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鲁部队各级党委重视干部管理教育和培训工作,并把团以上干部作为工作重点,
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一、管理教育
(一)团以上干部管理教育
1985年,驻鲁部队进行精简整编。结合精简整编,各部队分别于1985年、1986年
进行两次领导班子调整。各大单位党委按照“调整、充实、稳定”的方针和干部队伍
“四化”的要求,经过反复考核,充分酝酿,对师、团领导班子进行调整。至1986年
12月,师团领导班子调整完毕,领导班子成员“四化”水平明显提高,年龄搭配比较
合理。整编过程,各部队接收、移交、转业一大批干部,均经过党委集体研究,做到
公平、合理,有效调动了积极因素,促进了干部队伍建设。同时,驻鲁部队各级党委
注重在干部队伍中认真进行思想教育,做好思想工作,促进干部队伍革命化建设。
1990年9月,省军区师、团领导班子进行部分调整。省军区领导深入各师级单位,
同112名领导班子成员谈心, 对师职领导干部进行讲评;认真总结推广了淄博军分区
党委建设的经验,树立为师级领导班子的典型。12月30日,济南军区政治部转发省军
区党委的经验和做法。
1993年,各单位在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的调整配备中,认真贯彻军委确定的“理
顺关系,优化结构,精干队伍,提高素质”的指导思想,着眼于部队长远建设,按照
干部“四化”方针,在全面考核了解的基础上,对各级干部进行统一衡量,通盘考虑,
择优使用,合理确定干部的进退去留。在整个干部调配过程中,各单位深入进行“重
事业、淡名利”教育,使干部正确对待领导班子调整和个人进退去留。同时,认真做
好调整的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思想稳定工作。各级领导班子广泛开展谈心、交
心活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进领导班子内部团结,充分调动各级干部积极性,
为保持部队稳定、加强部队建设打下良好基础。
1995年后,通过领导班子调整、干部合理进出、加强干部队伍的培训等措施,驻
鲁部队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四化”建设有了新的进步和提高。
(二)基层干部队伍管理教育
驻鲁部队各级党委始终坚持抓好基层干部队伍,在选拔、培养、使用、管理方面,
加大工作力度,认真抓好落实。各单位注重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基层干部队
伍“四化”建设。组织力量对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状况进行专题调查,制定基层干部队
伍建设有关制度和措施,对基层干部选拔、管理、培养、教育等作出规定,按“四化”
要求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1988年《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服役条例》颁布实施
后,各单位把《条例》作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稳定基层干部的根本性法规。在认真
贯彻执行的同时,以《条例》为依据,大力进行基层干部教育。1991年,中央军委批
转总政治部《关于加强师以下部队基层干部计划管理的意见》,济南军区党委转发军
区政治部《关于加强基层干部队伍组织建设的意见》。驻鲁部队组织干部进行认真学
习,并对干部进行一系列教育。各级强化组织措施,清理机关占用的基层干部,使基
层干部基本满编。 1990-2005年,驻鲁部队接收院校毕业学员,首先满足基层需要,
使排长在编率、营连主官在位率符合上级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
1998年全军和济南军区干部计划管理工作会议召开后,各部队着力进行部队基层
干部的调整配备和教育管理,努力控制基层干部缺编,进一步保证了基层干部的在编
率和在位率。各级重视干部家属教育,在家属中开展争当“好军嫂”活动,表彰宣扬
先进典型,使干部家属成为部队建设的“贤内助”,有效调动了干部和家属的积极性,
推动了干部队伍建设。
二、培训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央军委提出,要把教育训练提高到战略地位,通过教
育训练,提高干部和全军人员的素质,提高军队的战斗力。干部培训的内容主要有军
事训练、政治教育、文化教育、业务训练。培训的基本形式主要是院校培训、教导队
培训和短期轮训班学习等。 1987年1月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下发的《关于做好保送优
秀干部、战士入院校学习工作的通知》规定:实行推荐的办法,对优秀的干部战士实
行免试保送入学。1987年颁发的《军队院校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初、中级指挥院校
和专业技术院校招收培训班学员,一律通过国家统考或全军统考,院校择优遴选。军
队院校招生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正规化轨道。驻鲁部队各级党委重视选送干部、战
士参加统考进入军队院校学习深造,各级政治机关和干部部门每年认真组织做好招生
工作,保证了入学干部、战士的质量。1990年后,每年除选送部分干部到各类院校学
习外,各军、师级单位利用教导队和各类培训班,对连长、指导员、参谋等各类干部
进行轮训,在学习内容、时间、方法等方面相应作了改革和调整,使之更加适应部队
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和干部自身素质提高的需要。
1999年7月19日, 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和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
勤部、总装备部联合下发《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开展选拔培养军队干部试点工作的通
知》,确定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和西北大学开展为军队培养干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
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 2000年5月30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印发《关于建立依托普通
高等教育培养军队干部工作制度的决定》。对此,济南军区、山东省政府印发有关文
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要求。省军区下发《关于成立依托普通高等教育培训军队干
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02年9月1日,成立后备军官选拔工作办公室。2003年4
月8日, 总政治部干部部批复同意省军区与中国石油大学、中国海洋大学、聊城大学
签订培养军队干部工作协议,开始依托普通高等教育培养军队干部。至2005年,省军
区从上述3所大学选拔651名在校大学生作为军队后备干部。
