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三章 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资料库:二轮山东省志 章节:军事志(1986—2005)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20/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20/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20/article/13/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20/article/13/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担负国家赋予的国家内部安全保卫任务的武装组织,受 国务院、中央军委双重领导,实行统一领导管理与分级指挥相结合的体制。其组织指 挥层次为总队、支队、大队、中队。驻鲁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自1983年陆续组建,由内 卫、边防、消防、黄金等部队组成。至2005年,先后对部队的领导体制、隶属关系、 建制编制进行多次调整。2005年,省内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共建有武警山东省总队、武 警山东省边防总队、武警山东省消防总队和武警黄金第7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