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离退休干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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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干部按有关政策规定,分为部队管理和地方政府管理两种类型。驻鲁部队
认真做好由部队管理的离退休干部的组织生活、思想政治教育、生活和医疗保障,以
及日常管理,保证离退休干部的生活、学习和安度晚年。同时,注重做好待移交地方
政府管理的离退休干部的工作,使他们服从组织安排,顺利到地方安置。

一、管理机构
1980年,根据济南军区要求,驻鲁部队军以上单位政治部增设离职休养干部工作
处。同年,成立离退休干部办公室。1988年,将离退休干部工作办公室改为老干部处。
1993年,撤销老干部处,在干部处编配干部,负责老干部工作。1997年,根据总参谋
部《关于机关老干部工作人员编制单列问题的通知》和济南军区党委《关于贯彻中央
军委[1999] 9号文件精神加强离退休干部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各大单位编制老
干部管理人员4名,成立老干部工作办公室,同时编制老干部住房建设工作人员1名,
编配在营房处。各师级单位按规定要求,编配专(兼)职老干部管理人员。至2005年,
各级基本建立健全老干部工作机构,成立专管、兼管、自管相结合的组织,配强配齐
工作人员。各干休所按编制和济南军区的有关政策落实管理人员,健全规章制度,较
好履行了教育管理和服务保障的职能。

二、管理服务
1986年后,各大单位每年召开老干部座谈会,通报主要工作情况和年度工作安排,
征求老同志对部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1987年,济南军区党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
老干部工作的决定》,提出做好老干部工作的具体措施。各大单位研究了具体意见,
加大了老干部工作力度。 1988年5月,省军区在济南召开争创文明干休所座谈会,集
中研究如何深入持久地开展争创文明干休所活动、 加强干休所精神文明建设问题。
1990年10月, 省军区在泰安召开老干部管理工作现场会,有8个单位介绍经验。与会
人员参观了泰安军分区机关和干休二、四所现场,会议制定《关于党委机关进一步做
好老干部工作的措施》。1993年全军老干部工作“三先” (先进老干部、先进老干部
工作者、先进干休所) 表彰会和济南军区老干部工作会议召开后,驻鲁部队各单位相
继召开老干部工作会议,认真贯彻会议精神,对本单位“三先”进行表彰。1994年,
各大单位建立离退休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各师级单位均成立老干部工作协调小组,加
强对老干部工作的领导。1995年11月初,济南军区召开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座谈会,
交流经验, 提出加强老干部工作的要求。 各单位组织力量对老干部进行调查,制定
《老干部工作三年规划》,明确老干部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抓好落实的具体
措施。驻鲁部队各级重视老干部实际问题的解决,不断加强各干休所的营房设施建设,
改善老干部服务条件。 自1994年开始,省军区和各师级单位每年从生产效益中拿出1
0%-15%为老干部办实事。至1998年,省军区系统划拨2000多万元为老干部解决实际问
题。各单位制定《为老干部办实事三年规划》,加大投资,对部分干休所休干住房进
行整修、改造,为所有干休所安装军用电话,改善医疗保健条件,基本保障了老干部
用车。1998年,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三总部和济南军区关于1953年底以前入伍的师职
退休干部安置工作会议精神。各单位逐步建立和完善一系列工作制度,规范工作人员
对老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提高了服务质量。
驻鲁部队各级党委和政治部门重视老干部的政治思想建设。引导广大离退休老干
部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
观等创新理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政治上的坚定和思想道德上的
纯洁。2005年,各单位老干部系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在工作人员中开展
“以人为本、竭诚奉献”教育,取得明显成效。广大老干部思想觉悟进一步提高,精
神面貌发生深刻变化。同时,各大单位党委重视干休所党委领导班子建设,定期对所
属干休所领导班子进行考核和具体帮抓,在干休所和老干部中开展争优创先活动。广
大离退休干部积极参加建所管所和军民共建活动,在教育、医疗、治安、咨询、老年
活动等岗位上贡献余热。2005年,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战胜利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
60周年,各单位党委和老干部文体委积极组织老干部参加有意义的纪念活动,举办各
种文体比赛、老干部书画展,摄影、根雕展,出版反映老干部生活书画作品,抒发对
党和国家、军队的深情,展现晚年生活风采,受到老干部和广大官兵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