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节 互联网管理 资料库:二轮山东省志 章节:公安志(1986—2005)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18/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18/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18/article/81/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18/article/81/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98年7月, 山东省互联网发展规模位于全国前列,全省互联网用户1.57万个, 1999年7月增长至11万个, 2005年底达到988万个,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237家,网站 28548家, 开办网上服务的单位377家,网吧7000余家,95%的政府部门建立了政务网 站,50多所高校建立了校园网,重要部门均建立了处理核心业务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系 统,“金税”、“金关”、网上银行、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等重要信息系统相继建立, “网上山东”的格局初步形成。公安机关依法监督、检查和指导信息网络安全保护工 作的对象有:互联网运营单位 (包括在我国境内从事互联网接入、主机托管及租赁、 空间租用、域名注册等;互联网络运营服务单位,如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互联网数 据中心等)、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包括网站、聊天室、论坛、搜索引擎、电子邮件、 互联网娱乐平台、点对点服务、短信息、电子商务、网上视音频、声讯信息等服务单 位)、联网单位(通过接入网络与互联网连接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用户,包括单位用户及 个人用户,社区、学校、图书馆、宾馆等提供上网服务的场所)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 业场所 (以营利为目的,通过计算机等装置向公众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的网吧、电脑 休闲室等营业性的公众上网场所)。 一、互联网单位备案管理 1998年7月,省公安厅、省邮电局、省教委、省科委、省计委5部门下发《关于加 强计算机国际联网备案工作的通知》,明确国际联网备案范围、备案办法和有关要求, 并对全省国际互联网接入单位进行调查摸底,初步掌握了1.57万个国际互联网用户的 情况。1999年,全省国际联网备案率达到95%,枣庄、日照、临沂、滨州、菏泽等市 (地)达到100%。2000年6月,省公安厅对全省互联网用户实行电子备案,启用中华人 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单位备案表、单位用户入网备案表和个人用户入网 备案表等新的备案表,实行国际联网备案登记管理制度,国际联网备案登记证明由省 公安厅统一制发。年底,全省共有ISP(互联网服务提供商)106家、ICP(互联网内容提 供商)72家,专线用户1628个,个人用户531094个,单位用户98151个。至2005年底, 全省ISP123家,ICP8903家,固定IP个人用户271849个,固定IP联网单位47642个。 二、互联网单位安全管理 1998年11-12月, 省公安厅组织各市公安局对国际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信息服 务单位和互联网用户进行调查摸底, 掌握了全省72个接入单位和近65700个用户的情 况, 发现并清除网络安全隐患576个,同时,督促重点单位落实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1999年,组织全省94个互联网接入单位和信息服务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组织,党政机关、 金融领域等要害部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能力明显提高。 2000年,省公安厅印制山东省经销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许可证、公用上 网服务业安全审核合格证、国际联网单位用户备案登记证和国际联网个人用户备案登 记证,进一步规范全省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完善管理制度。6月至7月中旬,组织 各市公安局对互联网免费个人主页进行专项治理, 共检查接入单位161家,查明开办 免费个人主页服务单位57家, 注册登记免费个人主页31588个,发现有问题的个人主 页327个, 其中关闭有害网页191个,对7名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济南、潍坊、 济宁、 临沂、菏泽、聊城、滨州等市公安局对160余家政府网站进行全面检查,督促 整改30余家, 增强了网站的安全防范能力。2001年4月,因中美撞机事件引发的国内 互联网网站遭受电脑黑客攻击事件不断发生,省公安厅根据公安部通知要求,部署全 省公安网络监察部门进行调查,发现29家单位网站遭受攻击,部分网站瘫痪或主页被 修改。网络监察部门指导受害部门及时恢复网站运行,同时,采取技术措施加强安全 管理, 有效防范了境内外黑客的攻击。2002年5-11月,省公安厅会同省教育厅等8部 门在全省组织开展为期7个月的互联网有害信息清理整治专项行动, 共清查互联网接 入服务单位、 信息服务单位43652家,清查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7136家,检查重点网 站127个、 联网单位760余个,清除各类有害信息12000余条,下达计算机信息系统安 全隐患整改通知书1600余份, 破获案件89起,行政处罚56人,刑事拘留3人,互联网 有害信息滋生蔓延的势头得到遏制。 针对互联网上垃圾电子邮件泛滥, 网民反映强烈的情况,2004年2-6月,省公安 厅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垃圾电子邮件专项治理工作, 对全省277家电子邮件服务单 位和服务系统逐一摸底, 共检查联网主机255台,对未落实安全措施的97家电子邮件 服务单位和111台联网主机进行整改。 