1965年建立, 原为聊城地区交通运输技工学校。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属技工
院校。后改为山东省建材工业技工学校、山东省建材高级技工学校、山东省第二技术
学院和山东工程技师学院。
至2005年, 学院设材料科学、经济管理、自动化、机电工程、交通车辆和驾驶
培训部、基础部等7个系部,常设14个专业。有专兼职教师465人,副教授(高级讲师、
高级工程师、高级技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 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占40%,专业教师中
70%以上为“一体化”教师。

十三、山东化工高级技工学校
1974年建立, 原为山东鲁南化工技工学校。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属处级高等
技工院校。
2001年,划归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管理,改为山东省化工技工学校。
2003年,改为山东化工高级技工学校。
至2005年,有教职工350人,其中教师260人,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67人。
开设技师、高级技工、中级技工三个培训层次,开设化工工艺、机械设备维修、电气
仪表与自动化、化工分析与检验、数控加工、精细化工、石油炼制、焊接加工、工业
自动化仪器仪表装配与维护、电子技术应用、音像电子设备应用与维修、办公设备维
修、计算机应用与维修、环境保护与检测、高分子材料加工、有色金属冶炼、火电厂
热力设备运行与维修、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汽车维修、市场营销等20个专业。

十四、山东省轻工技工学校
1978年6月建立,原为潍坊市轻工技工学校。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属处级高等
技工院校。
1981年2月,由省一轻厅直接领导,改为山东省潍坊一轻工业技工学校。1997年
9月隶属省第一轻工总会。
2001年5月,划归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管理。6月,改为山东省轻工技工学校。
至2005年底, 设有机电工程系、数控技术系、印刷工程系、轻化工程系、信息
工程系、基础教学部6个教学系(部) 。设机电一体化、电气自动化、数控加工技术、
汽车检测与维修、模具设计与制造、印刷技术、造纸技术等25个专业(工种),在校生
9700余人。 教职工323人,其中专任教师260人。一体化教师180人,硕士及本科学历
人员占90%以上,副高以上职称人员67人。

十五、山东省中医药高级技工学校
1977年建立, 原名山东泰安药材技工学校。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所属处级高
等技工院校。
1994年,加挂“山东医药职工中等专业学校”牌子。
2002年7月,划归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管理。
2004年,改为山东省中医药高级技工学校。
至2005年底,有副教授以上教师60余人。开设药品营销、制药工程、食品科学、
化妆品等四大类20余个专业。 建有符合国家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GMP实训车间、
标本室、药用植物野外实习基地。
第一节省属事业单位
1986-2005年,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15个厅属事业单位。其中,省劳动就业办
公室、省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和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委托依法行
使部分行政职能。

一、省劳动就业办公室
1981年3月建立,原为省劳动服务公司,与省劳动局社会劳动力处一个机构,两
块牌子。
1984年2月,与省劳动局社会劳动力管理处分设。山东省劳动服务公司更名为山
东省劳动就业指导中心, 处级单位,事业编制。6月,山东省劳动就业指导中心又更
名为山东省劳动服务公司。
1991年6月,加挂“山东省劳动就业办公室”牌子。
1997年5月,省劳动厅确定省劳动服务公司(省劳动就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统筹管理全省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劳动就业工作。2.拟订城乡劳动就业规
划、政策、法规和再就业方案并组织实施。3.规划和指导劳动力市场建设,制订劳动
力市场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4.规划和推动就业服务事业
发展,指导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管理职业介绍、就业训练、失业保险工作和劳服企业。
5.综合管理各类职业介绍机构,制订劳务中介规范。6.指导城乡劳动力就业训练和失
业下岗人员的转业转岗训练。归口管理就业训练中心和转业训练基地 (不包括省城镇
劳动就业训练中心) 。审批主要以就业、再就业为目的的社会办班,核发学员结业证
书。7.拟订失业保险政策法规和失业保险基金、失业人员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
8.拟订劳服企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归口管理劳服企业。9.拟订农村劳动力
有序流动的政策法规,管理指导跨省和省内区域性劳动力的流动。管理用人单位从省
外招工,审批省属、中央属及部队驻济用人单位招收合同期在一年以内的农村劳动力。
10.拟订全省公民国(境)外就业的政策法规,并负责监督。11.负责提报拨付市(地)的
就业经费和就业扶持资金的分配方案,制订使用管理政策,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
查。12. 负责劳动就业系统微机管理人员培训,微机联网、软件开发及推广应用等工
作。13.指导乡镇劳动服务站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方面的工作。14.承办领导交办事项。
2000年省级机构改革后, 被委以行使劳动就业工作的行政职能。原承担的企业
职工失业保险职能合并到新组建的省社会保险事业局。

二、省城镇劳动就业训练中心
1981年8月建立,为省劳动局领导的处级事业单位。1992年10月,建立山东省劳
动局服务技工学校,与山东省城镇劳动就业训练中心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主要职责
是实施城镇各类人员的岗前、转岗、创业、在职培训和鉴定。

