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七章 信息网络安全监察 资料库:二轮山东省志 章节:公安志(1986—2005)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18/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18/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18/article/80/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18/article/80/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20世纪90年代后,信息网络在社会生产生活以及各行各业中的应用日益广泛和普 及,信息网络安全问题随即浮出水面,计算机病毒频频爆发,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增多。 1992年2月, 为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的安全保护,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省公安厅在 机要通信处设立安全监察科,负责全省计算机安全监察工作。 1995年,《人民警察法》颁布,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 的安全保护工作职责。1996年6月,省公安厅成立计算机管理监察处。2001年2月,省 公安厅计算机管理监察处改称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 2003年5月,省公安厅公共 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加挂“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总队” 牌子, 实行队建制。截至 2005年底,全省17个市公安局全部建立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支队(处),滨海、齐都 公安局建立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支队,97个县级公安机关建立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 察大队(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