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运输技术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g0&A=2&rec=127&run=13

1986-1989年,国家铁路运输系统为加强运输技术管理,围绕《行车组织规则》
(简称《行规》)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简称《技规》)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1990年后,济南局根据铁道部颁布的新技术规程和运输形式变化,基本上每两年
对《行规》和《技规》作一次全面修订,将新取得的安全基础建设经验和成果融入其
中。同时,编印《修改说明》供职工学习,调查纠正与之不相符的行车组织行为。
1994年,以枣庄车务段和济南机务段的《车站管理细则》(简称《站细》)《机务
段管理细则》(简称《段细》)为修改典型,全面完成主要行车单位的站、段细则修改
工作。1995年,针对行车规章制度管理上存在的某些职责不清和修、建、补程序较为
混乱的问题,经研讨修改,逐步建立起正常的废、修、补、建制度和起草、审核、批
准、颁布程序,为国家铁路系统行车规章制度管理进入可控、规范、标准、科学的良
性循环奠定了基础。
2002年,济南局重新修订《行车规章制度管理办法》,从管理分工、权限、编制
原则及编制、审核、批准、颁布程序等方面作进一步规范。根据运输安全生产的需要,
出台《行车设备施工组织管理办法》《禁止办理经由车站同一咽喉两正线间八字渡线
列车变更进路的规定》等各类辅助管理办法。根据铁道部《快速旅客列车运行办法》
出台补充规定,将铁道部确保旅客列车安全的100条措施逐项分解细化,出台包括10
大部门、48项关键环节、222条细化措施、138项检查制度和各类岗位103个标准的
《关于确保旅客列车安全的细化措施》。
2005年,为保证安全行车,适应路局直接管理站段新体制的需要,及时出台《济
南铁路局行车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明确路局、站段两级管理的权限、原则和要求,
规定规章的编制、审核、批准和颁布程序。同时公布有效规章2277个(其中,专业规
章1244个、综合规章1033个),使基层站段做到有法可依。
山东省地方铁路部门自1988年起,依据《技规》《行规》和《山东省地方铁路行
车组织基本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各条线路的行车组织办法和各站的行车工作
细则,并经多次修订逐步完善。1994年,青州临管处制定《标准化单位考核标准及考
核办法》。1997-1998年,威海市地方铁路局制定桃威铁路《接发列车作业标准》
《车机联控作业办法》《标准站建设标准及考核办法(试行)》。2001年,潍坊市地方
铁路局出台《安全管理办法》《人身安全标准》《接发列车标准》《调车作业标准》
《车机联控标准》《货运工作标准》《作业站规范化管理考核标准》等一系列规章制
度。2002年,岚山管理处制定《机车乘务员作业标准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