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技术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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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2005年,驻鲁部队编制体制调整相对频繁,武器装备调整、回收、调运量
大,危险品、爆炸物品报废销毁任务重。各部队装备部门认真落实武器装备管理工作
条例和通用装备保障技术安全制度,严格遵守技术规程和安全操作规则,科学实施技
术安全服务,确保通用装备运输、保管、维护、储存、修理、退役报废处理等各项工
作的安全。

一、武器装备调整回收
1986年,部分部队缩编,致使大量武器弹药编余。为防止这些武器弹药长期滞放
海岛洞库影响质量,需将其运出、送缴军区有关弹药仓库。省军区组成专门工作组进
驻现场组织指挥。烟台、青岛警备区和某守备师逐库、逐车、逐船、逐班、逐组、逐
道工序责任到人,先后动用船艇上百艘次、车辆上千台次,动用兵力上千人次,顺利
将8579吨编余弹药、17018支(挺)编余武器安全送缴到军区指定仓库。1998年,驻鲁
部队调整精简,装备调整回收任务繁重。正在组建中的各级装备部门把装备调整回收
作为年度重要任务,专题部署、严密组织,保证部队各类武器装备及时调整、补充到
位。“九五”时期,驻鲁部队共安全调整回收退役淘汰装备800余种近20万件。2003
年,驻鲁部队体制编制调整改革,装备物资调整收缴涉及省军区、集团军、济南军区
直属的近30个师旅(直属团)单位、10个后方仓库。各级装备部门重点抓撤、降单位和
大批装备物资移交的监督交接,共调整回收各类装备7万余部(件)、装备器材50余万
件、弹药2000余吨,全部安全完成。1986-2005年,驻鲁部队各级装备部门多次承担
总装备部赋予的军援专项调运任务、跨战区武器调整任务,均按时圆满完成。

二、处废销毁
1986-2000年,各级装备部门从抓人员的技术素质提高和处废机构的正规化建设
入手,出色完成了报废弹药、地爆器材、防化危险品的检测、检查、收缴、销毁等任
务。2001年,根据总装备部统一部署,各部队进行退役报废弹药清查整顿,组织部队
和后方仓库进行集中收缴和技术鉴定。某军械器材仓库弹药装配站处废安全设施接受
济南军区组织的评估,安全销毁弹药30余万发、700吨;完成208批2508发弹药化验试
验任务。71602部队等4个单位在总装备部组织的退役报废弹药清查工作检查验收中取
得优秀成绩。2002年3-11月,按照总装备部统一部署和要求,驻鲁部队按部队和民兵
两条战线,积极开展废旧弹药、地爆器材和防化危险品销毁处理工作,彻底消除了部
队长期积累的危险品、弹药管理安全隐患。
2004年,根据总部统一安排,济南军区投入1300余万元,完成地雷爆破器材检测
处废站建设任务。该处废站整体达到国内该项领域的领先水平。2005年5月20日至11
月2日,军区地雷爆破器材检测处废站完成驻鲁部队史上第一次库存地雷爆破器材全
面质量检测,各部队根据检测结果实施了科学处置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