2005年,省公安厅指导济南、青岛、烟台市公 安局及滨海公安局安装了30余套反垃圾电子邮件系统,建立了政府主管部门、互联网 行业协会和电子邮件服务单位共同参与的防范垃圾电子邮件工作机制; 组织各市公安 局对互联网数据中心、托管主机和虚拟空间服务单位进行全面清查,检查在全省范围 内备案托管主机和虚拟空间服务单位457家,发现反动、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650余条, 责令整改违法违规网站240余家, 关闭30余家,查处违法犯罪案件23起,依法处理违 法人员、犯罪嫌疑人50余名,督促服务单位建立健全记录留存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和 安全技术措施。 三、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安全管理 1999年3月, 省公安厅会同省邮电、文化、工商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规范“网 吧”经营行为加强安全管理的通知》,就网吧经营条件、审批程序、管理责任、处罚 依据等作出明确规定。2000年7-10月,组织各地公安机关对公用上网服务业进行专项 治理,全省共出动警力1602人次,检查网吧2242家,取缔无证经营网吧247家,对428 家网吧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查办违法犯罪案件125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72名, 对29个单位进行行政处罚。 2004年5月, 省公安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 场所管理的通知》 要求,组织开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在5 个月的时间里,全省共出动警力3700余人次,清查网吧5500家,清查上网服务营业场 所1760家,查处违法违规经营上网服务营业场所425家,处罚262人,动员搬迁中小学 周边网吧350余家, 培训网吧安全员3000余名,全省2400家网吧安装了经公安部检测 合格、 省公安厅推广使用的安全管理软件。6月,省公安厅建立全省统一的互联网上 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管理系统,在省公安厅建立安全管理中心,在各市公安局建立分 中心,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装安全管理软件,以两级中心为枢纽,以互联网 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数据为基础, 实现了跨地区信息查询、查证。2002年3月,全省共 出动警力4100人次,对3600余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集中检查,查处违法违 规经营的上网服务营业场所425家, 处罚262人,向存在安全隐患的320家营业场所下 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2003年1月,省公安厅贯彻实施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 业场所管理条例》,开展网吧清理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整治接纳未成年人上网和制作 传播反动淫秽信息的违法违规网吧。全省共出动警力4794人次,清理检查网吧8735家, 关闭违法违规网吧1956家,查处制作、复制、下载、发布、传播有害信息问题的网吧 802家、上网人员955人;依法警告网吧295家,罚款250家,责令停机整顿、停止联网 1216家,停业整顿195家,查处利用网吧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282起。 2004年,省公安厅多次组织开展打击利用网吧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共清 查网吧7200余家,查处违法违规网吧800余家,依法取缔600余家,查处网吧违法犯罪 案件233起,处罚违法人员283人。经过连续两年的清理整治,全省网吧经营秩序和安 全状况明显改观。 2003-2005年,省公安厅组织建设并完成了网吧ID卡实名上网安全 管理系统,并指导各市公安局建立以网吧实名上网管理系统为主要内容的互联网上网 场所安全监管平台,实现了对全省互联网上网营业场所总计70多万台计算机的管理; 建立全省网民虚拟身份数据库,有效控制了不良信息在互联网上网营业场所的传播; 加强对网络环境的安全监控,初步构筑了全省网吧安全技术防范体系。2003-2005年, 全省利用该平台系统共抓获犯罪嫌疑人497名, 其中侦破命案52起,抓获命案逃犯76 名。 四、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防治管理 1999年,省公安厅组织各市公安局对本地要害部门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检查, 在多家单位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发现了BO黑客程序,通过宣传、教育和技术指导,遏 制了CIH病毒的蔓延。2001年8月,国内一些政府机构、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的计算机信 息网络相继感染“红色代码Ⅱ” 病毒,造成通信阻塞或服务器瘫痪等严重后果。8-9 月,省公安厅部署各市公安局对本地重点单位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开展安全检查。其间, 全省共检查1318个单位, 5800余台机器,查出感染病毒的计算机177台,查出其他病 毒10余种, 杀毒1000余台,督促整改安全隐患234处;各市公安局向社会公布应急报 警电话,接受群众咨询500余人次,接报警电话600余次,利用公安宣传网站或信息港 及时发布网络病毒疫情,指导互联网用户下载病毒补丁程序,堵塞系统漏洞,有效遏 制了“红色代码Ⅱ” 、“蓝色代码”、“尼姆达”等病毒的蔓延。2001-2005年,省 公安厅每年组织开展计算机病毒疫情暨网络安全状况调查,及时掌握全省网络安全管 理现状, 推动了计算机病毒防治和网络安全防范知识的普及。2002年4月,全省开展 计算机病毒疫情调查,省公安厅召开近200家联网单位和新闻单位参加的新闻发布会, 全省2万余人参加网上答题和网上问卷调查, 推动了计算机用户信息安全及防病毒知 识的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