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四节 深挖犯罪 资料库:二轮山东省志 章节:公安志(1986—2005)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18/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18/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18/article/48/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18/article/48/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86-2005年, 全省监管场所结合对被监管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充分发挥监管 场所违法犯罪“信息库”优势,普遍开展“深挖犯罪”工作。各监管场所在分析犯罪 形势和被监管人员动态基础上,将涉嫌严重刑事犯罪的被监管人员作为深挖对象,采 取法律宣传、现身说法、亲属规劝等形式,促其坦白交代问题,检举揭发犯罪线索, 走立功赎罪道路。对主动坦白交代余罪、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及 时提请司法机关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刑事处罚,并公开宣布,起到奖惩兑现一人, 感化带动一片的作用。 2003年2月, 省公安厅下发《关于建立看守所深挖犯罪工作报告和建立档案制度 的通知》 。2004年5月,省公安厅印发《山东省公安机关监管场所深挖犯罪工作暂行 规定》,进一步推动了深挖犯罪工作的开展。 1996-2005年,全省监管场所通过深挖犯罪,共挖出各类违法犯罪线索91441条, 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6787起, 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8233名,追缴赃款赃物折款共 计8941.6万元。