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防爆安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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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省公安厅为各市(地)公安机关统一配置防爆箱,专门用于爆炸事故、案
件现场勘察和爆炸物排除。
1999年3月, 公安部在南京举办排爆安检培训班,以色列防爆专家为公安机关排
爆人员授课,省公安厅和济南市公安局派员参加学习。
2002年5月, 济南市公安局组建全省第一支专业排爆安检队伍,主要负责重大活
动重点要害部位的防爆安全检查,鉴定、排除爆炸装置和可疑爆炸物,鉴定、排除和
销毁战争年代遗留的废旧弹药。 至2005年底,济南市公安局共投入资金300余万元,
购置了排爆车、排爆机器人、防爆服、防爆罐、爆炸装置摧毁器、排爆工具组等器材
装备,初步形成了一支专业化、正规化的安检排爆队伍。
2004年7月9日14时左右,位于济南市泉城广场的银座地下购物广场接连接到匿名
恐吓电话,一男子声称在商场内放置炸弹,要求在指定账户上存入20万元,如不满足
要求将在当日15时引爆炸弹。济南市公安局排爆中队立即出警,现场搜爆,在距离声
称爆炸时间不到10分钟的紧急关头果断处置,将可疑提包用绳钩组拖出商场,在开阔
地带进行手工排除作业, 未发现爆炸物品。经济南市公安局缜密侦查,8月30日将犯
罪嫌疑人华某抓获,恐吓案件成功告破。
至2005年, 全省公安机关共处置爆炸现场1次,处置爆炸恐吓现场18次、爆炸可
疑物现场10次, 鉴定排除爆炸装置1个、可疑物10个,执行重要大型活动防爆安检任
务41次,防爆备勤任务9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