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大型群体活动治安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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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会议和节庆日安全保卫
1986-2005年,在每年一次的全国(省)人大、政协会议(简称“两会”)及“五一”、
国庆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全省公安机关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做好矛盾纠纷的排
查和化解工作,组织开展清理整顿活动和严打整治斗争,加强治安巡逻、重点部位警
戒等防范措施,严防不法分子捣乱破坏、制造事端。同时,建立灵敏的预警机制,制
定随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预案, 以上工作的严密落实, 使山东省充分发挥了环京
“护城河”的作用。
2005年8月18-25日, “和平使命-2005”中国、俄罗斯联合军事演习在山东半岛
附近海域和潍坊等地举行,省公安厅协调有关公安机关,认真做好军事演习期间的各
项安全保卫工作, 保障了演习的顺利进行。8月30日,省委、省政府下发通报,对省
公安厅等104个先进单位和106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二、大型文化商贸活动安全保卫
改革开放后青岛国际啤酒节、泰山国际登山节、曲阜国际孔子文化节、潍坊国际
风筝节、菏泽国际牡丹花会、聊城江北水城文化节等大型文化商贸活动数量增加,参
加人员复杂,安全保卫工作难度大,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坚持提前介入,尽早计划,精
心制定工作预案,认真做好现场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各项大型文化商贸活动安全保卫
任务的出色完成。1987年10月首届山东艺术节,1994年8月27-29日海峡两岸汽车助残
拉力展示活动, 2002年5月山东·香港周,2004年4月19日至5月13日新疆喀什歌舞团
山东巡回演出、2004年6月和2005年8月山东名牌产品万里行专列(分别为天津、沈阳、
长春、哈尔滨路线和乌鲁木齐、兰州、西安路线) 等活动安全保卫工作,都做到了万
无一失。

三、大型体育比赛安全保卫
随着国际体育往来的增多和山东影响力的不断提升,山东省承办的大型体育比赛
越来越多。1986年6月19-26日,鲁屏杯全国武术比赛在济南举办,31个代表队和23个
国家及地区的官员、运动员参加;8月1-5日,第25届亚洲青年足球锦标赛在青岛市举
行; 1988年10月23日至11月2日,全国城市运动会在济南、淄博两市举行。参加上述
体育盛会的有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有关部门负责人、外宾、华侨、港澳同胞以及运
动员、教练员、裁判员、新闻记者等,每次总人数都在万人以上。各地公安机关按照
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工作任务,认真履行职责,全力以赴投入安全保卫工作,确保
了各项体育比赛活动的顺利进行。
1993年中国足球、篮球先后实行职业化后,全省每年在济南、青岛等市组织几十
场赛事, 观众达100余万人,球迷对球队和球员表现出来的倾向性激情极易诱发闹事
事件。对此,省公安厅派员前往实地进行督导,建立现场组织指挥系统,提前制定方
案,进行必要的实战演练。经过多年实践,逐步摸索出一套成功的安全保卫工作经验,
山东赛区多次被评为“全国文明赛区”。
1999年11月18日,公安部发布《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治安管理办法》。北京申奥
成功后,青岛市成为唯一协办水上项目的城市。为做好各项准备工作,2002年12月,
省公安厅组成治安考察团赴日本考察,吸取日本国举办2002年世界杯足球赛安全保卫
工作经验。
2004年7月17日至8月7日, 第13届亚洲杯足球赛分别在中国北京、成都、重庆和
济南4城市举行,济南有8场比赛。这是山东省第一次举办的高水平、大规模的足球洲
际比赛。 7月27日晚,在韩国队与科威特队的比赛中,值勤民警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
了一起韩国人欲携带敏感问题条幅进入比赛场地的事件,受到省公安厅的通令嘉奖。
2005年5月11日, 亚洲足球俱乐部冠军联赛山东鲁能泰山队与日本横滨水手队比
赛在济南举行。中央有关部门,省委、省政府对比赛安全保卫工作高度重视,专门成
立由省、市30个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安保工作指挥部。全省组织安保力量,严密各项防
范措施,出色完成安保任务。为此,公安部部长周永康签署命令予以通令嘉奖并发给
山东省公安机关奖金1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