三、省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
1986年10月建立, 为省劳动局领导的处级事业单位,是国家对国营企业和县以
上集体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人退休养老工作实行管理的专门机构。主要职责是:筹集退
休养老基金,支付退休养老费用,组织管理退休工人,并负责国营企业固定职工退休
费用的社会统筹工作。
1997年5月,省劳动厅确定省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的主要职责是:1.综合管
理全省城镇社会保险工作,指导全省各级社会保险机构的业务工作。2.拟订全省城镇
社会保险事业总体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3.拟订企业职工养老、医疗、
工伤、生育、疾病、死亡、探亲、休假等方面的政策、法规、改革方案并指导组织实
施。4.负责拟订社会保险财务预决算以及会计、统计、内部管理审计制度和保险费收
缴、给付业务规程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对保险基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管理企业职工福利工作,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6.贯彻拟订企业职工退休条件、待
遇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政策。7.贯彻制订因工伤残鉴定标准,组织指导劳动鉴定和
伤残评定工作,制订伤残康复事业发展规划。8.贯彻实施职工工龄政策,拟订劳务出
国人员、停薪留职人员、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等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
9. 组织推动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10.负责社会保险系统微机联网管理、软件
开发及推广应用、社会保险信息统计工作。11. 负责社会保险系统干部的业务培训和
考核工作。12.进行社会保险的科学研究工作。13.承办领导交办事项。
1998年9月,加挂“山东省中央、省属企业养老保险统筹办公室”牌子,负责办
理中央、省属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的收缴和发放等工作。
2000年,省级机构改革中撤销,业务合并到新组建的省社会保险事业局。

四、省劳动经济科学研究所
1991年9月建立,为省劳动局所属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从事劳动和社会保
障领域的科学研究工作。主要业务工作:从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基础研究和应用
研究;编辑出版《山东劳动和社会保障》杂志;编纂《山东省志·劳动和社会保障志》;
编辑出版《山东劳动和社会保障年鉴》。

五、省职业介绍中心
1994年3月建立,主要负责就业服务工作,重点做好省直各部门,中央、省属驻
济各企事业单位(部队)招工用人的综合服务工作。主要职责是:1.收集、传递劳动力
供求信息,承办全省范围的劳务交流活动。2.与省外和市、县级职业介绍机构建立业
务联系,开展省际和跨地区劳务合作。3.为中央、省属驻济单位招聘各类员工办
理有关手续。4.为“三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居民家庭介绍用工。5.为
城镇各类求职人员,包括技校、职校和职业技术培训毕(结)业生以及大中专毕业生等
办理求职登记、推荐就业。6.根据用工需要,为未经职业教育和培训的城镇失业人员、
失业职工、农村劳动力和省外、境外就业人员提供职业信息,开展技能培训。7.积极
拓展境外就业服务。8.为职工代存档案、代缴养老保险基金。9.为用人单位现场办理
劳动合同鉴证、养老保险、职工交流手续。

六、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1995年6月建立,为厅属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的处级事业单位,与省职业技术培训
研究室合署,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主要职责是:具体组织实施全省职业技能鉴定工
作;负责考评员的资格培训;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技术研究和咨询服务;依据国家职
业分类体系、技术等级标准和考评条件,建立试题库;推动技能竞赛活动等。

七、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机关服务中心
1996年5月建立,原为省劳动厅机关服务中心。2000年,改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
厅机关服务中心。
1997年5月,省劳动厅确定厅机关服务中心的职责是:1.负责厅机关行政事务、
后勤保障、职工生活等项服务工作。2.负责按照编制配备的各类车辆及工作人员的管
理工作。3.负责厅机关办公楼、宿舍(含自建房)房屋及公用设施的修缮,水、电、暖、
公用空调、消防、煤气设备的管理与维修。4.负责厅机关宿舍区的卫生、治安保卫、
子女入托入学以及与驻地公安、消防、街道办事处、学校等单位的协调工作。5.负责
宿舍区电话及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6.负责机关职工生活服务,包括机关食堂、医务
室、锅炉房和其他服务设施的管理。开展便利职工生活的服务工作。承办机关职工福
利项目经费的融资工作。7.组织创收,搞好经营管理,包括机关印刷所的管理工作。
8.承办领导交办事项。

八、省社会保险事业局
2000年8月,在省级机构改革中,为适应新的社会保险管理体制需要,决定将原
省劳动社会保险事业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事业办公室和省劳动就业办公室内设
的失业保险机构合并组建省社会保险事业局,10月正式组建,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管理的副厅级事业单位。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委托负责统一管理养老、失业、医疗、
工伤、生育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事务,组织实施社会保险的基础性、
技术性、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主要职责是:按照建立完善社会保险管理体制的要求,
依据有关法规和政策,拟订全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审核社会保险
缴费申报、开展社会保险费征缴以及办理社会保险关系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
止工作的办事程序与操作规范并组织实施;拟订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社会保险缴费
记录、档案和个人账户的业务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编制全省社会保险基金缴拨计划,
负责全省社会保险基金的收缴、支付、管理、运营和缴费基数的核定;负责经办省直、
中央驻鲁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省级机关、事业单
位,中央、省属驻济经济组织管理机构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业务;汇总编制全省养老、
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的财务报告;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社会保险
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制定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规范,承担全省社会保险待遇核定及
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全省社会保险信息与统计数据的采集、整理、分
析及管理工作;拟订社会保险基金稽核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建立健全防范欠缴、
拒缴、瞒报社会保险费和虚报冒领保险待遇的工作制度。内设机构:办公室、基金稽
核管理处、企业养老保险统筹处(挂社会化服务处牌子)、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统筹处、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处、 失业保险统筹处和统计信息处7个处级机构。全额预算管
理。

