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执行急难险重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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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2005年, 全省广大民兵预备役人员充分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
别能奉献的精神,在执行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始终冲锋在前,勇挑重担,为
地方经济发展、减轻国家和人民群众的财产损失作出突出贡献。

一、抗洪(旱、风雪)抢险
1987年8月26日, 济南市及其周围地区遭遇特大暴风雨袭击。济南军分区和各级
人武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指挥下,迅速组织人武、专武干部和民兵投入抗洪
抢险斗争, 先后动用车辆300余台,抢救转移群众9400余人,抢修房屋4400余间,搬
运各种物资2.6万余吨,清淤疏通道路7000余条。1986-1988年,全省参加抢险救灾的
民兵预备役人员达数十万人,成立抢险突击队4000余支,抢救群众18万余人,抢救各
种物资7.6万余吨。
1990年,省内109个县(市、区)、941个乡(镇)遭受台风、暴雨、冰雹灾害。全省
先后有800余名人武干部、 2100余名专武干部上阵,组织带领数十万名民兵预备役人
员参加抢险救灾战斗,共抢救遇险群众7200余人,运送救灾物资7720吨,抢救各类物
资93000吨。
1991年,济南、临沂、济宁、泰安、枣庄等地区遭受特大暴雨、冰雹、龙卷风袭
击,受灾面积达2300余万亩,倒塌房屋2万余间,经济损失达30余亿元。全省有600余
名人武干部、1700余名专武干部,数十万名民兵预备役人员战斗在救灾第一线,救出
群众31000余人,抢救物资180余万吨。

图7-18 1992年8月,胜利油田民兵抢险突击队参加抗洪抢险

1992年夏,山东遭遇罕见的旱灾。省军区及时作出部署,要求各级人武部门把抗
旱救灾作为当前的中心任务来抓,司令员易元秋、政治委员刘国福和各军分区 (警备
区) 、县(市、区)人民武装部领导赴抗旱第一线,组织带领人武、专武干部和民兵预
备役人员投入抗旱抢种保苗斗争。 全省民兵组成抗旱突击队,清淤挖渠2万余条,打
机井1万余眼,抢种保苗1000余万亩,为全省抗旱救灾作出突出贡献。8月,16号强热
带风暴袭击山东沿海地区,烟台、青岛、威海、潍坊、东营、滨州、日照等地的军分
区(警备区)和人武部门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迅速投入抢险斗争,出动各种车辆215台,
船只30余艘, 抢救遇险群众2200人,抢运各类物资67吨,抢救船只145艘,虾池、盐
场和养殖区2万余亩。 在灾情较重的胜利油田,1600名油田职工被海水围困,情况十
分紧急,东营军分区和有关县人民武装部立即组织民兵赶赴现场,调动一切水路运输
工具,全力以赴投入抢险,经过两昼夜的奋斗,安全救出全部遇险人员,东营军分区
被国务院防汛总指挥部授予“抢险救灾先进单位”。
1993年7-8月间,鲁南和鲁西南地区发生洪涝灾害,菏泽、临沂、济宁等市 (地)
连续3次受到特大暴雨、 龙卷风和冰雹袭击。有关军分区和人武部门共出动人武、专
武干部2200人次,民兵预备役人员数十万人次,车辆79台次,先后抢救转移群众15万
人、 大牲畜16.3万头,疏通沟渠420公里,修复加固堤坝358公里,抢救物资价值达1
8.5亿元。在全省抗洪救灾总结表彰大会上,4个军分区(人民武装部)和12名个人受到
省委、省政府表彰。
1996年汛期,菏泽、德州、济南、淄博、滨州、枣庄等地遭受特大洪涝灾害,当
地军分区、人民武装部积极带领民兵成建制上阵,抢救运送受灾群众14万人,抢救各
类物资10余万吨。
1998年,国内大部分地区连降大雨暴雨,部分江河特别是长江、松花江、嫩江流
域发生特大洪涝灾害,全省各级人武部门组织带领广大民兵预备役人员,采取多种形
式,支援灾区人民的抗洪救灾斗争。除积极踊跃捐款捐物外,先后出动民兵预备役人
员18000余人次, 为灾区调运抗洪抢险物资14批。临沂市罗庄区沈泉庄民兵连选调33
名民兵骨干, 自带干粮、帐篷、救生衣及药品,于8月24日赶赴湖北灾区,与当地军
民并肩战斗在抗洪第一线。为支持战斗在抗洪抢险第一线的山东籍官兵全身心投入抗
洪斗争,全省各地广泛开展“为英雄家庭解难、让抗洪官兵放心”活动,组织民兵志
愿者服务队4500余个,走访慰问4100余次,向抗洪官兵发慰问信3000余封,为抗洪官
兵家庭做好事7200余件。 同年7月24日,日照市东港区竖旗山乡遭受百年不遇的特大
暴风雨袭击, 降雨量达400毫米,多处塘坝出现塌方、滑坡、溢水等险情。东港区人
民武装部组织带领民兵应急分队队员及时赶赴灾区,与当地群众并肩战斗17个小时,
保住了8座水库塘坝,抢救遇险群众30余人,转移群众500余人。进入汛期后,全省民
兵应急分队日夜坚守在防汛第一线, 先后参加抢险救灾1430起,挽回经济损失达600
0余万元。
2001年8月, 泰安地区突降特大暴雨,大汶河水位急剧上涨,使位于下游的东平
湖区出现险情,泰安军分区组织动员民兵投入抢险斗争,动用汽车、三轮车3600辆,
运送土石5.8万余立方米,安全转移灾民3万余人。省军区对在抗洪抢险中表现突出的
沂源县人民武装部政治委员王克明等6人记三等功,淄博陆军预备役工兵团等2个单位
和泰安军分区司令员成秉文等4人受嘉奖, 并报请济南军区给东平县人民武装部记集
体三等功。
2003年9月6日,大汶河肥城段琵琶山拦水坝出现险情,预备役工兵某团接省军区
指示,立即出动50名官兵,经过3个多小时的爆破泄洪,及时缓解了险情。9月后,受
小浪底泄洪和黄河中游降雨影响,黄河山东段及部分内河、湖区多次发生险情,菏泽、
济宁、泰安、潍坊、淄博等军分区及所属人民武装部迅速组织民兵应急分队投入抢险
救灾,发挥了突击队作用。

