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干部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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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鲁部队各级注意解决干部的实际困难,解除干部的后顾之忧。注意抓好干部休
假、疗养、查体等福利工作,较好解决了干部的一些实际问题,稳定了干部思想,促
进了干部队伍的全面建设。
20世纪9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干部队伍在现实生活中出现新情况、
新问题,各级党委在抓好思想教育、引导干部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关系的同
时,在干部队伍中开展“暖心工程”活动,主要解决干部子女入托、入学、随军家属
就业安置、干部住房、干部家庭困难、干部探亲休假、干部医疗保健、大龄干部婚姻、
干部两地分居、干部转业安置和法律服务11个方面的问题。省军区成立“暖心工程”
领导小组,建立“暖心工程”福利基金,坚持每半年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定期分析形势,明确工作方向和具体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2001年5月15日,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军区政治部印
发《随军家属基本生活补助金发放实施办法》等文件,驻鲁部队会同地方政府安排一
批随军家属就业, 为驻鲁部队县城以外随军家属从省政府申领生活补助金124万元。
省军区各级年内新增“暖心工程”福利和基金300余万元,共补助干部子女入托入学、
为无工作随军家属增发生活补助费、 实施救济154万元,帮助1007名干部解决住房问
题,为238名干部解决两地分居问题,帮助190名大龄干部解决婚姻问题,调解干部家
庭纠纷684人次,解决干部家庭涉法案件337件次。
2002年12月20日,省军区协调省政府职能部门和有关地市,在烟台市召开海防部
队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座谈会。会议研究了具体措施,加大了落实力度。全区就业
安置率由58%提高到84%。 省军区有关部门对45名在职伤病残干部作医学鉴定,对287
名伤病残干部情况进行审核上报; 安排9名优秀基层干部参加济南军区组织的疗养。
2004年,各部队认真贯彻落实新颁发的《现役军官休假探视条例》,加大对师级单位
干部休假探视、查体等制度的落实,年内干部休假探视率达到90%以上。2002-2004年,
为6463人次审批无工作、无固定收入随军家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为驻鲁部队5567人次
申报发放随军家属基本生活补助金600余万元; 为242名特困干部和283名海岛无固定
收入的干部家属发放“暖心工程” 基金;为261名生活困难干部发放救济金。2005年
上半年,组织办理1530名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的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