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2004年7月建立,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所属处级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是:负责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广域网和机关局域网的运行和管理,为主系统提供
信息技术服务。

十、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
1955年1月建立,原为山东省劳动局济南工人技术学校。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属副厅级高等职业院校。
1956年6月,改为山东省劳动局工人技术学校。
1958年8月,改为山东省劳动局机器制造学校,为中等专业学校。
1962年7月,改为山东省劳动厅技工学校。
1965年1月,改为山东省劳动厅半工半读中等技术学校。
1966年,改为山东省劳动厅半工半读机械学校,下辖济南、青岛、淄博、烟台、
威海、潍坊、德州、聊城、济宁9所分校。
1969年3月,所辖9所分校下放给所在市(地)领导。
1969年11月,改为济南第六机床厂。
1978年5月,改为山东省劳动局技工学校,由省劳动局直接领导。
1979年2月,扩建山东技工师范学院(1985年停建)。
1989年12月,试办山东省高级技工学校。
2000年6月,改为山东技术学院。
2000年12月, 经省政府批准,与山东省轻工业技工学校合并,组建山东劳动职
业技术学院,保留“山东技术学院”牌子。
2004年8月,东校区(原山东省轻工业技工学校)分出,筹建山东技师学院。
至2005年,学院设有机械工程系、机制工艺系、电气及自动化系、汽车工程系、
信息工程与艺术设计系、经济管理系和基础部等7个教学系部。“双师型”教师占70%
以上。有“全国技术能手”2名,有“山东省技术能手”24名,“山东省首席技师”1
名, “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技师”2名。招生种类包括三年制大专、五年制大专、三
年制技师、两年制高级技工、四年制高级技工。

十一、山东技师学院
1980年5月建立,原为山东省一轻工业技工学校。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属技工
院校。
1981年4月,增设济南市轻工业学校。
1993年,由济南收归省一轻厅直属管理,改为山东省轻工业技工学校(原济南市
轻工业学校归济南市教委管理)。
2000年,由省一轻厅划归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管理。与山东省高级技工学校(山
东技术学院) 合并组建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为专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副厅级事业单位,实行校、系两级管理。原校区为东校区。
2003年7月,筹建山东技师学院。
2004年8月,经省政府批准,将山东技术学院(东校区) 改为山东技师学院(山东
工贸高级技工学校)。
2005年9月,章丘市新校区建成并投入使用。有教职工382名,教学系(部)7个,
开设30多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9000余人,成为以培养技师、高级技工为主的全日制
普通高等职业教育院校。

十二、山东工程技师学院
1965年建立, 原为聊城地区交通运输技工学校。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属技工
院校。后改为山东省建材工业技工学校、山东省建材高级技工学校、山东省第二技术
学院和山东工程技师学院。
至2005年, 学院设材料科学、经济管理、自动化、机电工程、交通车辆和驾驶
培训部、基础部等7个系部,常设14个专业。有专兼职教师465人,副教授(高级讲师、
高级工程师、高级技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 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占40%,专业教师中
70%以上为“一体化”教师。

十三、山东化工高级技工学校
1974年建立, 原为山东鲁南化工技工学校。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属处级高等
技工院校。
2001年,划归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管理,改为山东省化工技工学校。
2003年,改为山东化工高级技工学校。
至2005年,有教职工350人,其中教师260人,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67人。
开设技师、高级技工、中级技工三个培训层次,开设化工工艺、机械设备维修、电气
仪表与自动化、化工分析与检验、数控加工、精细化工、石油炼制、焊接加工、工业
自动化仪器仪表装配与维护、电子技术应用、音像电子设备应用与维修、办公设备维
修、计算机应用与维修、环境保护与检测、高分子材料加工、有色金属冶炼、火电厂
热力设备运行与维修、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汽车维修、市场营销等20个专业。

十四、山东省轻工技工学校
1978年6月建立,原为潍坊市轻工技工学校。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属处级高等
技工院校。
1981年2月,由省一轻厅直接领导,改为山东省潍坊一轻工业技工学校。1997年
9月隶属省第一轻工总会。
2001年5月,划归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管理。6月,改为山东省轻工技工学校。
至2005年底, 设有机电工程系、数控技术系、印刷工程系、轻化工程系、信息
工程系、基础教学部6个教学系(部) 。设机电一体化、电气自动化、数控加工技术、
汽车检测与维修、模具设计与制造、印刷技术、造纸技术等25个专业(工种),在校生
9700余人。 教职工323人,其中专任教师260人。一体化教师180人,硕士及本科学历
人员占90%以上,副高以上职称人员67人。

十五、山东省中医药高级技工学校
1977年建立, 原名山东泰安药材技工学校。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所属处级高
等技工院校。
1994年,加挂“山东医药职工中等专业学校”牌子。
2002年7月,划归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管理。
2004年,改为山东省中医药高级技工学校。
至2005年底,有副教授以上教师60余人。开设药品营销、制药工程、食品科学、
化妆品等四大类20余个专业。 建有符合国家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GMP实训车间、
标本室、药用植物野外实习基地。
第一节省属事业单位
1986-2005年,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15个厅属事业单位。其中,省劳动就业办
公室、省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和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委托依法行
使部分行政职能。

