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社会保险基金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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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基金审计是指对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5项保险基金
的审计。20世纪90年代后,随着国有企业改革力度的加大,国家越来越重视企业职工
养老保险工作,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成为社会保险基金中数额最大的一项基金
,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审计成为社会保险基金审计中最重要的一项内容。
全省审计机关在结合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审计的同时,选择部分国有、集体企业,
对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计调查,促进提高了养老保险费的收缴
率,拓宽了养老保险基金筹资渠道,扩大了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增强了抵御风险的
能力。1993年起,省审计厅先后开展了对全省17个市(地)、139个县(市、区)和省直
部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的财务收支及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对企
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扩大覆盖面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预测情况的审
计调查,对挤占挪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典型问题的审计调查等,重点审计
地方财政补助资金是否缴入财政专户、按时足额发放,有无挤占挪用、弄虚作假、骗
取财政补助等问题,促进了保险基金管理。
1992年度养老保险基金和待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情况审计。1993年7-10月,省审
计厅统一组织对1992年度养老保险基金和待业保险基金(简称“两项基金”)的收支管
理情况进行审计,审计总金额16.68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1.挤占挪用“两项
基金”,其中挤占挪用退休养老保险基金512.02万元,待业保险基金101.3万元。2.
外借“两项基金”1267.15万元,其中养老保险基金1234.55万元,待业保险基金32.
6万元。3.其他违纪违规872.26万元。审计建议:1.进一步加强对“两项基金”的管
理和监督,确保基金专户储存,专款专用。2.确保基金的安全和增值。3.各级劳动部
门要认真落实审计部门提出的审计结论和处理决定。4.加强社会保险的立法工作。同
时,对1992年审计结论和决定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从检查看,各级政府及劳动部门
比较重视,各级“两项基金”管理部门均能认真落实审计结论和决定。对审计机关提
出的132条建议,有关部门和单位采纳109条,占83%,采纳审计建议后取得经济效益
359.2万元,促进修订完善制度、规定49条,清理不符合专户存储27户,归还原资金
渠道280.38万元。
省劳动厅所属养老保险事业处和劳动服务公司1995年度养老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
基金财务收支及管理使用情况审计。1996年5月14-20日,省审计厅对省劳动厅所属养
老保险事业处和劳动服务公司1995年度养老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财务收支及管理
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1.省劳动厅就业训练中心自1
990-1994年先后以有偿借款协议的名义,向市(地)“两项基金”管理部门借调基金3
209万元,用于东方大厦基本建设投资,截至1995年底尚未归还,违反了中央和省有
关规定。根据财政部、劳动部有关规定,对有偿借调基金,凡1996年12月30日前到期
的,应于年底前全部如数归还本息,其他未到期基金,应采取措施,筹措资金,尽快
归还本息。2.管理费形成固定资产35.09万元未计入“固定资产”科目。应将该固定
资产如数在1996年账内计入“固定资产”科目,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审计建议:
1.制定和完善操作性强的制度和办法,使“两项基金”管理切实走向法治化、制度化
、规范化。对借用下级部门的“两项基金”进行认真清理,制订还款计划,明确责任
,以确保1996年底前如数归还。2.在国家和省失业保险法规制度范围内,积极探索失
业保险与再就业工程的有机结合。3.尽快建立内部审计机构。
全省17个市(地)、139个县(市、区)和省直部门1995年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
和失业保险基金财务收支及管理使用情况审计。1996年4-6月,省审计厅组织全省各
级审计机关采取“上审下”和“同级审”与上级抽查相结合的形式,对全省17个市(
地)、139个县(市、区)和省直部门1995年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的
财务收支及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重要问题延伸审计到以前年度和有关部门单位,
