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计算机信息安全管理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g0&A=18&rec=83&run=13

进入21世纪,网上“黑客”活动日趋频繁,攻击政府、企业网站,入侵银行、证
券等金融网络,利用互联网窃取国家机密案件时有发生,计算机病毒更新、传播速度
加快。 2003年5月至2004年5月, 省公安厅对省内7072家重点单位进行调查,发现有
4057家单位发生过信息网络安全事件,占被调查总数的58%。
1994年2月, 国务院颁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
1998年4月20日, 省政府第88号令发布《山东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办法》,明
确规定了山东省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安全监督以及违反管理办法所应承担的
法律责任等。

一、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监管
1997年10-12月, 省公安厅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组织开展全省金融部门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检查, 共检查各银行一级分行数据处理中心7个,二级分行数据
处理中心102个, 支行数据处理中心284个,电子化营业网点10599个,发现安全隐患
1735条。针对存在的问题,省公安厅、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与被检查单位共同研
究制定整改措施;组织各地对省内证券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安全大检查,查出各类隐
患160余处,及时进行整改。1999年,全省公安机关将金融系统1.1万多个电子化营业
网点和数据处理中心全部纳入工作视线,建立列管档案。通过检查督促,全省工商银
行系统各县级支行以上单位全部成立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组织。2000年9-10月,
省公安厅组织对43家国有重点企业进行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状况调查, 对7家企业存
在的12处隐患当场责令整改,对3家企业不能立即整改的8处安全隐患责令限期整改。

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
2005年,省公安厅组织开展全省信息系统安全状况基础调查和信息安全服务机构
情况摸底, 在济南、青岛两地选择2个机构健全、基础工作扎实的重要信息系统应用
单位,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试点工作。6月3日,省公安厅会同有关部门,在济南召
开2005’山东信息安全年会暨高级研讨会,国内信息技术知名企业、省内各大通信运
营公司的有关人员参加会议,就信息安全防范、安全产品研发、网络安全风险评估等
进行研讨。

三、计算机安全员培训
1999年3月, 根据公安部、人事部《关于开展计算机安全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省公安厅、省人事厅成立全省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员培训领导小组,全面启动全省计
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员培训工作。省公安厅举办全省首期师资培训班,当年,全省培训
安全员3000余人。自1999年起,省公安厅与各市(地)公安局(处)每年都为党政机关、
金融系统、重要网站、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培训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员,指导开展内
部安全防范,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至2005年底,全省共培训计算机安全员
2万余人。

四、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管理
1997年12月12日,公安部发布施行《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检测和销售许
可证管理办法》,省公安厅下发《关于对经销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实行许可
证管理制度的通知》,规定凡经销计算机设备(含硬件和软件)或从事计算机技术开发
和服务,具备相应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售后服务能力的企业,可向公安机
关申领山东省经销计算机安全专用产品许可证,在规定的范围内经销计算机信息系统
安全专用产品。各市(地)公安局(处)按照“严格管理、强化监督、搞活市场、规范有
序”的要求,对计算机安全专用产品市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遏制了假冒伪劣产品泛
滥的势头。1999年9月,济宁、泰安、临沂、菏泽等市(地) 公安局(处)全面完成首批
发证工作。2000年,对全省计算机安全专用产品经销单位进行调查摸底与审核发证工
作,全省共颁发许可证1100余个,规范了计算机安全专用产品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