一、省劳动就业办公室
1981年3月建立,原为省劳动服务公司,与省劳动局社会劳动力处一个机构,两
块牌子。
1984年2月,与省劳动局社会劳动力管理处分设。山东省劳动服务公司更名为山
东省劳动就业指导中心, 处级单位,事业编制。6月,山东省劳动就业指导中心又更
名为山东省劳动服务公司。
1991年6月,加挂“山东省劳动就业办公室”牌子。
1997年5月,省劳动厅确定省劳动服务公司(省劳动就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统筹管理全省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劳动就业工作。2.拟订城乡劳动就业规
划、政策、法规和再就业方案并组织实施。3.规划和指导劳动力市场建设,制订劳动
力市场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4.规划和推动就业服务事业
发展,指导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管理职业介绍、就业训练、失业保险工作和劳服企业。
5.综合管理各类职业介绍机构,制订劳务中介规范。6.指导城乡劳动力就业训练和失
业下岗人员的转业转岗训练。归口管理就业训练中心和转业训练基地 (不包括省城镇
劳动就业训练中心) 。审批主要以就业、再就业为目的的社会办班,核发学员结业证
书。7.拟订失业保险政策法规和失业保险基金、失业人员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
8.拟订劳服企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归口管理劳服企业。9.拟订农村劳动力
有序流动的政策法规,管理指导跨省和省内区域性劳动力的流动。管理用人单位从省
外招工,审批省属、中央属及部队驻济用人单位招收合同期在一年以内的农村劳动力。
10.拟订全省公民国(境)外就业的政策法规,并负责监督。11.负责提报拨付市(地)的
就业经费和就业扶持资金的分配方案,制订使用管理政策,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
查。12. 负责劳动就业系统微机管理人员培训,微机联网、软件开发及推广应用等工
作。13.指导乡镇劳动服务站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方面的工作。14.承办领导交办事项。
2000年省级机构改革后, 被委以行使劳动就业工作的行政职能。原承担的企业
职工失业保险职能合并到新组建的省社会保险事业局。

二、省城镇劳动就业训练中心
1981年8月建立,为省劳动局领导的处级事业单位。1992年10月,建立山东省劳
动局服务技工学校,与山东省城镇劳动就业训练中心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主要职责
是实施城镇各类人员的岗前、转岗、创业、在职培训和鉴定。

三、省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
1986年10月建立, 为省劳动局领导的处级事业单位,是国家对国营企业和县以
上集体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人退休养老工作实行管理的专门机构。主要职责是:筹集退
休养老基金,支付退休养老费用,组织管理退休工人,并负责国营企业固定职工退休
费用的社会统筹工作。
1997年5月,省劳动厅确定省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的主要职责是:1.综合管
理全省城镇社会保险工作,指导全省各级社会保险机构的业务工作。2.拟订全省城镇
社会保险事业总体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3.拟订企业职工养老、医疗、
工伤、生育、疾病、死亡、探亲、休假等方面的政策、法规、改革方案并指导组织实
施。4.负责拟订社会保险财务预决算以及会计、统计、内部管理审计制度和保险费收
缴、给付业务规程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对保险基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管理企业职工福利工作,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6.贯彻拟订企业职工退休条件、待
遇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政策。7.贯彻制订因工伤残鉴定标准,组织指导劳动鉴定和
伤残评定工作,制订伤残康复事业发展规划。8.贯彻实施职工工龄政策,拟订劳务出
国人员、停薪留职人员、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等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
9. 组织推动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10.负责社会保险系统微机联网管理、软件
开发及推广应用、社会保险信息统计工作。11. 负责社会保险系统干部的业务培训和
考核工作。12.进行社会保险的科学研究工作。13.承办领导交办事项。
1998年9月,加挂“山东省中央、省属企业养老保险统筹办公室”牌子,负责办
理中央、省属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的收缴和发放等工作。
2000年,省级机构改革中撤销,业务合并到新组建的省社会保险事业局。

四、省劳动经济科学研究所
1991年9月建立,为省劳动局所属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从事劳动和社会保
障领域的科学研究工作。主要业务工作:从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基础研究和应用
研究;编辑出版《山东劳动和社会保障》杂志;编纂《山东省志·劳动和社会保障志》;
编辑出版《山东劳动和社会保障年鉴》。

五、省职业介绍中心
1994年3月建立,主要负责就业服务工作,重点做好省直各部门,中央、省属驻
济各企事业单位(部队)招工用人的综合服务工作。主要职责是:1.收集、传递劳动力
供求信息,承办全省范围的劳务交流活动。2.与省外和市、县级职业介绍机构建立业
务联系,开展省际和跨地区劳务合作。3.为中央、省属驻济单位招聘各类员工办
理有关手续。4.为“三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居民家庭介绍用工。5.为
城镇各类求职人员,包括技校、职校和职业技术培训毕(结)业生以及大中专毕业生等
办理求职登记、推荐就业。6.根据用工需要,为未经职业教育和培训的城镇失业人员、
失业职工、农村劳动力和省外、境外就业人员提供职业信息,开展技能培训。7.积极
拓展境外就业服务。8.为职工代存档案、代缴养老保险基金。9.为用人单位现场办理
劳动合同鉴证、养老保险、职工交流手续。