并有选择地对395个大中型企业“两项基金”缴纳、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调查。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1.“两项基金”征收方面。欠征欠缴问题比较突出,截至199
5年底,全省欠征欠缴“两项基金”51332万元,其中1995年欠征欠缴27981万元;上
缴省调剂金的规定尚未落实,至1995年底,各市(地)应上缴省养老保险调剂金70193
万元,各市(地)均未按规定上缴,影响了全省养老保险工作的宏观调控,且容易引发
违规违纪问题。2.“两项基金”管理使用方面。审计发现经政府批准,有个别市(地
)、县(市、区)使用养老保险基金27013万元购建离退休职工活动中心综合楼,违规借
出“两项基金”17142万元等。审计建议:1.加快社会保障制度的立法工作,强化法
律保证措施。2.加强“两项基金”的管理使用,增强法制观念。3.采取切实有效的措
施,保证“两项基金”的保值增值。4.尽快落实积累金制度,增强“两项基金”抵御
社会风险的能力。5.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省和17个市(地)、139个县(市、区)劳动、人事、民政部门管理的1996年度、19
97年度社会保障资金的征收管理、使用情况审计调查。1998年5-9月,为摸清全省社
会保障资金现状,促进加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审计厅统一组织对省和17个
市(地)、139个县(市、区)劳动、人事、民政部门管理的1996年度、1997年度社会保
障资金的征收、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共调查28个社保资金管理单位,并有
选择地对426个企事业单位及1200名农业人口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管理和使用情况
进行延伸调查。调查总金额250亿元,查出违纪违规金额18.9亿元,催缴、促收各项
社保资金4.6亿元,提出并被采纳审计调查建议120余条。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欠缴基金。截至1997年底,全省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共欠缴基金14.5亿元,其中企
业欠缴13.6亿元,机关事业单位欠缴0.9亿元。2.挪用基金现象严重。截至1997年底
,全省共挪用社保资金2.82亿元,主要用于基本建设、办经济实体、向外放贷,其中
,劳动部门1.68亿元,人事部门0.42亿元,民政部门0.72亿元。3.财政专户储存中存
在的问题。山东省从1994年开始将保险基金存入财政专户,部分市(地)、县(市、区
)反映,实行专户储存后,有的利息得不到保证,有的还出现被挤占挪用现象。4.基
金形成的资产使用效益不理想。截至1997年底,全省劳动部门挪用建造的活动中心、
宾馆有不少经营不善,长期亏损。5.挤占管理费。截至1997年底,全省各级主管部门
共挤占管理费8012万元,主要用于弥补部门经费不足,购买交通、通信工具和建设职
工宿舍等。审计建议:1.理顺管理体制,建立统一的社保机构。2.尽快实行省级统筹
,提高社会保障基金的社会化程度。提高统筹的层次,统一社保政策,解决地区之间
保险费用负担不平衡的问题,提高保险基金抵御风险的能力。3.采取有效措施,保证
社保资金的保值增值。4.加强基金形成的固定资产的管理。5.进一步落实社会保险机
构经费来源渠道。
全省1998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收、支付和管理情况审计。1999年4
-8月,全省审计机关对全省1998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简称企业养老金)的
征收、支付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了延伸审计,审计金额141.1
3亿元。同时对拖欠养老金的重点企业进行审计调查。审计后,省长李春亭作出批示,
要求相关部门重视审计情况,并作出处理。副省长黄可华作出批示,要求省财政厅、
省劳动厅采取得力措施,认真解决企业拖欠问题。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1.企业欠缴
问题突出,基金积累减少。截至1997年底,全省累计欠缴企业养老金19.05亿元;19
98年欠缴7.19亿元,当年追回以前年度欠缴4.20亿元,1998年底企业养老金累计欠缴
22.04亿元。2.有偿出借企业养老金。其中,自行放贷6719.7万元,委托金融机构放
贷5514万元,抵押贷款914万元,购买企业债券2050万元。3.用企业养老金购置的固
定资产未按规定变现。1992年起,经政府批准,各市(地)、县(市、区)占用企业养老
金购置固定资产32180.4万元,均未按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有关规定变现。
4.虚列支出转移资金。其中隐瞒转移收入607.6万元,虚列支出114.05万元。5.养老
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企业养老金未纳入财政专户存储13111.2万元;未按规定将基
金存放在国家指定银行10531万元;公款转储蓄7779万元。6.私设“小金库”。审计
发现个别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财务管理较差,将银行手续费、劳保证工本费、房
租等收入存入账外,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福利、奖金补贴和请客送礼等支出。全省共查
出“小金库”17个,金额203万元。审计建议:1.继续加强对社会保障工作的领导。
2.采取措施切实解决以前年度挪用的养老金问题。对以前年度用基金购置的固定资产
,由政府协调,根据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尽快变现并入基金,变现
