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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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10月,中共十三大提出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集中力量管好党纪,协助党
委管好党风”的总要求。驻鲁部队各级纪委在本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纪律检
查工作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邓小平新时期军队建设思想,紧紧围绕中心任务,认
真履行纪委工作职能,积极协助党委维护党的纪律,惩治腐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命令的贯彻执行,保证部队高度稳定和集中统一,
促进了部队、民兵预备役的全面建设。

一、政治纪律检查监督
20世纪80年代初,在贯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中共十二大精神过程中,驻鲁部
队各级纪委协助党委和政治机关,深入进行思想教育,引导党员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强化政治纪律。
1989年,各级纪委坚决贯彻中共中央、中央军委重大决策,严格按照总政治部和
上级党委提出的要求规范广大党员干部的言行,使驻鲁部队和院校保持稳定和统一,
经受住了严峻考验。
1991年,驻鲁部队各级纪委协助政治机关认真抓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定社会
主义信念教育,增强广大党员政治上的坚定性。
1997年,驻鲁部队、院校广泛进行遵守和维护政治纪律的教育,预防政治性问题
的发生。
2003-2005年, 驻鲁部队各级纪委始终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作为首要任务来抓,
确保部队的高度稳定和集中统一。各单位深入进行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教育,不
断强化官兵政治纪律观念。部队实行精简整编时,各单位党委专门下发有关规定,教
育广大官兵增强大局观念和服从意识,确保部队体制编制调整等重大工作任务的顺利
完成。认真检查监督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情况,查处纠正个别单位在领导工作中的违
纪违规问题,进一步增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政策纪律观念,保证党委决策的正
确性和执行的有效性。

二、党风党纪教育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下发后,各大单位和院
校党委集中师以上党委和领导干部,举办《准则》学习班,主要解决贯彻执行党的路
线、民主集中制、组织纪律和生活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各师级单位采取同样办法,集
中所属团以上干部进行学习整顿。各级纪委紧密配合政治机关,对全体党员普遍进行
轮训,使广大党员党性观念明显增强。
1987年后,驻鲁部队广泛开展普及党的纪律知识活动,系统进行党纪党法教育和
反腐倡廉、优良传统等教育,使党风党纪教育扎实有效开展。
1992年后,驻鲁部队以《党风党纪教育十二讲》为教材,分层次系统进行了党纪
教育。
1997年,驻鲁部队各级纪委坚持“教育为主、预防为主”的方针,组织党员干部
学习江泽民在中纪委八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共中央、中央军委
的要求上来。
1998年,驻鲁部队各级纪委在加强经常性党风党纪教育的同时,围绕树立“四种
风气”,进行团以上党委党风党纪系列教育,促进领导班子建设。6月上旬至9月上旬,
根据海军政治部、海军纪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纪政纪条规学习教育的意见的通知》,
北海舰队所属部队组织开展党纪政纪条规学习教育活动, 对学习活动中涌现出的1 0
个先进单位和50名先进个人给予通报表彰,促进了舰队上下党风建设。同年,济南军
区空军政治部印发《贯彻〈空军军人共同职业道德规范〉的意见》,并以此对部队进
行学习教育,促进了党风建设。
1999年,驻鲁部队深入开展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
风教育,坚定了广大党员的理想信念,提高了思想政治觉悟。
2001年,驻鲁部队结合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党员先进
性教育,编写教育提纲,在党员队伍中深入进行“强党性、树形象”教育,引导广大
党员树立开拓进取、廉洁自律的良好形象。
2002年、2003年,驻鲁部队围绕军队全面建设、编制体制调整等重大任务,普遍
进行“讲党性、讲大局、讲奉献”专题教育,保证了各项重大任务的完成。
2004年、2005年,济南军区在团以上干部和机关开展“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
观、利益观、政绩观”等专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实践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
质要求。各部队、院校纪委针对基层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部队风气建设,促进了党
风的好转。
1983-2005年, 省军区纪委通报11个党员违纪案件,表彰宣传101个单位、179人
次的先进事迹和经验。淄博军分区、71281部队、71670部队和昌阳农场党委抓党风廉
政建设的经验和枣庄军分区原政委黄显万廉洁自律的先进事迹,被中央军委纪委和济
南军区纪委宣传,产生良好影响。