六、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1995年6月建立,为厅属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的处级事业单位,与省职业技术培训
研究室合署,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主要职责是:具体组织实施全省职业技能鉴定工
作;负责考评员的资格培训;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技术研究和咨询服务;依据国家职
业分类体系、技术等级标准和考评条件,建立试题库;推动技能竞赛活动等。

七、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机关服务中心
1996年5月建立,原为省劳动厅机关服务中心。2000年,改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
厅机关服务中心。
1997年5月,省劳动厅确定厅机关服务中心的职责是:1.负责厅机关行政事务、
后勤保障、职工生活等项服务工作。2.负责按照编制配备的各类车辆及工作人员的管
理工作。3.负责厅机关办公楼、宿舍(含自建房)房屋及公用设施的修缮,水、电、暖、
公用空调、消防、煤气设备的管理与维修。4.负责厅机关宿舍区的卫生、治安保卫、
子女入托入学以及与驻地公安、消防、街道办事处、学校等单位的协调工作。5.负责
宿舍区电话及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6.负责机关职工生活服务,包括机关食堂、医务
室、锅炉房和其他服务设施的管理。开展便利职工生活的服务工作。承办机关职工福
利项目经费的融资工作。7.组织创收,搞好经营管理,包括机关印刷所的管理工作。
8.承办领导交办事项。

八、省社会保险事业局
2000年8月,在省级机构改革中,为适应新的社会保险管理体制需要,决定将原
省劳动社会保险事业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事业办公室和省劳动就业办公室内设
的失业保险机构合并组建省社会保险事业局,10月正式组建,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管理的副厅级事业单位。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委托负责统一管理养老、失业、医疗、
工伤、生育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事务,组织实施社会保险的基础性、
技术性、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主要职责是:按照建立完善社会保险管理体制的要求,
依据有关法规和政策,拟订全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审核社会保险
缴费申报、开展社会保险费征缴以及办理社会保险关系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
止工作的办事程序与操作规范并组织实施;拟订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社会保险缴费
记录、档案和个人账户的业务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编制全省社会保险基金缴拨计划,
负责全省社会保险基金的收缴、支付、管理、运营和缴费基数的核定;负责经办省直、
中央驻鲁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省级机关、事业单
位,中央、省属驻济经济组织管理机构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业务;汇总编制全省养老、
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的财务报告;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社会保险
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制定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规范,承担全省社会保险待遇核定及
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全省社会保险信息与统计数据的采集、整理、分
析及管理工作;拟订社会保险基金稽核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建立健全防范欠缴、
拒缴、瞒报社会保险费和虚报冒领保险待遇的工作制度。内设机构:办公室、基金稽
核管理处、企业养老保险统筹处(挂社会化服务处牌子)、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统筹处、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处、 失业保险统筹处和统计信息处7个处级机构。全额预算管
理。

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2004年7月建立,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所属处级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是:负责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广域网和机关局域网的运行和管理,为主系统提供
信息技术服务。

十、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
1955年1月建立,原为山东省劳动局济南工人技术学校。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属副厅级高等职业院校。
1956年6月,改为山东省劳动局工人技术学校。
1958年8月,改为山东省劳动局机器制造学校,为中等专业学校。
1962年7月,改为山东省劳动厅技工学校。
1965年1月,改为山东省劳动厅半工半读中等技术学校。
1966年,改为山东省劳动厅半工半读机械学校,下辖济南、青岛、淄博、烟台、
威海、潍坊、德州、聊城、济宁9所分校。
1969年3月,所辖9所分校下放给所在市(地)领导。
1969年11月,改为济南第六机床厂。
1978年5月,改为山东省劳动局技工学校,由省劳动局直接领导。
1979年2月,扩建山东技工师范学院(1985年停建)。
1989年12月,试办山东省高级技工学校。
2000年6月,改为山东技术学院。
2000年12月, 经省政府批准,与山东省轻工业技工学校合并,组建山东劳动职
业技术学院,保留“山东技术学院”牌子。
2004年8月,东校区(原山东省轻工业技工学校)分出,筹建山东技师学院。
至2005年,学院设有机械工程系、机制工艺系、电气及自动化系、汽车工程系、
信息工程与艺术设计系、经济管理系和基础部等7个教学系部。“双师型”教师占70%
以上。有“全国技术能手”2名,有“山东省技术能手”24名,“山东省首席技师”1
名, “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技师”2名。招生种类包括三年制大专、五年制大专、三
年制技师、两年制高级技工、四年制高级技工。

十一、山东技师学院
1980年5月建立,原为山东省一轻工业技工学校。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属技工
院校。
1981年4月,增设济南市轻工业学校。
1993年,由济南收归省一轻厅直属管理,改为山东省轻工业技工学校(原济南市
轻工业学校归济南市教委管理)。
2000年,由省一轻厅划归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管理。与山东省高级技工学校(山
东技术学院) 合并组建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为专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副厅级事业单位,实行校、系两级管理。原校区为东校区。
2003年7月,筹建山东技师学院。
2004年8月,经省政府批准,将山东技术学院(东校区) 改为山东技师学院(山东
工贸高级技工学校)。
2005年9月,章丘市新校区建成并投入使用。有教职工382名,教学系(部)7个,
开设30多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9000余人,成为以培养技师、高级技工为主的全日制
普通高等职业教育院校。