第三节 干部队伍管理教育与培训
视图
驻鲁部队各级党委重视干部管理教育和培训工作,并把团以上干部作为工作重点,
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一、管理教育
(一)团以上干部管理教育
1985年,驻鲁部队进行精简整编。结合精简整编,各部队分别于1985年、1986年
进行两次领导班子调整。各大单位党委按照“调整、充实、稳定”的方针和干部队伍
“四化”的要求,经过反复考核,充分酝酿,对师、团领导班子进行调整。至1986年
12月,师团领导班子调整完毕,领导班子成员“四化”水平明显提高,年龄搭配比较
合理。整编过程,各部队接收、移交、转业一大批干部,均经过党委集体研究,做到
公平、合理,有效调动了积极因素,促进了干部队伍建设。同时,驻鲁部队各级党委
注重在干部队伍中认真进行思想教育,做好思想工作,促进干部队伍革命化建设。
1990年9月,省军区师、团领导班子进行部分调整。省军区领导深入各师级单位,
同112名领导班子成员谈心, 对师职领导干部进行讲评;认真总结推广了淄博军分区
党委建设的经验,树立为师级领导班子的典型。12月30日,济南军区政治部转发省军
区党委的经验和做法。
1993年,各单位在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的调整配备中,认真贯彻军委确定的“理
顺关系,优化结构,精干队伍,提高素质”的指导思想,着眼于部队长远建设,按照
干部“四化”方针,在全面考核了解的基础上,对各级干部进行统一衡量,通盘考虑,
择优使用,合理确定干部的进退去留。在整个干部调配过程中,各单位深入进行“重
事业、淡名利”教育,使干部正确对待领导班子调整和个人进退去留。同时,认真做
好调整的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思想稳定工作。各级领导班子广泛开展谈心、交
心活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进领导班子内部团结,充分调动各级干部积极性,
为保持部队稳定、加强部队建设打下良好基础。
1995年后,通过领导班子调整、干部合理进出、加强干部队伍的培训等措施,驻
鲁部队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四化”建设有了新的进步和提高。
(二)基层干部队伍管理教育
驻鲁部队各级党委始终坚持抓好基层干部队伍,在选拔、培养、使用、管理方面,
加大工作力度,认真抓好落实。各单位注重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基层干部队
伍“四化”建设。组织力量对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状况进行专题调查,制定基层干部队
伍建设有关制度和措施,对基层干部选拔、管理、培养、教育等作出规定,按“四化”
要求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1988年《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服役条例》颁布实施
后,各单位把《条例》作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稳定基层干部的根本性法规。在认真
贯彻执行的同时,以《条例》为依据,大力进行基层干部教育。1991年,中央军委批
转总政治部《关于加强师以下部队基层干部计划管理的意见》,济南军区党委转发军
区政治部《关于加强基层干部队伍组织建设的意见》。驻鲁部队组织干部进行认真学
习,并对干部进行一系列教育。各级强化组织措施,清理机关占用的基层干部,使基
层干部基本满编。 1990-2005年,驻鲁部队接收院校毕业学员,首先满足基层需要,
使排长在编率、营连主官在位率符合上级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
1998年全军和济南军区干部计划管理工作会议召开后,各部队着力进行部队基层
干部的调整配备和教育管理,努力控制基层干部缺编,进一步保证了基层干部的在编
率和在位率。各级重视干部家属教育,在家属中开展争当“好军嫂”活动,表彰宣扬
先进典型,使干部家属成为部队建设的“贤内助”,有效调动了干部和家属的积极性,
推动了干部队伍建设。
二、培训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央军委提出,要把教育训练提高到战略地位,通过教
育训练,提高干部和全军人员的素质,提高军队的战斗力。干部培训的内容主要有军
事训练、政治教育、文化教育、业务训练。培训的基本形式主要是院校培训、教导队
培训和短期轮训班学习等。 1987年1月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下发的《关于做好保送优
秀干部、战士入院校学习工作的通知》规定:实行推荐的办法,对优秀的干部战士实
行免试保送入学。1987年颁发的《军队院校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初、中级指挥院校
和专业技术院校招收培训班学员,一律通过国家统考或全军统考,院校择优遴选。军
队院校招生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正规化轨道。驻鲁部队各级党委重视选送干部、战
士参加统考进入军队院校学习深造,各级政治机关和干部部门每年认真组织做好招生
工作,保证了入学干部、战士的质量。1990年后,每年除选送部分干部到各类院校学
习外,各军、师级单位利用教导队和各类培训班,对连长、指导员、参谋等各类干部
进行轮训,在学习内容、时间、方法等方面相应作了改革和调整,使之更加适应部队
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和干部自身素质提高的需要。
1999年7月19日, 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和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
勤部、总装备部联合下发《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开展选拔培养军队干部试点工作的通
知》,确定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和西北大学开展为军队培养干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
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 2000年5月30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印发《关于建立依托普通
高等教育培养军队干部工作制度的决定》。对此,济南军区、山东省政府印发有关文
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要求。省军区下发《关于成立依托普通高等教育培训军队干
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02年9月1日,成立后备军官选拔工作办公室。2003年4
月8日, 总政治部干部部批复同意省军区与中国石油大学、中国海洋大学、聊城大学
签订培养军队干部工作协议,开始依托普通高等教育培养军队干部。至2005年,省军
区从上述3所大学选拔651名在校大学生作为军队后备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