三、领导干部廉政教育管理
各级纪委认真学习贯彻197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高级干部生活待遇的若干
规定》 和中央军委《关于军队高级干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 ,以及1983年中纪委
《公开信》等一系列文件精神,普遍研究制定、补充完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
措施和规定。
1993年初,中央军委《关于发扬优良传统加强廉政建设的决定》下发后,驻鲁部
队、院校各级党委、纪委、政治机关立即组织对照检查,认真研究制定落实措施和贯
彻意见,并下发部队,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11月,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
务院《关于反腐斗争近期抓好的几项工作的决定》和中央军委《关于发扬优良传统加
强廉政建设的决定》,各单位党委集中时间进行学习,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普遍制
定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措施。在党委的领导下,各级纪委针对领导干部中存在的
个人主义、官僚主义、自由主义和弄虚作假的问题,坚持学习、引导、批评、教育,
常抓不懈,对不同时期发生的重点问题逐个清理纠正,先后整改了超标准建房分房、
用公款请客送礼、为亲属谋求特殊照顾、趁整编之机乱分钱物、乘坐超标准车辆、插
手基层问题等机关行业不正之风, 以及生产经营中违反政策规定等方面的问题。199
3年, 驻鲁部队各级党委认真贯彻总部和济南军区指示精神,严厉查处部队走私贩私
问题。
1994年,在济南军区党委和各军级单位党委的统一部署下,团以上党委普遍召开
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进行自查自纠。
1995年,驻鲁部队团以上单位党委、纪委和机关传达学习济南军区党委《关于坚
决制止违反超标准建房问题的通知》,认真进行对照检查,统一思想,完善措施和规
定,纠正问题的力度较大。各级纪委还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清理清查房地产、经费收支
决算审计、财务验收大检查、车辆清理整顿等专项治理。
1998年,驻鲁部队、院校党委、纪委对治理奢侈浪费问题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
完善制度措施,加大查纠力度。同时,各级纪委认真落实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和收入申报、礼品登记和报告个人重要事项等制度规定。各部队党委坚持对照廉政制
度规定,做好自查自纠。军职领导干部召开家庭会,进行“正家风、树形象”教育,
严格管好配偶子女。自1999年开始,各级党委、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
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中央军委批准总政治部关于加强军队高中级干
部教育管理的意见》 等文件精神,坚持从严格制度规定入手,抓好干部廉洁自律。2
001年, 各级纪委重点抓好禁止领导干部收受礼金和有价证券、防止利用职权为配偶
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严格规范离退休领导干部从业行为制度规定的
落实。团以上党委普遍对照中共十五届六中全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党风建设的决定》
提出的“八个坚持、八个反对”,认真查找思想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以及廉
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并加以解决。2003-2005年,各单位党委、纪委注重加
强和改进选拔任用干部工作,认真坚持选拔任用干部的制度,确保新提升干部的质量。

四、党内违法违纪案件查处
1986-2005年, 驻鲁部队、院校各级党委、纪委始终把严肃查处党内违纪案件和
问题作为加强军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不断加强对执法办案工作的组织领
导,普遍实行办案责任制,对重要案件和线索,主要领导亲自督查、督办,定人员、
定责任、定查结时限,并在人力物力上给予大力支持,保证办案工作的顺利进行。各
级纪检部门和广大纪检干部自觉遵守中共中央、中央军委的有关文件精神和济南军区
政治部、纪委《关于实行查办案件责任制的意见》,不断提高执法办案工作的质量和
效率。
各级纪委积极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和申诉,认真落实案件检查和审理工作条例,实
事求是调查处理每个案件和问题,重点查处以权谋私、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腐化堕
落、失职渎职等案件。通过受理来信来访,处理一批犯错误的党员干部,澄清一些反
映的问题,维护了党的纪律,保护和教育了党员干部,纯洁了党的组织。
各单位重视落实党的政策,认真妥善处理错案和历史遗留问题。各级纪委本着对
历史负责的精神,抽调人员,组成专门班子,抓紧进行落实工作。通过复议复查历史
遗留党纪案件,认真落实党的有关政策,澄清和解决一批人员的问题,充分调动了党
内外的积极因素,进一步提高了党组织的威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