十二、山东工程技师学院
1965年建立, 原为聊城地区交通运输技工学校。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属技工
院校。后改为山东省建材工业技工学校、山东省建材高级技工学校、山东省第二技术
学院和山东工程技师学院。
至2005年, 学院设材料科学、经济管理、自动化、机电工程、交通车辆和驾驶
培训部、基础部等7个系部,常设14个专业。有专兼职教师465人,副教授(高级讲师、
高级工程师、高级技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 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占40%,专业教师中
70%以上为“一体化”教师。

十三、山东化工高级技工学校
1974年建立, 原为山东鲁南化工技工学校。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属处级高等
技工院校。
2001年,划归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管理,改为山东省化工技工学校。
2003年,改为山东化工高级技工学校。
至2005年,有教职工350人,其中教师260人,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67人。
开设技师、高级技工、中级技工三个培训层次,开设化工工艺、机械设备维修、电气
仪表与自动化、化工分析与检验、数控加工、精细化工、石油炼制、焊接加工、工业
自动化仪器仪表装配与维护、电子技术应用、音像电子设备应用与维修、办公设备维
修、计算机应用与维修、环境保护与检测、高分子材料加工、有色金属冶炼、火电厂
热力设备运行与维修、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汽车维修、市场营销等20个专业。

十四、山东省轻工技工学校
1978年6月建立,原为潍坊市轻工技工学校。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属处级高等
技工院校。
1981年2月,由省一轻厅直接领导,改为山东省潍坊一轻工业技工学校。1997年
9月隶属省第一轻工总会。
2001年5月,划归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管理。6月,改为山东省轻工技工学校。
至2005年底, 设有机电工程系、数控技术系、印刷工程系、轻化工程系、信息
工程系、基础教学部6个教学系(部) 。设机电一体化、电气自动化、数控加工技术、
汽车检测与维修、模具设计与制造、印刷技术、造纸技术等25个专业(工种),在校生
9700余人。 教职工323人,其中专任教师260人。一体化教师180人,硕士及本科学历
人员占90%以上,副高以上职称人员67人。

十五、山东省中医药高级技工学校
1977年建立, 原名山东泰安药材技工学校。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所属处级高
等技工院校。
1994年,加挂“山东医药职工中等专业学校”牌子。
2002年7月,划归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管理。
2004年,改为山东省中医药高级技工学校。
至2005年底,有副教授以上教师60余人。开设药品营销、制药工程、食品科学、
化妆品等四大类20余个专业。 建有符合国家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GMP实训车间、
标本室、药用植物野外实习基地。
第一节省属事业单位
1986-2005年,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15个厅属事业单位。其中,省劳动就业办
公室、省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和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委托依法行
使部分行政职能。

一、省劳动就业办公室
1981年3月建立,原为省劳动服务公司,与省劳动局社会劳动力处一个机构,两
块牌子。
1984年2月,与省劳动局社会劳动力管理处分设。山东省劳动服务公司更名为山
东省劳动就业指导中心, 处级单位,事业编制。6月,山东省劳动就业指导中心又更
名为山东省劳动服务公司。
1991年6月,加挂“山东省劳动就业办公室”牌子。
1997年5月,省劳动厅确定省劳动服务公司(省劳动就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统筹管理全省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劳动就业工作。2.拟订城乡劳动就业规
划、政策、法规和再就业方案并组织实施。3.规划和指导劳动力市场建设,制订劳动
力市场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4.规划和推动就业服务事业
发展,指导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管理职业介绍、就业训练、失业保险工作和劳服企业。
5.综合管理各类职业介绍机构,制订劳务中介规范。6.指导城乡劳动力就业训练和失
业下岗人员的转业转岗训练。归口管理就业训练中心和转业训练基地 (不包括省城镇
劳动就业训练中心) 。审批主要以就业、再就业为目的的社会办班,核发学员结业证
书。7.拟订失业保险政策法规和失业保险基金、失业人员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
8.拟订劳服企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归口管理劳服企业。9.拟订农村劳动力
有序流动的政策法规,管理指导跨省和省内区域性劳动力的流动。管理用人单位从省
外招工,审批省属、中央属及部队驻济用人单位招收合同期在一年以内的农村劳动力。
10.拟订全省公民国(境)外就业的政策法规,并负责监督。11.负责提报拨付市(地)的
就业经费和就业扶持资金的分配方案,制订使用管理政策,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
查。12. 负责劳动就业系统微机管理人员培训,微机联网、软件开发及推广应用等工
作。13.指导乡镇劳动服务站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方面的工作。14.承办领导交办事项。
2000年省级机构改革后, 被委以行使劳动就业工作的行政职能。原承担的企业
职工失业保险职能合并到新组建的省社会保险事业局。

二、省城镇劳动就业训练中心
1981年8月建立,为省劳动局领导的处级事业单位。1992年10月,建立山东省劳
动局服务技工学校,与山东省城镇劳动就业训练中心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主要职责
是实施城镇各类人员的岗前、转岗、创业、在职培训和鉴定。