图7-19 2003年9月6日, 预备役工兵某部官兵准备实施大汶河琵琶山拦水坝爆破

2005年12月, 烟台、威海地区遭遇特大暴风雪袭击,最大雪深达2米,交通严重
受阻,部分房屋被压塌,人民群众的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烟台、威海两地出动部队和
民兵预备役人员,赶赴港口、码头、车站、国道等主要交通干道扫雪清障,为被困人
员发放食品、 棉被等物资,抢修毁坏的房屋设施,先后走访受灾群众570余户,帮助
群众修缮旧房、危房220间,清理积雪大棚500余个,捐赠棉衣物1100件,价值4.39万
元。

二、灭火救灾
1989年8月12日, 黄岛油库油罐因雷击爆炸引发大火,库区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黄岛区人民武装部立即调动3个乡镇武装部的民兵投入灭火战斗, 安全转移了距离火
场中心300米的危险品库内存放的1.88万余支雷管和5吨余炸药;抢运沙袋在油库门口
筑起一道两米高的隔墙,把顺坡流下的燃油堵住,避免了火势的蔓延;快速将灭火急
需的20吨干粉全部运到火场,为扑灭大火争取了时间。大火扑灭后,全部投入清除残
油的战斗,与武警、消防干警一起连续奋战104个小时,保住了价值3亿余元的输油管
线。参战的人武干部和民兵受到青岛市委、市政府、青岛警备区的表彰,黄岛区人民
武装部立集体三等功。
1993年3月, 省护林防火指挥部、省军区司令部、省林业厅下发通知,确定建立
民兵义务森林消防队,发挥民兵在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中的作用。全省十大林区、负
有森林防火任务的乡镇,均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组建了民兵义务森林消防队,国营
林场苗圃建立了专业或半专业的森林消防队伍。
1996年9月,山东预备役某团驻地林场发生山林大火,着火面积500余亩,该团接
到命令后迅速赶赴火灾现场扑救, 开辟“隔离带”1000余米,消除余烬200余处,有
效控制了火势蔓延。
1999年2月9日,新泰市与平邑县交界的太平山林场发生山林火灾。泰安军分区和
当地人武部门组织民兵奋战3天,扑灭了山火。
2000年2-4月, 全省民兵应急分队共参与地方扑灭森林火灾47起,出动兵力1200
余人次,动用车辆300余台次,扑火面积3950余亩,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90万余元。
2001年, 曲阜市山门寺、新泰市太平山、烟台市芝罘区、沂源县鲁山等8处林场
先后发生火灾,当地人武部门及时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5000余人次奋力扑救,为保护
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出了贡献。
2002年2月9日,济南市南部山区发生火灾,省军区组织济南市部分民兵预备役人
员参加灭火行动,发挥了重要作用。
2005年4月4日,临沂市蒙山发生森林大火,临沂军分区组织民兵应急分队投入救
火一线,圆满完成任务。

图7-20 2005年4月,临朐县民兵森林防火分队进行训练

三、紧急救助
2001年10月28日, 烟台货轮“通惠”轮失事。省军区及时组织71887部队、烟台
警备区、威海军分区、预备役步兵某师官兵以及民兵应急分队3250人次,出动船艇24
艘、 车辆162台次,对2698公里海岸线、12个岛屿、1519.3平方公里海域进行搜救工
作,先后抢救出1名遇难者,打捞遇难者遗体2具。搜救工作受到中央军委、济南军区
和当地党政领导的好评。
2003年,在抗击“非典”的斗争中,全省紧急动员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配合有
关部门设立检查站45744个,组建机动巡逻队万余个,帮扶46388户困难家庭春播秋种
48189亩,对减少受灾损失、防止疫情蔓延发挥了重要作用。
2003年7月26日,枣庄市木石镇报废露天矿井发生塌陷,严重危及邻近矿井安全。
枣庄军分区迅速组织800余人的民兵抢险分队赶赴事故现场,经过6个多小时奋力抢救,
成功控制险情发展。

四、黄河防汛(凌)

图7-21 1999年5月,济南市民兵黄河防汛分队进行防汛演练

黄河防汛、 防凌是省内民兵、预备役部队的一项重大任务。1983-2005年,全省
以民兵为主体的黄河防汛队伍, 始终保持组织健全, 训练有素,严阵以待。每年汛
(凌)期来临,民兵黄河抢险队同机动专业抢险队一起,按照各自的防守堤段与责任制,
准时到岗,驻堤防汛(凌),为确保黄河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