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110报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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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8月,公安部在福建省漳州市召开全国公安机关110工作现场会议,将公安
110报警台改称为110报警服务台,其职能规定为在打击犯罪的同时,受理群众求助,
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 会后,全省公安机关按照省公安厅要求,全力推进110报警服
务工作, 至年底,全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全部建成110报警服务台。10月,公安部、
邮电部下发通知,明确规定当事人拨打110电话一律免费,110报警服务成为覆盖全省
城乡的社会公益事业。 全省城乡依托报警服务台建立起来的110接处警网络,既是公
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应急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有效机制,也成为公安机关服务千家
万户、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