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人口信息管理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g0&A=18&rec=54&run=13

自1987年起,全省开展计算机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在县(市、区)以上公
安机关集中建立数据库,存储常住人口登记表。
1992年,公安部提出“公安信息以人口信息为基础,工作从派出所抓起”的工作
要求,全省人口信息系统建设重心由县(市、区)转到派出所。至1996年底,全省有25
个县级公安机关、479个城市派出所、329个农村派出所建立了人口信息管理系统。
1997年,省公安厅户政管理处成立后,制定了全省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发展目标及
三年规划,采取逐年下发任务书的方式,与各市公安局签订责任状,有力地促进了工
作开展。至1999年底,全省有12个市建立了市级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并加入到全国人
口信息“百城联网”工程中。2000年,全省17市全部实现与全国公安机关人口信息库
联网。当年,公安部授予山东省公安厅、济南市公安局、济宁市公安局“全国百城联
网先进集体”称号。
2004年上半年,为解决换发第二代身份证的问题,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全省
开展了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工作,并建立了省级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全省9212
万人口信息全部纳入省级人口数据库中管理,为全省换发第二代身份证工作奠定了基
础。至2005年底,全省17市全部建立与辖区派出所实时联网的市级人口信息管理系统。
其中,济南、青岛、淄博、枣庄、东营、烟台、潍坊、济宁、威海、滨州10市建立了
市级中心数据库一级存储模式,县(市、区)公安局(分局)及派出所不再存放人口信息
数据,保证了数据的完整、准确、鲜活;泰安、日照、莱芜、临沂、德州、聊城、菏
泽7市采取派出所与市级系统分别存放数据的分布式存储模式, 并进一步向市级集中
数据库存储模式转换。为确保信息数据质量,严密信息管理,全省人口信息管理系统
实行电子证书访问制度,建立了省级人口信息与全省17市市级人口信息的数据交换机
制,在全国率先实现派出所人口信息对省级人口信息的数据维护更新。
在加强常住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基础上,各地积极开展实有人口信息管理系
统建设工作,至2005年底,全省17市全部建立暂住人口信息管理系统,2121个派出所
建立了暂住人口信息管理系统, 占派出所总数的90%,纳入信息管理系统的暂住人口
260万人。
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的建立和完善,提高了人口管理工作水平,派出所基层基础工
作得到进一步强化。 济南、青岛、东营、临沂等8个市公安机关在全国率先开展网上
办理户口“一站式”服务,群众办理户口迁移,只需在迁入地派出所一站办结,不需
在迁出地、迁入地奔波往返。通过省、市两级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严格把关,有效杜绝
了重、错居民身份号码问题,防止了假证件的产生,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2005年,
全省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为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和政府相关部门提供人口信息查询129万
余次,挽回各类直接经济损失60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