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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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2005年, 全省各级人武部门根据《民兵工作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始终
把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作为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
设事业顺利进行的一项长期性的重要任务,组织实施护厂、护矿、护店、护村、护收、
护路等活动,维护本单位、本地区正常的生产、工作、生活秩序;根据当地党委、政
府和上级军事机关的统一部署,协助公安部门追捕逃犯,抓获重要犯罪分子,破获重
大案件,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参加军警民联防,保护重要目标,保卫国家和人民
生命财产安全;协助公安、武警处置突发事件,为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平安山东”
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参加“严打”斗争
1986-1988年, 全省连续开展“严打”斗争,各级人武部门积极配合公安部门,
破获各类案件9460起, 查破积案隐案1850起,挖出犯罪团伙480余个,抓获各类犯罪
嫌疑人5340人,打击了犯罪分子,有效改变了某些地区的社会治安状况。
1990年起,青岛市每年组织民兵参加“国际啤酒节”“即墨老酒节”和经贸洽谈
会的治安执勤任务, 保证了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1991-1993年,各级人武部门配合
公安部门,先后组织民兵应急分队、民兵治安执勤队搞好区域自护,积极参与开展专
项斗争,打击犯罪团伙,先后制止和破获各类案件2.2万余起。
1994-1998年, 全省民兵积极协助公安部门破获各类案件8000起左右,为保护国
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出贡献。1996年,组织民兵参加全省开展的收枪治爆统
一行动, 共收缴各类枪支42万余支。1998年6-8月,全省民兵配合公安部门参与严厉
打击刑事犯罪专项行动。 青岛市组织民兵配合公安部门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487人,
缴获赃款赃物51.5万元, 制止流氓滋事、打架斗殴事件16起,查获黄色淫秽物品100
0余件,有力维护了社会秩序。
2001年,在全国统一部署开展的“严打”整治斗争中,省军区专门下发《关于组
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带头维护社会治安的通知》,印发《关于组织民兵参与“严打”整
治斗争的实施意见》,并与省委、省政府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明确了各级
人武部门协助地方政府维护社会治安的任务、责任和要求。各级人武部门在同级地方
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动员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形成以基干民兵为基础、以遍
布城乡的民兵治安分队为重点、以民兵应急分队为骨干的“严打”整治网络,先后配
合公安部门对6.9万余个复杂场所、 集贸市场、宾馆、车站等重点部位进行拉网式清
查,查破各类刑事案件12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20余人,收缴非法枪支430支、炸
药290公斤,缴获赃款137万余元。潍坊市动员组织民兵组成精干的队伍参战,协助公
安部门查破刑事案件128起,其中盗窃、抢劫、杀人放火等重大案件46起,缴获枪支7
支、炸药29公斤,赃物折款60余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157人。

二、参加“维稳治乱”活动
1989年,全省凡有民兵组织的单位,均在基干民兵建制中指定建立民兵维护社会
治安分队,积极配合公安、保卫部门执勤巡逻,护厂、护矿、护店、护村、护渔,维
护正常的工作、生产、学习、生活秩序,保卫重要目标。济南、青岛、烟台等城市分
别组建数量不等的民兵应急队伍,随时执行应急任务,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
用。同年8月17日、9月15日,济南军区和总参谋部先后推广烟台市在维护社会治安中
发挥民兵作用的做法和经验。
1990年, 各级进一步加强民兵应急分队建设。济南市率先建立500人的民兵应急
机动队,并进行重点装备和强化训练。3月15日,省政府、省军区召开有各市(地) 党
政领导、军分区(警备区)司令员和公安局长参加的民兵维护社会治安、应付突发事件
工作会议, 部署组织民兵维护社会治安的任务。5月24日,省政府、省军区印发《山
东省民兵维护社会治安暂行办法》。据此,各地区采取有选择地给基干民兵组织赋予
任务的办法, 在建有基层武装部的单位分别编组民兵应急分队。进入4月后,各大、
中城市,沿海村庄和内陆乡镇驻地建立基干民兵集宿点,组织基干民兵参加护厂、护
矿、护电、护村活动,白天生产,夜间巡逻,维护本地区、本单位正常的生产、生活
秩序。 青岛市民兵应急分队在巡逻执勤中,协助公安部门破获9个犯罪团伙,抓获犯
罪分子91人。

图7-22 2004年9月,青岛市市北区民兵进行治安执勤巡逻

1997-2000年, 在全省开展的依法取缔和打击邪教组织的斗争中,全省先后动员
民兵应急分队35个连、106个排、22164人次,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担负设卡、巡
逻、 堵截、劝阻、看管任务。1999年7-9月,全省民兵配合公安部门开展追逃犯专项
斗争,先后抓获各类在逃人员10345人。2000年1-7月,组织民兵参与打击人贩子、解
救被拐卖妇女儿童专项斗争, 查证、解救被拐卖妇女25000余人、儿童7000余人。同
时,各级人武部门积极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配合参加经常性的“扫黄打非”斗争,整
顿中小学周边治安秩序,开展专项打假活动,有效净化了社会环境。
2002年7月,经省委同意,成立山东省军警团结协作维护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并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省军区和各警备区、军分区、预备役师(旅)结合可能担负的
任务,制定协助地方维护社会稳定方案和有关保障计划,在全省形成协助地方维护社
会稳定的应急机制。

三、参加“平安山东”建设活动
2003年10月, 省委部署自2004年起,利用3年时间在全省开展建设“平安山东”
活动。省军区党委及时研究制定《关于省军区系统积极参与“平安山东”建设的意见》,
要求人武系统各级党委和机关紧密结合实际,组织发动广大官兵和民兵预备役人员积
极为维护社会稳定贡献力量。全省各级人武部门在抓好民兵应急分队编制落实、装备
配备和针对性训练的基础上, 积极主动地开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活动。2004年4-5
月,济宁、临沂军分区组织民兵应急分队进行维护社会稳定演练。各军分区(警备区)、
预备役师(旅)普遍组织反恐维稳、抢险救灾等科目的针对性训练。

图7-23 2005年4月,济南市民兵在“军地共建平安山东,构建和谐社会”活动中进行课目演练

2004-2005年, 各级人武部门和预备役部队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组织民兵预备
役人员在搞好自护的同时,积极参加各地组织的打击抢劫、抢夺、盗窃 (包括入室盗
窃和盗窃机动车) 侵财犯罪,各类流窜犯罪,霸痞和恶势力等严重暴力犯罪活动以及
重点部门、混乱地区、娱乐场所和油区、学校、医院、厂企周边环境的治安整治活动。
垦利县人民武装部针对地处胜利油田腹地的实际,组织民兵积极参与“平安油区”建
设,建立起工作联议、治安联防、罪犯联打、乱点联治、纠纷联调、安全联保等军、
地、油田“六联”工作机制,2005年,民兵参与破获涉油案件21起,抓获盗窃分子28
人, 缴获各类物资折款500余万元,为油区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单县地处苏、
鲁、豫、皖4省8县结合部,社会治安防范难度较大。该县人民武装部在县委、县政府
的统一领导下,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建立联防机动队、协警队、治安联防队、治安巡
逻队, 构建城乡巡控、治安卡点、县乡村治安纵向服务、周边省市县横向联系的4个
网络,组建27个以基干民兵为主体的联防工作站,构成城区、郊区、边界三道防线,
形成严密的社会治安联防体系,使该地区社会治安状况得到根本好转,社会环境得到
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