三、省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
1986年10月建立, 为省劳动局领导的处级事业单位,是国家对国营企业和县以
上集体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人退休养老工作实行管理的专门机构。主要职责是:筹集退
休养老基金,支付退休养老费用,组织管理退休工人,并负责国营企业固定职工退休
费用的社会统筹工作。
1997年5月,省劳动厅确定省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的主要职责是:1.综合管
理全省城镇社会保险工作,指导全省各级社会保险机构的业务工作。2.拟订全省城镇
社会保险事业总体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3.拟订企业职工养老、医疗、
工伤、生育、疾病、死亡、探亲、休假等方面的政策、法规、改革方案并指导组织实
施。4.负责拟订社会保险财务预决算以及会计、统计、内部管理审计制度和保险费收
缴、给付业务规程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对保险基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管理企业职工福利工作,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6.贯彻拟订企业职工退休条件、待
遇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政策。7.贯彻制订因工伤残鉴定标准,组织指导劳动鉴定和
伤残评定工作,制订伤残康复事业发展规划。8.贯彻实施职工工龄政策,拟订劳务出
国人员、停薪留职人员、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等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
9. 组织推动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10.负责社会保险系统微机联网管理、软件
开发及推广应用、社会保险信息统计工作。11. 负责社会保险系统干部的业务培训和
考核工作。12.进行社会保险的科学研究工作。13.承办领导交办事项。
1998年9月,加挂“山东省中央、省属企业养老保险统筹办公室”牌子,负责办
理中央、省属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的收缴和发放等工作。
2000年,省级机构改革中撤销,业务合并到新组建的省社会保险事业局。

四、省劳动经济科学研究所
1991年9月建立,为省劳动局所属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从事劳动和社会保
障领域的科学研究工作。主要业务工作:从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基础研究和应用
研究;编辑出版《山东劳动和社会保障》杂志;编纂《山东省志·劳动和社会保障志》;
编辑出版《山东劳动和社会保障年鉴》。

五、省职业介绍中心
1994年3月建立,主要负责就业服务工作,重点做好省直各部门,中央、省属驻
济各企事业单位(部队)招工用人的综合服务工作。主要职责是:1.收集、传递劳动力
供求信息,承办全省范围的劳务交流活动。2.与省外和市、县级职业介绍机构建立业
务联系,开展省际和跨地区劳务合作。3.为中央、省属驻济单位招聘各类员工办
理有关手续。4.为“三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居民家庭介绍用工。5.为
城镇各类求职人员,包括技校、职校和职业技术培训毕(结)业生以及大中专毕业生等
办理求职登记、推荐就业。6.根据用工需要,为未经职业教育和培训的城镇失业人员、
失业职工、农村劳动力和省外、境外就业人员提供职业信息,开展技能培训。7.积极
拓展境外就业服务。8.为职工代存档案、代缴养老保险基金。9.为用人单位现场办理
劳动合同鉴证、养老保险、职工交流手续。

六、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1995年6月建立,为厅属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的处级事业单位,与省职业技术培训
研究室合署,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主要职责是:具体组织实施全省职业技能鉴定工
作;负责考评员的资格培训;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技术研究和咨询服务;依据国家职
业分类体系、技术等级标准和考评条件,建立试题库;推动技能竞赛活动等。

七、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机关服务中心
1996年5月建立,原为省劳动厅机关服务中心。2000年,改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
厅机关服务中心。
1997年5月,省劳动厅确定厅机关服务中心的职责是:1.负责厅机关行政事务、
后勤保障、职工生活等项服务工作。2.负责按照编制配备的各类车辆及工作人员的管
理工作。3.负责厅机关办公楼、宿舍(含自建房)房屋及公用设施的修缮,水、电、暖、
公用空调、消防、煤气设备的管理与维修。4.负责厅机关宿舍区的卫生、治安保卫、
子女入托入学以及与驻地公安、消防、街道办事处、学校等单位的协调工作。5.负责
宿舍区电话及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6.负责机关职工生活服务,包括机关食堂、医务
室、锅炉房和其他服务设施的管理。开展便利职工生活的服务工作。承办机关职工福
利项目经费的融资工作。7.组织创收,搞好经营管理,包括机关印刷所的管理工作。
8.承办领导交办事项。

八、省社会保险事业局
2000年8月,在省级机构改革中,为适应新的社会保险管理体制需要,决定将原
省劳动社会保险事业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事业办公室和省劳动就业办公室内设
的失业保险机构合并组建省社会保险事业局,10月正式组建,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管理的副厅级事业单位。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委托负责统一管理养老、失业、医疗、
工伤、生育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事务,组织实施社会保险的基础性、
技术性、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主要职责是:按照建立完善社会保险管理体制的要求,
依据有关法规和政策,拟订全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审核社会保险
缴费申报、开展社会保险费征缴以及办理社会保险关系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
止工作的办事程序与操作规范并组织实施;拟订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社会保险缴费
记录、档案和个人账户的业务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编制全省社会保险基金缴拨计划,
负责全省社会保险基金的收缴、支付、管理、运营和缴费基数的核定;负责经办省直、
中央驻鲁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省级机关、事业单
位,中央、省属驻济经济组织管理机构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业务;汇总编制全省养老、
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的财务报告;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社会保险
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制定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规范,承担全省社会保险待遇核定及
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全省社会保险信息与统计数据的采集、整理、分
析及管理工作;拟订社会保险基金稽核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建立健全防范欠缴、
拒缴、瞒报社会保险费和虚报冒领保险待遇的工作制度。内设机构:办公室、基金稽
核管理处、企业养老保险统筹处(挂社会化服务处牌子)、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统筹处、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处、 失业保险统筹处和统计信息处7个处级机构。全额预算管
理。

