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组织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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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后,全省人防组织指挥建设贯彻集中统一、军政结合、系统配套、平战兼
容的原则,逐步建立起反应灵敏、决策科学、指挥高效、稳定可靠的组织指挥体系。

一、组织指挥体系
1986-2003年,全省人民防空领导体制和指挥关系按照《人民防空条例》《人民
防空法》和国家人防委有关规定执行。2003年11月,济南军区、山东省政府、河南省
政府印发《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建设若干规定》。《规定》明确,平时城市人防组织指
挥工作实行政府和同级军事机关双重领导体制,并接受上级人防主管部门的领导。省、
市、县(市、区)政府人防主管部门负责全面筹划和领导本行政区域的人防组织指挥工
作。省防空重点城市人防主管部门设立指挥通信处(科),县(市、区)人防主管部门设
立相应的指挥机构或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组织辖区内的人防组织指挥工作。战时城
市防空袭指挥体制贯彻“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以市级为重点”的原则,实行省、市、
县、街道四级指挥体制。当国家发布战争动员令或敌人突然空袭时,人民防空转入战
时指挥体制,立即成立各级人民防空指挥部,履行战时人民防空组织指挥职能。《规
定》明确,凡有要地防空、人民防空任务的城市,应搞好协同关系,建立情报通报制
度。要地防空指挥部应及时向人民防空指挥部通报敌空袭情报和对空作战情况,人民
防空指挥部应在组织城市防空袭斗争的同时,在人力、物力等方面支援要地防空作战。
只有人民防空任务的城市,人民防空指挥部统一指挥城市防空袭斗争。

二、指挥工程与指挥自动化建设
(一)指挥工程建设
1990年前,全省人防指挥工程只有烟台市建成防护等级为二级的人防地下指挥所。
1992年,国家人防委、济南军区人防委对指挥工程建设的指导思想、建设标准、技术
要求、完成时限和保障设施建设等提出具体要求,要求各省和人防重点城市按规定应
建的人防指挥所力争在2010年前全部建成。自1997年起,省和各市(地)按照“统筹规
划,突出重点,急需先搞,逐步配套”的原则,开始建设人防指挥工程。青岛市于
1999年4月动工修建人防指挥所,2000年2月竣工并投入使用。2002年10月,省委、省
政府、省军区印发《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意见》,对建立统一高效的组织指挥体
系提出新的要求。2003年11月,济南军区、山东省政府、河南省政府颁发《人民防空
组织指挥建设若干规定》,其中对指挥工程建设及经费保障作出明确规定。
(二)指挥自动化建设
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全省人防指挥自动化建设尚处于初级阶段,省和各
人防重点城市的人防指挥所和指挥室的指挥通信系统比较简易,难以适应信息化条件
下高科技战争的指挥需要。自1992年起,省和各人防重点城市加快人防指挥自动化建
设步伐。1998年8月,省人防办决定着手建设省级人防指挥自动化联网平台及机关办
公自动化网络,经过考察、论证、投标,用半年时间建成省级计算机局域网络,各市
级人防办可联入该网,传递部分业务数据和报表,成为全省人防系统计算机联网的雏
形。2000年10月,青岛市人防办建设了全省第一家人防指挥自动化系统,共分计算机
网络、人防数据库管理、图形图像处理、电子观测、防空警报无线遥控5个子系统,
并与卫星连接。2002年11月,省人防办下发《关于全面启动人民防空综合数据库建设
的通知》,明确人防综合数据库建设任务。2003年6月,省人防办下发《关于印发
〈全省人防指挥自动化系统网络建设规范〉的通知》,对人防指挥自动化系统建设的
原则、任务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2004年8月,潍坊市人防办开始建设具有图像采集、
信息传输、数据库处理、视频会议系统、电磁屏蔽、GPS卫星定位导航、指挥调度、
警报发放等17个子系统的移动指挥平台。至2005年年底,济南、淄博、泰安、德州、
东营、枣庄、烟台、威海等市对指挥室的自动化建设进行全面改造升级,制作电子地
图,购置自动化软件,建立指挥通信系统,基本达到省人防办规定的指挥自动化要求。

三、专业队伍组建与训练
1985年前,全省城市人防专业队伍的组建和训练工作已取得较大成绩,并积累了
一些经验,但由于组建面过大、数量过多、编组复杂、任务重叠,防空专业队伍难以
适应形势任务的需要。1986年1月,

图8-8 2005年9月,潍坊市防空专业队伍进行消防训练

国家人防委对人防专业队伍的组建原则、比例、与民兵组织的关系及领导关系作出明
确规定。1988年7月,省政府、省军区印发《关于加强城市人民防空专业队伍建设的
若干规定》,要求各市组建和训练抢险抢修、医疗救护、消防、治安、防化、通信、
运输等7种防空专业队伍。自1988年8月起,全省各人防重点城市按照“平战结合、专
业对口、便于领导、便于指挥”和“保留骨干、长期建设、定期训练、战时扩编”的
原则,抓紧组建7种防空专业队伍。各防空专业队以市为单位,自成建制。经过调整,
全省防空专业队伍数量减少,质量提高,基本实现一兵一职、与民兵编组分开的要求。
专业队伍编成后,每年训练1次,每次训练总人数的20%,时间5-10天,每4-5年进行
一次复训。
1998年10月,《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规定,全省县
级以上人民政府应依法组织有关部门建立群众防空组织。群众防空组织平时按城市人
口的1‰-3‰组建,战时根据需要扩编。据此,全省各人防重点城市加强对群众防空
组织的领导,制订训练计划,建立健全训练制度,搞好各项训练保障,多次组织检查、
评比、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