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信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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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初期,省公安厅办公室设总值班室作为全省公安信息传递和反馈的
枢纽,主要任务是掌握社会治安动向,为正确决策提供依据。1990年12月,省公安厅
出台《关于全省公安指挥中心建设规划意见》,要求各级公安指挥中心进一步强化信
息工作,切实提高收集、处理信息的工作效率,加强信息网络建设。
1990年3月开始, 各级公安机关在“信息主导警务”理念指导下,以搭建“信息
平台”为抓手,进一步深化警务改革,强化快速反应机制建设。1994年初,省公安厅
将办公室信息科改为信息指挥中心。各级公安机关的各警种普遍落实专门信息人员,
遇有重大警情、信息,及时向信息指挥中心通报。全省形成以省公安厅信息指挥中心
为总枢纽、各级各警种参与的公安信息处理运行模式,全省公安信息工作走向正规化。

图1-4 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指挥中心利用道路监控系统为110出警提供
快捷的出警路线

1995年9月后, 全省公安机关本着“上下配套、专兼并举”的原则,建立和完善
信息调研网络,在多层面上形成以指挥中心(办公室)为龙头、以信息调研机构为骨干、
以各警种(业务部门)为依托的信息调研体系。至12月,各市(地)公安机关普遍成立信
息调研机构。省公安厅和各市(地) 公安机关分别选择一些县(市、区)和基层科(所、
队) 作为信息调研工作联系点,进一步加强纵横联系,实现了全省公安信息互通、共
享。
1997年,全省公安指挥中心机构设置完成,信息报送工作机制不断完善,重大案
(事)件信息统一由指挥中心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报送,形成县(市、区)
到市(地)、市(地)到省较为完善的信息传送网络。
2000年1月, 全省公安信息工作会议后,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在建立健全信
息报送逐月通报制度的同时,积极推行值班勤务与信息处理一体化运作,信息流通效
率显著提高。各地公安机关普遍建立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重要紧急信息上报制度、
每日一报制度、情况通报制度和考核奖惩制度,推动了公安信息工作的有序开展。
2002年6月, 省公安厅印发《信息报送工作考核办法》,对公安信息工作实行目
标管理和综合考核。从2003年下半年开始,省公安厅把信息研判工作提到重要日程。
2004年11月,省公安厅在德州市召开全省公安信息工作会议,推广德州市德城区建立
“三层四级信息预警处置体系” (三层,即收集层、处置层、决策层;四级,即预警
处置中心办公室、信息工作站、信息联络员和预警信息员) 工作经验,对全省公安机
关的信息研判工作起到了督促和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