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2004年7月建立,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所属处级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是:负责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广域网和机关局域网的运行和管理,为主系统提供
信息技术服务。

十、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
1955年1月建立,原为山东省劳动局济南工人技术学校。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属副厅级高等职业院校。
1956年6月,改为山东省劳动局工人技术学校。
1958年8月,改为山东省劳动局机器制造学校,为中等专业学校。
1962年7月,改为山东省劳动厅技工学校。
1965年1月,改为山东省劳动厅半工半读中等技术学校。
1966年,改为山东省劳动厅半工半读机械学校,下辖济南、青岛、淄博、烟台、
威海、潍坊、德州、聊城、济宁9所分校。
1969年3月,所辖9所分校下放给所在市(地)领导。
1969年11月,改为济南第六机床厂。
1978年5月,改为山东省劳动局技工学校,由省劳动局直接领导。
1979年2月,扩建山东技工师范学院(1985年停建)。
1989年12月,试办山东省高级技工学校。
2000年6月,改为山东技术学院。
2000年12月, 经省政府批准,与山东省轻工业技工学校合并,组建山东劳动职
业技术学院,保留“山东技术学院”牌子。
2004年8月,东校区(原山东省轻工业技工学校)分出,筹建山东技师学院。
至2005年,学院设有机械工程系、机制工艺系、电气及自动化系、汽车工程系、
信息工程与艺术设计系、经济管理系和基础部等7个教学系部。“双师型”教师占70%
以上。有“全国技术能手”2名,有“山东省技术能手”24名,“山东省首席技师”1
名, “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技师”2名。招生种类包括三年制大专、五年制大专、三
年制技师、两年制高级技工、四年制高级技工。

十一、山东技师学院
1980年5月建立,原为山东省一轻工业技工学校。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属技工
院校。
1981年4月,增设济南市轻工业学校。
1993年,由济南收归省一轻厅直属管理,改为山东省轻工业技工学校(原济南市
轻工业学校归济南市教委管理)。
2000年,由省一轻厅划归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管理。与山东省高级技工学校(山
东技术学院) 合并组建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为专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副厅级事业单位,实行校、系两级管理。原校区为东校区。
2003年7月,筹建山东技师学院。
2004年8月,经省政府批准,将山东技术学院(东校区) 改为山东技师学院(山东
工贸高级技工学校)。
2005年9月,章丘市新校区建成并投入使用。有教职工382名,教学系(部)7个,
开设30多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9000余人,成为以培养技师、高级技工为主的全日制
普通高等职业教育院校。

十二、山东工程技师学院
1965年建立, 原为聊城地区交通运输技工学校。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属技工
院校。后改为山东省建材工业技工学校、山东省建材高级技工学校、山东省第二技术
学院和山东工程技师学院。
至2005年, 学院设材料科学、经济管理、自动化、机电工程、交通车辆和驾驶
培训部、基础部等7个系部,常设14个专业。有专兼职教师465人,副教授(高级讲师、
高级工程师、高级技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 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占40%,专业教师中
70%以上为“一体化”教师。

十三、山东化工高级技工学校
1974年建立, 原为山东鲁南化工技工学校。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属处级高等
技工院校。
2001年,划归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管理,改为山东省化工技工学校。
2003年,改为山东化工高级技工学校。
至2005年,有教职工350人,其中教师260人,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67人。
开设技师、高级技工、中级技工三个培训层次,开设化工工艺、机械设备维修、电气
仪表与自动化、化工分析与检验、数控加工、精细化工、石油炼制、焊接加工、工业
自动化仪器仪表装配与维护、电子技术应用、音像电子设备应用与维修、办公设备维
修、计算机应用与维修、环境保护与检测、高分子材料加工、有色金属冶炼、火电厂
热力设备运行与维修、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汽车维修、市场营销等20个专业。

十四、山东省轻工技工学校
1978年6月建立,原为潍坊市轻工技工学校。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属处级高等
技工院校。
1981年2月,由省一轻厅直接领导,改为山东省潍坊一轻工业技工学校。1997年
9月隶属省第一轻工总会。
2001年5月,划归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管理。6月,改为山东省轻工技工学校。
至2005年底, 设有机电工程系、数控技术系、印刷工程系、轻化工程系、信息
工程系、基础教学部6个教学系(部) 。设机电一体化、电气自动化、数控加工技术、
汽车检测与维修、模具设计与制造、印刷技术、造纸技术等25个专业(工种),在校生
9700余人。 教职工323人,其中专任教师260人。一体化教师180人,硕士及本科学历
人员占90%以上,副高以上职称人员67人。

十五、山东省中医药高级技工学校
1977年建立, 原名山东泰安药材技工学校。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所属处级高
等技工院校。
1994年,加挂“山东医药职工中等专业学校”牌子。
2002年7月,划归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管理。
2004年,改为山东省中医药高级技工学校。
至2005年底,有副教授以上教师60余人。开设药品营销、制药工程、食品科学、
化妆品等四大类20余个专业。 建有符合国家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GMP实训车间、
标本室、药用植物野外实习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