困难的,由当地财政出资顶上,对1998年度提取的管理费要归还基金,经办机构经费
开支由同级财政负担;对借出的养老金,制定具体措施和还款计划,尽快归还原资金
渠道。进一步完善企业养老金“收支两条线”工作,加强财政专户管理,真正做到专
款专用。明确基金保值增值的责任和基金运营职责,有效降低基金风险,拓宽基金增
值渠道,建议发行特种债券,避免公款转储蓄和公款私存问题的发生。3.加大监管力
度。4.进一步加大企业养老金征缴力度。5.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职工队伍建设,提
高政治和业务素质。6.保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所需的正常经费。
11个行业驻山东省的50个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997年末结余和1998年1-8
月收支及移交情况审计。1999年3月11日至4月28日,全省统-组织对11个行业驻山东
省的50个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997年末结余和1998年1-8月收支及移交情况进
行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1.个别单位存在挪用养老保险基金现象。2.动用基金
结余11113.01万元发放离退休人员养老金。3.突击办理提前病退19526人,造成少提
多支基金。经测算,1998年1-8月多支付养老金4016.35万元。4.工资基数不实,少提
养老保险基金502.86万元。5.未移交财政专户存储48578.50万元等。审计建议:1.切
实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统一认识,认真研究落实有关政策规定,积极稳妥
地推进省级统筹和行业统筹移交地方后的管理工作。2.加大基金征缴力度。建立健全
社会保险基金的征收、审计制度,防止统筹方式变化过程中人为增大支出或欠收现象
,确保基金足额征缴、及时发放。3.加快社会保障资金管理现代化步伐。建议适当配
备先进设备,采取计算机管理手段,进一步规范职工个人账户,改进和完善服务与管
理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促进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4.保持部分原行
业统筹单位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相对稳定。建议在一定时期内保留铁道、邮电、电力
、金融、石油、煤炭等行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切实解决好经费问题,以保证正
常工作的开展。
全省1999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扩大覆盖面和2000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
保险基金收支预测情况审计调查。2000年4-7月,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对1999年度企业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扩大覆盖面和2000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预测情况
进行审计调查。实施过程中,各级审计机关采取“上下结合、内外结合、点面结合”
等方法,先后调查了劳动保障、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计、工商等部门及105户未参
保企业。审计发现养老保险扩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1.企业政策性减员与非正常减员
逐步增加,造成参保职工人数下降。2.社会保险意识差,影响扩面和征缴工作。3.相
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不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新开户企业的社会保险费不能及时征
缴,影响扩面进度。4.扩面和征缴工作缺乏强有力的法律手段。审计建议:1.进一步
加强领导,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2.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扩面工作
重要性的认识。通过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劳动法》和《社会保险费
征缴暂行条例》,为推动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3.强化征缴立法工
作,加大基金收缴力度。加强社会保障立法,尽快制定《社会保障法》,进一步规范
基金管理和使用。4.严格基金管理,确保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各级要按“收支两条
线”管理的有关规定,将基金纳入财政专户。5.切实保证各级经办机构的经费。建议
政府及有关部门根据社会保险工作的实际情况,对办公业务费采取有效办法予以保证
,以利于充分调动各级保险经办机构收缴基金的积极性,促进社会保险事业健康发展

全省1999年以前挤占挪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典型问题审计调查。2000年
5-7月,全省审计机关按照《挤占挪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典型问题审计调查
方案》要求,对全省1999年以前挤占挪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典型问题进行
