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货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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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济南局在货运系统推行现代化管理,运用新技术,抓基础,上标准,促
进了货运管理水平提高。1995-1996年,在青岛、济南、烟台等车站分别试行一体化
管理和货场内部企业化经营管理改革试点,装车、货物发送量、货运收入大幅提高。
1996年,货运系统在实行微机制票的基础上,开发零担发送受理、计划配装、到
达通知查询、中转集配、安全管理和集装箱管理方面的计算机应用系统;装卸系统在
设备管理、生产经营、统计分析等方面均采用计算机管理。
2000年,济南局围绕“品牌建设、强化管理、提高质量”的要求,在全局货场中
开展创建品牌货场活动,同年青岛、济南、兖州、烟台等6个货场建成全局品牌货场。
2001-2002年,落实铁道部优质货场评比办法,进行品牌货场检查验收,青岛站
货场被评为四星级优质货场,济南、烟台站货场被评为三星级优质货场。2004年,全
局有29个车站货场被评为优质货场。

一、货运装卸

(一)装卸管理
1986年,装卸部门推行经济承包责任制,济南局下属各分局实行装卸管理所、作
业所、班组单机及机械大修承包。1987年,青岛分局实行“站装合一”试点,撤销装
卸管理所,保留装卸作业所,由车站管理,装卸作业效率和经济效益明显提高。
1990年,加强委托外单位(简称委外)装卸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在装卸作业所配备
委外装卸管理干部,委外装卸工作得到加强。
至2005年,济南局有装卸人员16590人,其中,铁路人员3656人,铁路承包工11
210人,地方装卸人员1724人。全局拥有大型装卸机械685台,其中门吊95台,汽车吊
16台,轮胎吊4台,卸煤机33台,装载机191台,牵引搬运车16台。装卸机械化比重为
33.5%。

(二)装载加固
1989年,济南局以青岛站“12·19”行车重大事故为教训,围绕装载加固查隐患,
订措施,堵漏洞。下发《加强货车装载捆绑加固工作的10项规定》,各货运站建立货
物装载加固领导小组,制定主要货物装载方案,定期研究改进装载加固方法与技术,
强化检斤测重、捆绑加固手段,消除事故隐患。
1990年,把防止“三重一超一落”作为主攻目标,各站坚持装车从严的原则,对
散装货物做到划线装车。改进装载加固技术,使加固不牢、装载超重、偏重、集重、
超限、坠落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1997年,为强化按方案装车,狠抓方案的可行性、准确性。济南车务段大钢坯敞
车装载加固方案、烟台车务段农用车辆排装方案、兖州站2台ZL50装载机装载加固方
案参加铁道部货物装载加固最佳方案评比,被评为1997年度全路货物装载加固最佳方
案。
2001-2003年,货装系统加强装载加固安全专项整治,实行谁作业谁负责、谁负
责谁签认,使货物“三重一超一落”处于可控状态。2004年,对装载废钢铁、敞车装
载卷钢和木材,敞车装载超出端侧板的包件货物提出新要求,清理整顿装载加固方案;
济南西站超偏载仪顺利安装并投入试联网运用,车站对超偏载仪实行24小时监控。

二、专用线管理
1986年,济南局与山东省经委联合下发《山东省铁路专用线共用管理办法》,由
省经委牵头,组成共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进行专业管理。当年山东省内实行共用的铁
路专用线有115条,占省内专用线总数的26.3%,装运作业量500万吨,相当于国家不
投资增加5个100万吨大型货场。
1987年,为实现专用线共用管理货场化,济南局与省经委联合发文公布《铁路专
用线货场化标准及竞赛评比暂行规定》,使专用线共用制度更加完善。1995年,共用
铁路专用线220条,货物装卸量1323万吨。
1999-2000年,158条铁路专用线对社会开放使用。2003-2004年,把专用线装运
纳入车站整体安全监控体系,全面推行专用线作业标准化,提高了专用线运输安全和
作业质量。2005年,山东省内铁路有专用线接轨站156个,共用专用线192条。

三、运价政策调整
1986年,为充分利用货车载重能力,济南局规定,使用增载车装运重质货物时,
不论是否达到允许增载吨位,一律按增载吨位计费。1987年4月,新的《行包装卸费
执行办法和清算办法》公布实行,装卸每件行包由原来的0.07元调到0.20元,并由铁
路内部清算改为直接对旅客核收。1998年,经国务院批准,允许铁路货物、行包运输
运价根据运输市场变化情况实行下浮。铁道部、济南局批准实行优惠运价的货物87宗,
全年实际完成下浮运价货物231.5万吨。
2002年1月,对到达山东省及省内铁路运输的货物停止核收山东省地方铁路建设
资金,至此,由铁路代收10年的山东省联合建设铁路专项资金工作结束。
2002年,为应对货运市场的激烈竞争,扩大市场份额,根据铁道部优惠运价政策,
实行灵活的运价下浮措施,在稳定大宗货源和吸引高附加值货源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
用,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全年批准运价下浮货物17批,完成货物运输164万吨,实
现运输收入12080万元。
2003年,铁道部组建集装箱、特种货物和行包快递三个专业运输公司,分别对集
装箱运价、特种货物运价和行包运价的管理作出规定,对公司下浮权限予以明确。2
005年,济南局根据运输市场变化,最大限度发挥运价政策的杠杆作用,全年共审批
货物运价下浮项目7个,上报铁道部审批1个,发送运价下浮货物115万吨,运输收入
1.12亿元。
1985-2005年,国家多次对运输价格做出调整。1985年5月15日,经国务院批准,
对铁路短途货物运输加收附加费:200公里以内,整车货物每吨加4元,零担货物每1
0公斤加4分,5吨集装箱每箱加12元,1吨集装箱每箱加4元。
1986年7月15日,铁道部规定凡使用铁路集装箱运输货物时,一律核收集装箱使
用费,核收标准每吨每次1吨箱3元,5吨箱15元。
1988年,地方铁路益羊线运营后,执行山东省政府、潍坊市政府批准的0.10元吨
公里运价政策。坪岚、青临、桃威线开办运营后参照这一政策执行。
1991年3月1日,经国务院批准,铁路每货运吨公里运价提高0.25分。
1993年,地方铁路益羊、坪岚、青临、桃威线按省物价局规定,普通货物运价调
整为0.15元吨公里,特殊货物运价为0.23元吨公里。
2000年7月1日,经国务院批准,适当提高铁路部分货物运输价格,货物平均吨公
里运价提高0.2分。
2001年4月1日,全路调整粮食类、棉花类、农业机械类及部分涉农货物铁路运输
价格,每吨公里提高0.76分,货物平均运价水平提高约0.1分。
2002年4月1日-2005年12月31日,根据国家计委通知,对铁路整车运输的稻谷、
小麦、大米、小麦粉、玉米、大豆、籽棉、皮棉八种农产品免征铁路建设基金。
2003年12月16日起,全路调整铁路货物运价,货物平均运价每吨公里提高0.25分。
2005年4月1日起,全路统一调整货运价格,货物平均运价每吨公里提高0.5分。
2005年4月1日,合资铁路邯济线的货物运价调整为:整车货物每吨公里0.09元,
零担货物每10千克公里0.0009元,自轮运转货物每轴公里0.27元,通用集装箱1吨箱
公里0.054元,10吨箱公里0.756元,20英尺箱公里1.44元,40英尺箱公里3.06元,空
自备箱按重箱费率的50%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