审计调查。根据全省1999年审计查出的挤占挪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问题,各
地审计机关重点对截至审计调查时仍存在的用于购建固定资产金额100万元以上的、
用于投资及放贷金额80万元以上的违纪问题进行审计调查。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用基金形成的固定资产短期内难以变现。

图1-18 2001年3月,省审计厅审计人员在省人事厅开展社会保障审计

1999年审计处理金额32163万元, 审计后已纠正落实金额4395万元,未纠正落实
金额27768万元。2.自行放贷或委托贷款。1999年审计处理金额14078万元,审计后已
纠正落实金额5847万元,未纠正落实金额8231万元。3.其他审计处理金额2240万元,
已纠正落实金额211万元,未纠正落实金额2029万元。审计建议:1. 采取切实措施,
进行变现回收基金。2.加大基金的清欠力度。对违规放贷、出借的基金,建议分清责
任,制订出清欠计划,严格责任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对拒不执行的,要通过行政、
法律等手段,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避免造成损失。3.加强部门协调,齐抓共管。
财政、劳动保障等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工作,
更好地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切实做好协调工作,促进资产变现。4. 尽快制定
《社会保障法》,对管好用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从法律上予以保证,做到有法可
依,违法必究,确保基金安全运营。
省社会保险事业局2001年度中央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征缴、管理和使用情况
审计。2002年7月16日至8月16日,省审计厅对省社会保险事业局2001年度中央属企业
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审计建
议:1.上报决算数与实际数不一致。2001年决算比实际少计,上年结余70388万元,
少计当年收入53004万元,多列当年支出4975万元,少计当年结余57979万元,累计结
余少报128367万元。应予以纠正,并在2002年决算报表中全面如实反映。2.部分单位
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应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将代办机构的年末应缴
未缴基金及时收缴。3.基金收入上缴财政专户不及时。2001年2月28日中国建设银行
山东省分行过渡户基金收入余额1790.96万元,8月3日上缴财政专户,滞留时间151天
。根据财政部、劳动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应及时缴入财政专户。4.支出户利
息收入未定期转入财政专户,应及时将支出户的利息收入从支出户定期转入财政专户
。5.基金增值不够。根据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第二
十七条和财政部、劳动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
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扣除预
留相当于2个月的支付费用外,应全部购买国家债券和定期存款,确保基金保值增值

全省2001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2002年5-8月,省审计厅组织全
省各级审计机关,对全省2001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情况进行审计,同时对
1133户企业2001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后
分别向省政府和审计署提交《山东省审计厅关于2001年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
金审计和审计调查的综合报告》和《山东省审计厅关于2001年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
保险基金审计和审计调查情况的综合报告》。审计和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1.违纪违
规问题金额23711.91万元。(1)个别市及县(市、区)挤占挪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金74
0.59万元。(2)养老金未缴财政专户存储。(3)个别市及部分县(市、区)存在拖欠退休
人员养老金的现象。(4)基金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存在的问题。基金结余不实;基金
增值不够,基金结余未按规定存储以实现增值,有的银行未按照规定执行优惠利率;
基金未转收入,审计发现有6个市及19个县(市、区)存在基金未转收入的现象,金额
11009.23万元;有的市、县将基金在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款或以定期存单的形式存放。
对以上问题,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对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通报和处罚。2.2000年及以
前年度违规挪用养老保险金大部分未能归位。截至2000年底,有12个市及25个县(市
、区)挤占挪用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金71936.49万元未纠正,主要是购建固定资产61
901.87万元(房产53768.93万元),违规出借资金5259.21万元,委托金融机构贷款17
93.99万元等。审计建议: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2.加快社会保险立法,加大执法
力度。3.加大清欠和稽查力度,最大限度地回收被拖欠和漏缴的养老保险金。4.采取
强有力措施,追回以前年度挪用的养老金。5.加强基金管理和核算。

图1-19 2002年5月, 省审计厅审计人员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对职工养老保
险金进行审计

全省2002年度和2003年上半年失业保险基金情况审计。 2003年6-9月,省审计厅
组织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对全省2002年度和2003年上半年失业保险基金情况进行审计,
并对4033个参保单位失业保险费征缴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审计后向省政府提交《山东
省审计厅关于全省2002年度和2003年上半年失业保险基金审计情况的综合报告》。副
省长林廷生2004年2月18日作出重要批示, 指出保险基金工作要保证不出问题,对于
此次审计审计厅要跟踪整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1. 基金收支方面。(1)挤占挪用
失业保险金1346万元, 其中,社保经办机构弥补经费开支等331万元,财政部门用于
资金调度1015万元。(2) 失业保险费收入不真实,少报当期收入3415万元,多报当期
收入329万元。(3) 失业保险基金在非国有商业银行存款7386万元,截至2003年6月底
余额3468万元。2. 基金管理方面。(1)失业保险基金未及时缴财政专户储存。审计发
现有10个市及部分县(市、区)失业保险基金未专户存储14480万元。(2)基金运营管理
存在潜在损失4874万元。3. 基金政策执行方面。(1)省失业保险调剂金制度执行不到
位。截至2002年底,全省累计欠缴28051万元,占应上缴额的86%。(2) 部分市失业保
险经办机构未按规定比例和基数征收失业保险费。(3) 失业保险费欠费问题突出,截
至2003年6月底,全省累计欠征失业保险费87737万元。部分市参保率不高。审计建议:
1.进一步加大对《失业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山东省失业保险
规定》等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2.加强执法工作,加大清欠和稽核力度,最大限度地
收回被拖欠和漏缴的失业保险金。3.对失业保险基金加强管理和监督。失业保险基金
要及时足额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严禁挤占挪用。4.坚持失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省级
调剂和省、市、县三级管理的体制。按照《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尽快落实失业保险
市级统筹。5.省财政和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规定,对不按时足额上缴省调剂金的市,
由省社保经办机构提请省财政厅直接通过财政专户划拨;财政部门对应由同级财政拨
款列支的事业单位依法缴纳的失业保险费,要及时拨款到位。
全省17个市及所属县(市、区)2002年至2005年6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
缴、管理、使用情况审计。2005年7-11月,省审计厅组织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对全省
17个市及所属县(市、区)2002年至2005年6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管理
、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同时对819户企业2004年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情况进行专项审
计调查。审计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1.基金征收方面。(1)企业欠缴养老保险
费。截至2004年底,全省累计欠缴金额20.7亿元。(2)未按规定征收滞纳金。(3)漏缴
养老保险费。通过对819户企业2004年缴费情况的调查,发现少报缴费工资基数3.59
亿元,造成漏缴养老保险费1.04亿元。(4)应计未计收入。有3个市及25个县(市、区
)征收的养老保险费10595万元未及时转收入,主要为少报基金结余,少缴调剂金。2
.基金管理使用方面。(1)基金保值增值不够,经测算造成利息损失8209万元。(2)未
缴财政专户存储。省本级和3个市及30个县(市、区)2002年至2005年6月养老保险金未
专户存储58.19亿元。(3)在非国有商业银行存款。有3个市及21个县(市、区)违反《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暂行规定》,将基金在非国有商业银
行存款10.61亿元。3.上缴财政专户不及时。有5个市及23个县(市、区)上缴财政专户
不及时1.63亿元。4.以前年度挤占挪用问题未全部纠正。审计建议:1.加快社会保险
立法。2.加大清欠和稽查力度,最大限度地清理追回企业欠缴和漏缴的养老保险费。
3.进一步加强基金管理,确保基金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4.加强基金的管理和监督,
杜绝挤占挪用和冒领养老金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